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方法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標准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
享受比例按下列辦法確定:
1、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未超過25年的,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1.2%;
2、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超過25年的,其享受比例為30%+(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25)×1%。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
三、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在理順分配關系,加快個人收入工資化、工資貨幣化進程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個人繳費比例。提高個人繳費比例的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職工工資增長等情況確定。為適應各地區的不同情況,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提出兩個實施辦法,由地、市(不含縣級市)提出選擇意見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直轄市由市人民政府選擇,均報勞動部備案。各地區還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對兩個實施辦法進行修改完善。
四、為了保障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各地區應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基本養老金可按當地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具體辦法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五、國家在建立基本養老保險、保障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同時,鼓勵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企業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可以在國家政策指導下,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情況,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企業和個人自主選擇經辦機構。
㈡ 過渡性養老金領取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規定,只有符合以下這兩點條件的人群,才能領取過渡性養老金:1、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7月1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2、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前具有按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2006年7月1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目前來說,由於每個地區的情況都不一樣,所以過渡性養老金的發放,全國都不是統一的。但廣大退休人士可以放心的是,盡管這部分人群採用了過渡性養老金計發,但最終個人的養老待遇,是不會有所減少和降低的。過渡性養老金是基本養老金的組成部分。基本養老金,即大家口頭所稱的養老金、退休金、退休工資,是由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三部分組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㈢ 什麼是過渡性養老金中人養老金如何計算三個計算公式要知道!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很多領取養老金的人並不知道自己的養老金是怎麼計算的。那麼什麼是過渡性養老金?中人養老金如何計算?三個計算公式要知道!
一、什麼是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屬於基本養老金的組成部分,是指在新制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人,因為之前的工作年限沒有個人賬戶,退休後個人賬戶不能完全體現其勞動貢獻情況。
因而退休後的基本養老金應加上沒有個人賬戶年限的養老金,而這部分以過渡性養老金的形式進行補償。
二、中人養老金如何計算?
按法規,退休中人養老金待遇按新老方法對比計發養老金。
所謂老方法,就是退休工資=[基本工資+獎勵工資(績效工資)+我國法規比例的津補貼]x我國法規的計發比例。比如40年工齡以上的為工資總額的90%。
所謂新方法計發就是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儲蓄額÷計發月數(139個月)。
基礎養老金=(社會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工資)/2*繳費年限*1%。
過渡性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基數*建立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4%)
㈣ 過渡性養老金是如何計算的
法律分析:過去的過渡性養老金=月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2.養老保險並軌後的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㈤ 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方法
過渡性養老金的演算法: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而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未超過25年的,其享受比例為上述日期前的繳費年限×1.2%;繳費年限超過25年的,其享受比例為30%+(上述日期前的繳費年限-25)×1%。㈥ 過渡性養老金怎麼補發過渡性養老金如何計算
過渡性養老金怎麼補發?過渡性養老金如何計算? 下文就隨我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從2021年1月開始,具有過渡性養老金權益的退休老人,按照系數法計發,不再按視同繳費賬戶法計發。
然後再用按系數計發的數額減去按視同繳費賬戶法的差額乘以一定的比例發放,具體分三步來計算。
第一步、先計算出按系數計發的過渡性養老金。
具體如下:
(一)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保且2021年1月1日起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首次領取的過渡性養老金,按以下方法計算:
首次領取的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退休時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本人1998年6月前的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998年6月前實際繳費年限)×1.2%。
本人1998年6月以前的平均繳費指數=(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前的實際繳費指數平均值×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前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前實際繳費年限)。
其中,沒有1993年底前視同繳費年限但有1993年底前實際繳費的參保人,其1993年底前的實際繳費年限納入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年限,本人視同繳費指數按照附表執行。
(二)1998年7月1日以後參保,具有視同繳費權益且2021年1月1日起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首次領取的過渡性養老金,按以下方法計算:
首次領取的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退休時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2%。
看完上面這個計算公式之後,大家是不是頭很大,看著一臉茫然不知道怎麼計算?
其實計算並沒有那麼復雜,我們來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假如一個人一直在深圳市區工作,1993年之前已經增加了5年工作,視同繳費年限是5年,按照對照表,1993年之前深市區視同繳費指數是1.565;
另外從1994年1月到1998年6月,他實際繳費指數平均值是1.3,實際繳費年限是4年06個月,就是4.5年。
那麼他在1998年6月以前的平均繳費指數=(1.565×5+1.3×4.5)÷(5+4.5)=1.439。
假如這個人在2021年1月退休,參考2020年深圳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1620元計算,他首次領取的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11620×1.439×(5+4.5)×1.2%=1906.6元。
最終這個職工的養老金就等於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養老金構成。
第二步、計算出按系數法計發和按視同繳費賬戶法計發的差額。
在2020年12月之前,廣東企業職工過渡養老金主要按視同繳費賬戶計發,視同繳費賬戶余額由兩部分構成:
一是補記1993年前視同繳費年限的視同繳費賬戶,以1993年所在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1993年底以前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記賬8%;
二是補齊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期間個人繳費額不足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退休時,以視同繳費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確定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
我們還是以上面那個例子為例,這個人在1993年以前已經工作了5年時間,視同繳費年限是5年。
㈦ 過渡性養老金計算舉例是什麼
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如下:
1、過去過渡性養老金=月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其中,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指平均繳費指數乘以退休時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不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1.2%;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30%+(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25)*1%;
2、養老保險並軌後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
《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第六條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㈧ 退休後養老金怎麼發放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按照規定,在工作期間,用人單位要為所有的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其中不僅包括工傷保險也包括了養老保險,那麼當勞動者到達了退休年齡後,也是可以按照繳納的比例,按月領取退休養老金,如果對養老金的發放金額有任何的異議,也可以到當地的社保中心進行咨詢。
㈨ 過渡養老金計算公式和方法
法律分析:過渡性養老金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養老保險並軌後的過渡性養老金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