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第二十六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按規定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及喪葬補助金。
基礎養老金指按規定計發標准,由各級財政為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城鄉居民全額予以補助的養老金待遇。
個人賬戶養老金指參保城鄉居民達到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時,按照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養老金待遇,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以及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重復繳費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存儲額的支出。
喪葬補助金指在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的地區,參保人死亡後,政府給予遺屬用於喪葬的補助費用。
轉移支出指跨統籌地區或跨制度流動轉出的個人賬戶資金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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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威海2022年養老金上漲情況
根據省統一安排部署,威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威海市財政局印發《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威海繼續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惠及全市48.3萬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將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
據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范圍是2021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在具體調整辦法上,今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保持統一。
定額調整部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標准,每人每月增加43元。掛鉤調整部分主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員均按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26%掛鉤調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員均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段確定月增加額。其中,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3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7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1元。需要注意的是,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適當傾斜部分,主要是適當提高高齡退休人員的調整水平,對達到70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多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對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此次調整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今年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體現了各級黨委、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關懷。」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調整將惠及全市48.3萬退休人員。目前,全市各級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正在開展各項調整的落實工作,確保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叄』 威海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如何計算應該如何計算
根據山東省人社廳、財政廳《山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魯人社發〔2015〕46號)的規定,威海市事業單位自2014年10月1人起,按照以下辦法計算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省或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視同繳費指數,遵循改革前後待遇平穩過渡和銜接的原則,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在統一測算基礎上,設定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表》,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視同繳費指數表》確定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表》的具體設定辦法,另行制定。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C-1+X-1/C-2+??+X2016/C2015+X2015/C2014+X2014/C2013)/N實繳;X、X-1、?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1、C-2?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省或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2.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省或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3%。3.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肆』 企業退休金如何計算方法
企業的退休養老金應按照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等養老金之和來進行計算。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伍』 企業養老金計算公式
什麼是企業養老金
企業退休養老金是對退休職工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障。企業職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輩子,退休年紀亦該是安享晚年的時候了。在職期間交納了社保養老保險金的職工,在退休之後是可按月領取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
企業養老金計算方法
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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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拓展資料:個人平均繳費指數為1.0時,經測算賬戶儲存額為13788.12元,計算退休金為1922.88元/月。其中,賬戶養老金=13788.12÷139;基礎養老金=[3163+(1.0×18+22)÷(18+22)×2630)]÷2×40÷100;過渡性養老金=(1.0×18)÷18×2630×1.3%×21.5。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簡單來說,參保人員在在職繳費期間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那麼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這充分體現了個人享受的權利與其應盡的義務成正比。即長繳多得、多繳多得。
『陸』 2021年威海市退休金調整方案
根據政府文件,2021年調整養老金的人員范圍是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全部退休人員的總體調整水平為4.5%。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按每人每月增加65元養老金,適當提高低收入群體的調整水平。掛鉤調整,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員均按本人2020年底基本養老金的1.2%掛鉤調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員均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階梯式提高掛鉤調整數額。適當傾斜,主要是適當提高高齡退休人員的調整水平,對達到70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多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法律依據: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確定月增加額。
2.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段確定月增加額,其中,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3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6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三)適當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准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其中,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