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領取失業金期間醫療保險怎麼辦
領取失業金期間,不需要交納社保、醫保。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及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能繳納社會保險。即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養老保險不可以繳納。但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根據我國社保法規定,失業前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且非本人意願中斷就可以的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不能繼續繳存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金條例》第三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審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及標准,負責發放失業保險金並提供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2. 領取失業保險期間養老和醫療怎麼交
領完失業金後養老保險怎麼交
個人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不繳納養老保險。
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失業後,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斷繳費期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和繳費指數。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從中斷繳費至達到退休年齡期間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月份(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除外),在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時,按零計算繳費指數。
3. 在失業期間醫保,養老保險怎麼辦
一、領失業金期間醫保社保怎麼辦
1、失業人員在領失業金期間可以不繳納醫保等社保。失業人員可以在重新就業之後再由其新工作單位為其繼續繳納醫保等社保費用;而失業期間社保可以暫停繳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二、領失業金期間醫保卡能用嗎
1、領取失業金期間,醫保卡可以看病使用的,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2、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4. 領取失業金期間醫療保險怎麼辦
領取失業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如果以後找到新工作了的,轉移到新單位繳費即可;如果以後沒找到新工作,可以個人繳納。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及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能繳納社會保險。即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養老保險不可以繳納。但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根據我國社保法規定,失業前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且非本人意願中斷就可以的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不能繼續繳存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二條 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