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天等縣人民醫院從哪年開始幫臨時工交養老保險
所謂臨時工,原是指使用期限不超過1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從1995年1月1日《勞動法》 開始實施以後,企業內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相對於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的概念,隨之被取消,其用工形式也就不再繼續存在。在《勞動法》生效實施以前,勞動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經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錄用,依據當時的政策和法律,應當屬於企業的「臨時工」,那時的「臨時工」的勞動待遇當時難以與其他正式職工相同。《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第一百條還規定:「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但是,《勞動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 1995年1月1日後才有了為「臨時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的法定義務。
『貳』 養老保險什麼時候交
職工的養老保險要由企業從用工之日起的30日內去繳納。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叄』 濉溪縣醫院職工啥時候交的養老保險金
嗯,這家醫院職工一般都是在,五六月份的時候就開始交這種養老保險金了,而且嗯交的時間很短
『肆』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在每年的幾月份交
摘要 您好呢,
『伍』 養老保險什麼時候交
單位的養老保險要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的三十日內去社保經辦機構交。用人單位應當與職工共同去繳納養老保險費,而職工的個人繳費部分可由單位為其代繳。『陸』 寧夏回族自治區中醫醫院暨中醫研究院從哪年交的養老保險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