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編教師養老保險自己和單位比例
法律分析:1.教師五險一金的繳費比例
2.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1%;個人繳納比例:8%。
3.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1%;個人繳納比例:2%。
4.教師五險一金比例規定
5.一般來說,公辦老師屬於正規國家事業編制,屬於全額撥款的教育單位,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所以只有四險一金;民辦學校的老師是合同制的,需要繳納五險一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三條 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強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 全社會都應當尊重教師。
第五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教師工作。
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教師工作。
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根據國家規定,自主進行教師管理工作。
第六條 每年九月十日為教師節。
㈡ 教師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
法律分析: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1、一般來說,公辦老師屬於正規國家事業編制,屬於全額撥款的教育單位,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所以只有四險—金辦學校的老師是合同制的,需要繳納五險一金。
2、教師繳納的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有個人參與繳納的險種有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等社保項目,以及公積金。
3、至於教師五險一金怎麼算,這個也分公辦跟民辦教師,一般民辦教師繳納五險一金的標准跟當地企業職工繳納的標准一樣,可以去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4、「五險"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一金"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在5%—12%之間,單位和個人公積金繳納比例保持一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㈢ 教師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
法律分析:1、一般來說,公辦老師屬於正規國家事業編制,屬於全額撥款的教育單位,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所以只有四險—金;民辦學校的老師是合同制的,需要繳納五險一金。
2、教師繳納的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有個人參與繳納的險種有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等社保項目,以及公積金。
3、至於教師五險一金怎麼算,這個也分公辦跟民辦教師,一般民辦教師繳納五險一金的標准跟當地企業職工繳納的標准一樣,可以去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4、「五險"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一金"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在5%—12%之間,單位和個人公積金繳納比例保持一致的。
法律依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三、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㈣ 教師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在計算個稅時是否應扣除
職業年金計算方法
單位繳納職業年金的費用比例占本單位工資的8%,個人繳納的比例占為4%,單位進行代理直接從工資中扣除。工作人員退休時,依據其職業年金積累情況和相關約定按月領取職業年金。比如說:某人收入為5000元,按照工資以及繳費比例每月養老金需要繳納400元,再加上4%比例的職業年金,一個月養老金繳費總金額應該為600元。
職業年金的繳費基數怎麼算?
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基本一致。公務員的繳費基數是基本工資+津補貼+獎金,而事業單位員工則是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補貼,其中,改革性質的補貼和獎勵性的補貼暫時不納入繳費基數中。
【法例】:第七條單位繳費按照個人繳費基數的8%計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個人繳費直接計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按規定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職業年金計算公式
根據《職業年金辦法》:職業年金=單位繳納+個人繳費。案例如下:
如果一名工作人員繳費工資為5000元,按照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計算,他需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為5000×4%=200元,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具體到這名工作人員,需要為他繳納5000×8%=400元。
60歲退休的工作人員,其對應的計發月數為139。假設其職業年金滾存總額為40萬元,如果退休後他選擇按照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准,那麼他可以按月領取400000/139=2877.7元。除了基本養老金外,他的職業年金收入每月有2877.7元。
職業年金怎麼算個稅?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1、企業和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辦法和標准,為在本單位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職工繳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以下統稱年金)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准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3、超過本通知第一條第1項和第2項規定的標准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應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建立年金的單位代扣代繳,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
4、企業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月平均工資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
職業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職工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職工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
㈤ 事業單位教師退休金怎麼算
事業單位退休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項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教師退休工資
退休工資=工資×(工齡÷法定工齡)×(75-法定退休年齡)÷(75-退休年齡);
總退休工資=退休工資×12×(75-退休年齡);
註:75是指75歲。30年教齡教師的退休待遇為檔案工資的100%。
在事業單位改革後,很多人擔心教師的編制和待遇的問題,也有不少人關心教師的退休工資的,一般來說公務員退休收入高於教師,但也不缺個例。
㈥ 養老金怎麼扣除的
法律分析:養老金的繳納比例個人是8%,你只需要知道單位每個月從個人工資中扣除養老金的金額,那麼除以8% ,就是單位繳納社保的金額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統籌養老金,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基礎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
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三十五條 社保繳納基數的具體確定方法,應分為兩類一是收入高於當地平均工資300%的,要以當地上年度平均工資的300%為基數繳納,二是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要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費。
㈦ 教師的養老保險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教師五險一金的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1%;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1%;個人繳納比例:2%。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5%;個人繳納比例:0.5%。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承擔繳費。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5%;個人不承擔繳費。
教師五險一金比例規定:
1、一般來說,公辦老師屬於正規國家事業編制,屬於全額撥款的教育單位,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所以只有四險一金;民辦學校的老師是合同制的,需要繳納五險一金。
2、教師繳納的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有個人參與繳納的險種有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等社保項目,以及公積金。
3、至於教師五險一金怎麼算,這個也分公辦跟民辦教師,一般民辦教師繳納五險一金的標准跟當地企業職工繳納的標准一樣,可以去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4、「五險」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一金」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在5%—12%之間,單位和個人公積金繳納比例保持一致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㈧ 教師的養老保險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教師五險一金的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1%;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1%;個人繳納比例:2%。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5%;個人繳納比例:0.5%。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承擔繳費。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5%;個人不承擔繳費。
教師五險一金比例規定:
1、一般來說,公辦老師屬於正規國家事業編制,屬於全額撥款的教育單位,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所以只有四險一金;民辦學校的老師是合同制的,需要繳納五險一金。
2、教師繳納的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中有個人參與繳納的險種有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等社保項目,以及公積金。
3、至於教師五險一金怎麼算,這個也分公辦跟民辦教師,一般民辦教師繳納五險一金的標准跟當地企業職工繳納的標准一樣,可以去社保局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4、「五險」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一金」方面,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在5%—12%之間,單位和個人公積金繳納比例保持一致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