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金能提前支取嗎
法律分析:養老金不得提前支取。但是如果本人死亡的,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可以繼承。也就是可以提前取出來。不然只有達到退休年齡(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才可以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Ⅱ 養老金能提前支取嗎
養老金不得提前支取。但是如果本人死亡的,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可以繼承。也就是可以提前取出來。不然只有達到退休年齡(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才可以領取。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Ⅲ 養老金如何提前取出
法律分析:養老金一般不可以提前支取,只有兩種情況可以提前支取個人部分:一是出國定居,二是死亡。退休時如未繳滿15年,只能提取個人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Ⅳ 養老保險金可以提前取出來嗎
根據社保政策,已經繳納的費用是不可以提前取出來,唯一可以提前取出來的情況是社保繳費人身故後,繼承人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社保個人賬戶余額。
Ⅳ 養老金可以提前取出來么
養老金不能取出來。
1、養老保險金只能在員工達到退休年齡時,未繳納滿15年,才可以申請退回本人繳納部分。
2、《社會保險法》
勞動者辭職了,原用人單位給勞動者辦理的養老保險不能取出來,《社會保險法》規定,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Ⅵ 養老金可以提前取出來么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但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退養老保險: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2、參保人因故死亡。3、參保人出國定居。養老保險是不可以提前支取的。也就是說,按照《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來看,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得提前支取。但是符合國家養老保險終止條件的用戶,可以申請辦理個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終止,一次性取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Ⅶ 養老保險能取出來嗎
養老保險在退休之前是不能取出來的。個人帳戶是不能提前支取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但是,如果您購買的是商業養老保險,是可以中途退保取現的,但是會損失本金,需要根據所購買保險公司條款規定的退還現金價值。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