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己買社保,扣款時只扣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沒扣。這是怎麼回事
扣款時只扣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沒扣,要去查看,扣款時是不是銀行存款不夠,醫保沒扣款醫保卡會被停用,先去國稅查一下,讓人工扣款一下,查一下什麼情況。
社會醫療保險
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范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由僱主和個人按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雇員醫療費用。個人只要每月把錢交給所在單位或企業的相關部門便可,或者個人向所在地的社保局交納。
商業醫療保險
商業醫療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營的,贏利性的醫療保障。消費者依一定數額交納保險金,遇到重大疾病時,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一定數額的醫療費用。社會醫療保險具有「低水平,廣覆蓋」的特點,保障程度遠遠不夠,因此需要商業醫療保險作為補充。 通過交納社會醫療保險,補充商業醫療保險,能夠有效的搭建個人能醫療保障體系,防範風險。
個人醫療保險
個人醫療保險是對社會保險的補充,由於社保有起付限、不報銷自費同時也有除外責任,因此購買個人醫療保險是十分必要的,可以提供充足全面的保障
2. 為什麼社保只扣了養老沒有扣醫療
可能是扣款時間不一樣,「五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3. 為什麼社保扣費了醫保沒扣費
一是雖然辦理社保,但是只繳納有了養老保險,沒有繳納醫療保險。只繳納了養老保險,也是要辦理社保卡的,如果沒有繳納醫療保險,社保卡里自然沒有錢。二是作為單位繳納的職工,只要辦理了醫療保險的,社保卡里一般都會返錢。返錢的比例為2%起步,35歲以下一般都是返還繳費基數的2%,即個人繳費部分,40歲開始,除了個人繳納的2%以外,單位繳納部分還要返還部分。三是靈活就業人員按照當地社保部門公布的低檔繳費的,一般也不會返錢。每年繳費時社保部門會公布醫保繳納的標准,其中一檔為低檔,按照低檔繳納的,只有統籌基金,沒有個人賬戶,所以不會返錢,但不影響生病住院時的報銷比例,只有按照二檔(高檔)繳費才會有個人賬戶,每月往醫保卡上返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於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第十七條用人單位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期限補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第十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根據查詢結果向所屬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申請劃撥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四)申請劃撥的社會保險費數額;
(五)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劃撥申請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的規定,及時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並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予以劃撥。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的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的規定送達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4. 為什麼只扣社保款,醫保不扣
只扣社保款,醫保不扣是因為社保里包括了醫保。
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為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為企業繳納。所有扣社保款即扣了醫保。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5. 10月份醫保為什麼沒扣
1,可能是因為系統原因,所以你沒有查詢到。也有可能是你繳費沒有成功出現的意外或者是金額不夠當欠費處理。
2,如果你個人交的,十月份的醫保沒有扣,有可能是你醫保交了,但是因為系統原因,所以你沒有查詢到。也有可能是你繳費沒有成功出現的意外。最好的辦法就是你到醫保辦去查詢一下,看具體是什麼原因導致你十月份的醫保沒有扣因為現在有些地方養老保險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是醫療保險,它是分開的,可能養老扣了,而你的醫療保險沒有扣,也有這種情況發生。因為社保扣款都是本月繳納上個月的費用,所以你從你個人社保賬戶還沒看到扣款目前來說是正常的,如果再過段時間還是沒有的話,你就可以到你單位或者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一下。
3,因個人原因造成當月扣款不成功的將有可能影響相關待遇,特別是次月的醫保待遇有影響。最好打電話咨詢當地社保局其他原因。 注意:如果繳費在當月沒有成功,在次月再進行繳費成功,醫保待遇在繳費後的次日即可繼續使用。 具體扣款情況可咨詢當地稅務服務大廳或簽約銀行。如果金額不夠當欠費處理,會有滯納金,沒多少錢,但是要及時補上,以便今後使用,具體補繳方法以當地當時窗口給的條件為准,社保應為涉及問題多所以經常有些小變動,以我多年為單位交社保的經驗,你必須每次有變動都去窗口詢問。
拓展資料
醫保怎麼扣費
醫保分兩個帳戶,個人帳戶,體現在醫保卡內的錢,可以用來在定點葯店買葯,門診費用的支付和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統籌帳戶,由醫保中心管理,參保人員發生符合當地醫保報銷的費用由統籌帳戶支付。在定點醫院就醫的時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和掛號,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直接便可由醫保和醫院結算該醫保報銷的部分,只有在結帳的時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余額或者現金支付。用社保卡看病時,如果有些葯品不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則需要參保人自付現金。
6. 自己買社保,扣款時只扣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沒扣。這是怎麼回事
自己買社保的話,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是分開的,要分別辦理
7. 為什麼社保扣費了醫保沒扣費
法律分析:原因是分開扣費,而且因為首月沒有同步扣,所以才出現扣費明顯減少的情況。根據國家機構改革關於部門職能調整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職工醫保征繳職能正式由社保部門劃歸醫保部門。對於靈活就業參保人來說,職工養老部分繳費由社保部門負責扣繳;醫保部分繳費由醫保部門負責扣繳。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第二條:關於國務院其他機構調整: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是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關鍵環節。為完善市場監管體制,推動實施質量強國戰略,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進一步推進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方案提出,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統一登記市場主體並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承擔反壟斷統一執法,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負責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統一管理計量標准、檢驗檢測、認證認可工作等。
考慮到葯品監管的特殊性,單獨組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葯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葯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