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金到底怎麼計算的啊
由於參保人的繳費情況等資料我都不掌握,無法為你計算準確的養老金,所以,只能告訴你計算方法啦。各地情況有差異,但基本原則相同,從2006年1月起執行。因比較專業,你的慢慢學,才會計算。以下是計算方法,你自己算吧!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按本意見計發基本養老金。
二、 「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按上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統賬結合時間、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過渡性調節金計發比例,按《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見附件)執行。
三、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設立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按照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於原辦法的,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後退休的,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期滿後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
附:
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統賬結合時間
統賬結合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統賬結合時間,200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按照繳費工資基數11%或12%計入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2006年1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
二、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是指依據有關規定實行個人繳費至職工退休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前,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計發辦法中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數除以12換算,保留兩位小數。
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使用的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統計部門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參加自治區統籌的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企業、電力企業,以統計部門公布的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其他企業要逐步過渡到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四、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005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二)新辦法中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以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盟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1998年以前以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按下列公式計算: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上式中,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職工退休當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繳費工資基數,年繳費工資基數等於每個月的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 職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繳費月數除以12換算。
五、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按本人退休年齡所對應的下表所列標准執行。非整數年齡按月數除以12換算後四捨五入。
退休年齡/ 計發月數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63/ 117
44/ 220
54/ 175
64/ 109
45/ 216
55/ 170
65/ 101
46/ 212
56/ 164
66/ 93
47/ 208
57/ 158
67/ 84
48/ 204
58/ 152
68/ 75
49/ 199
59/ 145
69/ 65
70/ 56
㈡ 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若是退休人員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但不得繼承基礎養老金。
養老金怎麼算(附上計算公式)
1、個人社會養老保險計算公式: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注釋】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方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2、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注釋】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㈢ 養老金的金額怎麼算 計算公式是這樣的!
養老金的金額怎麼算 計算公式是這樣的! 下文就隨我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1、養老金金額怎麼計算?
養老金每月的計算公式非常簡單,就是每個人每月對應的基礎養老金+個人養老金賬戶每月的資金。以上公式中涉及到的數據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礎養老金:(用戶所在地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個人的指數化每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總年限×1%;
指數化平均繳費工資:用戶所在地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個人的社保平均繳費指數;
個人每月的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的養老金總額/應發放月數(一般50歲退休月數為195月,55歲退休月數為170月,60歲退休月數為139月)。
2、2022養老金上漲明細是多少
雖然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尚未公布,但有關人員預估,今年養老金整體漲幅或將降至4%左右,其實大家並不用感到特別意外,我們回顧歷年調整情況來看,2018年至2020年這3年,都是按5%調整的,而2021年,養老金漲幅卻降至為5%,養老金漲幅是呈下降趨勢的,所以今年養老金漲幅收窄或許早有預兆。根據2005年到去年為止我國養老金上漲幅度調整變化可以發現,養老金的調整已由2005年最高漲幅27%下降至5%。如果再按照這一幅度下降下去,很有可能無法抵消目前出現的物價上漲等,因此為了發揮出調整的重要意義,保證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所以此次調整的幅度不會低於5%。
㈣ 養老金計算公式
個人繳納部分=繳費基數x8%,單位繳納部分=繳費基數x16%。
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1月1日及其以後退休並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每個組成部分都會對養老金產生影響。
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
(4)相互保中的養老金是怎麼算的擴展閱讀:
2020年北京養老金計算基數確定為9910元/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保證本市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平穩銜接,2020年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計發基本養老金時,以9910元/月作為計算基數。
2020年1月1日至今達到退休年齡,並已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將按照上述規定,以9910元/月作為計算基數,根據個人繳費年限等實際情況為其重新核算基本養老金並補發差額部分養老金,補發部分將直接打入個人養老金賬戶。
㈤ 養老金怎麼計算的
養老保險,自己交8%,單位交20%,你自己交104,那麼交費基數是1300,單位交1300*20%=260
養老保險的政策演變決定著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數量.從國發(1997)26號文件到國發(2005)38號文件歷時8年,共分三個階段:
1、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員-老人老辦法: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各地不相同;/
2、2005-12-31至2006-1-1之間退休人員-中人:當地退休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累計賬戶余額)*1/120+過渡養老金(必須累計連續繳費滿15年才能享受國家基本養老金,多交沒用;
3、2006-1-1之後退休:(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儲余額/計發月數。
(5)相互保中的養老金是怎麼算的擴展閱讀:
國家特殊津貼獲得者養老金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
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參考資料:網路-養老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