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0年11月份退休啥時補差2020年退休有什麼補差嗎
如果你的養老金是按照2018年 社會 平均工資計算的,那麼你的養老金確實要進行補差。
你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為什麼要進行補差呢?
眾所周知,按照現在的養老金計算方式,計算基礎養老金,依據的一個條件就是退休時上年度 社會 平均工資。
但是這個數據,公布的時間比較晚,一般要等到下半年以後才會公布。而對於上半年退休的人員,養老金無法按照上年度 社會 平均工資計算,那隻能退而求其次,暫時先按照再往前一年的社平工資計算,發放臨時養老金。
也就是說,你2020年退休,如果當地的2019年 社會 平均工資還沒有正式公布,那你的養老金就會按照2018年的 社會 平均工資來計算,這樣是要少一些的,因為2019年的 社會 平均工資是高於2018年的。
如果你是這樣的話,等到當地公布2019年 社會 平均工資之後,你的養老金會重新按照這個數據計算,核算之後進行補差,把差你的錢給你補上。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補差。
所以你問2020年11月份退休,什麼時候補差?可能你不涉及,因為到11月份2019年的 社會 平均工資多數都已經公布。所以如果你的養老金本來就是按照2019年 社會 平均工資計算的,那麼就不會再進行核算補差了。
只有你的養老金是按照2018年 社會 平均工資計算,那樣才會涉及補差。具體時間要等你們當地公布2019年 社會 平均工資這項數據之後。可以咨詢當地社保部門。
2020年退休屬於中人過渡期的第六年,會補發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養老金的60%。如果你們當地兌現了中人的新待遇,那也會按照政策給你補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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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浙江省,我是2020年2月份退休的,當時核算養老金是參照2018年的社平工資,於今年2021年1月4號(按2019年的社平工資重新核算補發到賬,補了四百多元)。
2020年11月份退休,"補差"的時間可能現在還不確。
新的退休政策出台後,在崗的人員每月要交納養老金,這就致使養老金政策的不平衡。於是國家設定2014年10月1日之前退休的為老人,2014年1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之間退休的為中人,2024年9月30日以後退休的為新人。
在養老金發放過程中,老人採用老辦法,中人採用中辦法,新人採用新辦法,中人暫時領的是過渡性養老金。
過度性養老金都很低,等新的退休政策關系理順後,對中人的養老金重新核算後補發。如果按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低,就按老辦法發放養老金,如果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高,就按新辦法為中人發放養老金。發放的原則是2015年退休的發放多出的10%,2026年發放多出的20%,一直到2024年以後發放100%。
目前一些地方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開始重新計算後補發。我所在的地區,對2014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退休的中人的養老金進行了重新核算和補發,以後退休的人員還沒有補發。
中人的養老金什麼時候補發,各地政策不同,各地市根據自己養老金政策來確定,希望你到當地人社部門去咨詢了解。另一個就是你耐心的等待,國家會為你補發少發的養老金,讓你晚年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
從所提問題入手分析,提問者應該是機關事業單位,剛辦完退休手續的一名中人無疑。
因為,若提問者是企業退休人員,2020年11月份退休的,隨著2019年社平工資的正式公布,養老金早已兌現到位應該不存在懸念,也就是壓根上不存在啥時補差的問題。只有機關事業的退休中人,因養老金需要重新核定,才會提出如此啥時補差的問題。
很顯然,題主提問2020年11月退休啥時補差,這就充分說明當地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中人,養老金的重新核定還未真正到位,退休中人們仍然拿著「預發養老金」,這就是題主提問啥時補差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2020年退休有什麼補差嗎?從目前現實的政策環境出發,退休後養老金需要進行補差處理的,不外乎存在以下幾種情況:一是上半年退休人員,待上年社平工資公布後的補差問題;二是2020年國家統一安排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的補差問題;三是機關事業新的待遇計發辦法敲定,重新核算後需要進行的補差問題。
我也剛退,退休金太少了也想找工作做,可是好點的找不到,差的自己不想干。好矛盾,好矛盾。想做回原來的工作,公司規定不可以留下來。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正常辦理退休手續時,養老金計發是按退休年齡上一年的社平工資基數,即2020年到達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到檔案中填報的出生對應月份,養老金計發是按2019年當地社平工資基數。
在正常情況下,各省區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數據一般會在本年度的六月份統計公布,所以本年度社保繳費基數也按上一年社平工資來確定,大多數社保大廳都是七月初公示本年度的社保繳費基數。
在退休這一塊,由於按規定是退休手續辦好後的次月領取養老金,那麼,上半年退休的人辦理手續時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尚未統計公布出來,大部分地方就按上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基數計算後預發,待七、八月份有了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基數後重新對上半年退休的養老金進行調整,調整後的養老金才是應發的養老金,並將原預發的養老金差額一次性補給,對於下半年退休的人,因為上一年度社平工資已統計公布,直接核算實際養老金,不需要再進行後續的調整。
所以問題中提到2020年11月退休還有沒有養老金調整?!按理說當時所有的省區2019年度社平工資早已統計公布,退休時計發的就是你這時退休的實際養老金,有什麼必要用2018年的社平工資預算後再接著按2019年社平工資又調整?!豈不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我當年就是10月份辦好手續,11月份開始領取養老金,後面沒有什麼調整多拿養老金,但你去年11月退休,如果今年的政策仍然有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增幅,你自然也有份,可這個與你所謂的那個養老金調整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
B. 9月份退休金補差
2020年4月17日,經國務院批准,人社部、財政部印發《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從今年1月1日起,為去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至此,我國基本養老金已實現16連漲。
此次調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具體發放時間各個省份尚未公布,按照近年來的慣例,絕大多數地區的發放時間會落在2020年5~7月。個別地區會拖拉到8~9月。
C. 今年有退休金補差額嗎
「2022年養老金計發基數陸續公布,部分退休人員將補發差額養老金每年第三季度末,四季度初,各省會相繼公布最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隨著養老金計發基數的公布,部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將會重新核算。同時,還會補發差額部分的養老金。」?
一、養老金計發基數調整,對補發養老金有啥影響
首先,我們一起來看一下,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1.基礎養老金=養老金計發基數*(1+繳費檔次)/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養老金計發基數*(1+繳費檔次)/2*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繳費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過渡性繳費比例略有差異,有高有低。比如:北京的過渡性繳費比例為1%,遼寧的過渡性繳費比例為1.4%。
通過上述養老金計算公式可以看出:養老金計發基數,與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成正比。其他因素不變的前提下:養老金計發基數越高,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越高。
二、每年養老金計發基數調整,會補發哪些人的養老金:
一般來說,每年最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公布時間較晚,主要集中在9月~11月。因此,對於1月~8月,已經辦理退休的人員,這部分群體退休時,都是按照上一年度的養老金計發基數,進行計算的。也就是說,這部分人的養老金,屬於預發的。當最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公布以後,將會按照新的計發基數重新核算當年的養老金。同時,補發差額養老金。
舉個例子:
2022年9月5日,北京人社局發布了《關於2022年本市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告》,在《通告》中公布了2022年養老金計發基數。也就意味著部分北京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將會重新核算,迎來上漲。
新退休職工待遇補差:
1、退休養老金補差的:參保人應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社保卡及繳費明細、符合要求的照片等證件及資料;
2、去社保關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門申請辦理補差及退休手續,並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
3、根據當地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定。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D. 上海2022年上半年退休下半年補差能補多少錢
2022年上半年退休下半年補差能補1000-2000元因為上半年退休下半年可補差6個月的養老金的領取金額與個人養老賬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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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2退休金補發!補多少?退休人員注意!
人人保說社保
2022年9月14日17:43北京
關注
上海,貴州,黑龍江,西藏,新疆五個省份發布了新的2022退休金標准。上述省市的退休金要進行調整,退休者要補一大部分,誰可以再領取?如何才能算出來?舉個例子,上海。
上海公布2022退休金標准!退休人員將補發一筆錢!
我們首先來看一下退休金的原因
基本養恤金的計算方法為:基本工資基數=(1+平均繳納系數)/2年繳納年資的1%。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看到,基本的退休金與繳費基數、繳費指數和繳費時間是呈比例關系的,通常可以精確地計算出退休金的年齡和繳費指數。不過,繳費基數要用到最近一年的退休人數,因為要做大量的工作,所以通常會在今年的後半段發布。所以,在2022年新的基礎上,所有的退休者都會按照2021年的標准來計算自己的退休金,相當於暫時的退休金。等新的基礎上,再根據新的基礎來計算,新的基礎上,再加上新的基礎,再計算出一個新的基礎,然後再計算。
上海的退休者是如何計算的?
上海市2021年的養老金標准為10338元,2022年則為11396元;較上年同期增長1058元。
假定上海李大爺,在2022年一月,30歲的工人,其平均繳納系數是1。
那麼,根據2020年的基本養老保險金額為:10338*1+1*2*30%=3101.4元;
如果以2022為基準,則是11396*1+1*2×30%,即3418.8元;
在新舊的基礎上,李大爺的基本退休金是3418.8-31,0.1.4元=317.4元。這意味著李大爺以前每個月的退休金都要低317.4元。因此,在今年的退休金調整以後,將會在一月份進行補繳。若在九月進行再計算,則再補上8個月的差價,總計317.4×8=2539.2元。
尤其要指出的是:並非每個退休者都能得到相同數額的退休金。一是由於退休金年限的差異,發放的月的數量也不盡相同;二是由於個人的繳納時間和支付指標的差異,計算的數額也是不一樣的。
上述計算公式對其他省市的退休職工也是適用的。按照新舊兩個基礎計算出每個月的差價,再加上一個月的補償金,就是這個月的補償金總額。這還只是一個例子,上海的養老金還沒有出來,所以,退休者們可以根據上一年的基礎工資,提高5%到8%,這樣就能知道自己要補的工資有多高。
E. 養老待遇補差金額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補差扣金額是指養老金提高了,而醫療保險等保險也要相應的補扣多一點,把之前的補扣回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F. 在上半年辦理退休的人員,企退人員補1700元是真的嗎
退休職工僅有在這里三種情況下,才可能補領1700塊的概率,但是這種補領並不是每月補發,也不會是所有人都會補領。
總的來說,退休職工補1700元,並非所有的人都會補1700元,都不會每月補1700元,僅有剛退休職工的養老金補差或者養老金調節的補差,另外就是一部分大型國企對退休職工的生活補助等,對於大多數人而言不會有補領1700塊的難題。
G. 2022新退休人員補差如何算
社保補差—申辦繳納的檔次金額該年上調了,就得該年補差。 社保補漏—繳納期間有中斷,事後想再繳納就得補齊中斷期間的繳納金額;才能續保。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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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最近退休人員補發什麼錢
最近退休人員補發養老金。
多地區迎來,養老金重新核算重新補發。養老金重新核算重新補發,它主要是針對於今年剛剛辦理退休的退休老人。
如果不是今年剛退休的比如:去年之前,在2021年之前就已經辦理退休的人員。不會重新核算你的養老金,因為現在領到的養老金待遇,就是你的全額養老金,是不存在任何的重新核算重新補發的。
條例
在2014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在此之後退休、但同時又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稱為中人,多數是由於核算參數暫未確定、或者其他原因導致暫未領取到正式待遇,因此需要重算補差。
養老金上漲調整重算:按照各省的調整方案重算補發,比如上個月7月的補發;2022年新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重算補差:因為2022年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有滯後性,所以每年在8月及之後,隨著2022年各省新基數出爐,他們也會從1月起重算補發養老金(目前最新有七個省份公布了最新基數了)。
I. 2月份退休金如何補差
二月份退休只能用前年的社評工資,到八月份時候,再用去年社評工資計算,補發以前的工資差額。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按照養老金的計算方式,養老金的計發基數是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在2021年辦理退休的人員,是按照2020年的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養老金的計發基數,但由於2020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要下半年才公布,所以只能按照2019年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計算並預發。在2020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公布以後,下半年,很多地方是在8月份以後,就會按照新公布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重新進行計算,然後按照新計算的養老金進行補差。其補差部分從正式領取養老金當月進行補發。
按照我國養老金調整的規定,2021年養老金調整的對象為2020年12月31日之前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養老老金的人員。在2021年1月或是2月辦理退休的人員,不屬於2021年養老金調整的對象,這是大多數地方通行的做法,也是國家人社部、財政部的統一規定。但在有的地方也是突破了這種規定的比如廣東等地,因為在養老保險的繳費方案中規定的年度起始年月不一樣,並不是按照同一個完整的年度來作為繳費的起始年度,而是按照第一年的6月30日到次年的7月1日作為一個繳費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