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上調4%,養老金是由哪個部門承擔
這個是社保部門來承擔的,如果是企事業單位的話,就會有財政部門來承擔。
B. 2021年11月後職工養老保險由什麼部門徵收管理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03
C. 養老保險去哪個部門辦理
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在戶口所在地社區社保中心辦理,如果是單位繳納由單位在社保中心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D. 60歲養老金屬於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60歲以上老人的養老保險,根據當地情況,視個人實際而定,如果這位老人是城鎮戶口(也有例外)且在當地社保中心繳納城鎮企業養老保險,就在當地的社保中心領取;如果這位老人是城鎮戶口,繳納的是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在當地勞動部門下設的城鄉居民養老局領取,如果這位老人是農村戶口,繳納的是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在當地勞動部門下設的城鄉居民養老局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 養老保險金需要到什麼部門領取
單位辦理養老保險基本程序
1、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表內各欄加蓋公章。(一式二份)
2、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地稅登記證附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法人身份復印件。
3、將本單位參保人員按(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各欄要求填寫准確。(一式二份)。
4、養老保險徵收比例:從2004年元月份開始施行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單位繳費
比例由23%下調至22%,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總的繳費比例不變。外企、私營企業、
單位繳費比例仍為20%,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外來務工人員,總的繳費比例仍為20%。
個體流動人員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總的繳費比例仍為20%。
5、繳費標准為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及各類補助),職工繳費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
60%按60%繳費,高於社平工資60%按實際工資繳費。繳費工資最高封頂數為社平工資三倍。
6、根據單位填報,由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產生單位編號、個人編號、應收應付帳。
7、養老金發放,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銀行或郵局統一發放。
8、養老徵收由所在地地稅部門負責徵收,徵收時間在每月初。
9、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月1---20日辦理各項異動業務。
10、參保單位人員如有變動,必須在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時間內(每月1至20日)及時辦理手
續。增加減少人員需填寫「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減少人員必須出示本人辭職報告並鑒
章。
11、每月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月初)到所在地稅部門繳納養老保險金,否則不能辦理調動、停
保、轉移、等勞動關系業務。
12、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每年七月根據武漢統計局公布的社平工資進行調整。
13、2003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11719元,月平均工資為976.6元2004年養老保險繳費工資
最低數為586元,最高封頂數為2929.8元。
14、參保單位應在每年二月份到參保地領取繳費工資申報表。
**養老保險**
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單位每月按繳費工資基數的21%,職工每月按本人繳費
工資的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單位每月按繳費工資基數的20%,職工每月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納;
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每月按繳費工資基數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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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養老金由哪個部門發放
法律分析:退休金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八條 國家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第二十九條 國家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有關部門制定醫療保險辦法,應當對老年人給予照顧。
G. 養老保險歸什麼部門管理呢
養老保險歸社保部門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號
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了《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現 予發布施行。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社會保險費的申報和繳納管理工作,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的社會保險費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的申報、繳納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繳費單位進行繳費申報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社會保險費適用本辦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繳納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條 繳費單位應當到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
第五條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5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報送社會保險費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代扣代繳明細表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繳費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有困難的,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可以郵寄申報。郵寄申報以寄出地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第六條 繳費單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立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查明事實,給予核准。
第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繳費單位送達的申報表和有關資料進行即時審核。對繳費單位申報資料齊全、繳費基數和費率符合規定、填報數量關系一致的申報表簽章核准;對不符合規定的申報表提出審核意見,退繳費單位修正後再次審核;對不能即時審核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繳費單位申報表和有關資料之日起,在最長不超過2日內審核完畢。
第八條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九條 繳費單位必須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其繳費申報後的3日內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繳費單位必須按照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嚴格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繳費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干預或拒絕。
第十一條 繳費單位的繳費申報經核准後,可以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繳費單位到其開戶銀行繳納;
(二)繳費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繳納;
(三)繳費單位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履行前款規定的申報核准程序後,銀行可以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從繳費單位基本帳戶中劃繳社會保險費。
第十二條 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應當進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將收到的基金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已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根據繳費單位的實際繳納額(包括代扣代繳額)、代扣代繳明細表和有關規定,按以下程序進行記帳:
(一)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分別計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並按規定記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二)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照該單位三項基金應繳額的份額分別計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第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為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建立繳費記錄,並負責安全、完整保存。繳費記錄應當一式兩份。
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有權按照規定查詢繳費記錄。
第十五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向繳費個人發送一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通知單。
第十六條 繳費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半年一次向社會公告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八條 繳費單位辦理申報後,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向其發出《社會保險費催繳通知書》;對拒不執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下達《勞動保障限期改正指令書》;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滯納金分別並入各項社會保險基金。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稽核繳費單位的職工人數、工資基數和財務狀況,確認繳費單位是否依法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被稽核的單位應當提供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稽核,不得謊報、瞞報。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有關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舉報後,應當及時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並調查被舉報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二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把繳費單位的繳費申報情況提供給當地負責徵收的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
第二十一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月將單位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情況提供給負責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的經辦機構。
第二十二條 社會保險費申報表樣式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制定。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H. 退休職工養老金屬於哪個部門管誰曉得
退休職工原來屬於企業的退休辦公室管,沒有離退休辦公室的屬於人事部管理,現在屬於街道辦事處管理,養老金屬於人社局管理。
I. 養老金發放應該找哪個部門
應該有養老保險手冊 但你要是沒有退休 應該在單位保存,因為這個本單位需要逐月填寫並蓋章。退休之後由國家社保給發放養老金 單位人員給你辦理退休手續之後 會通知你領取存摺 按手印 拍照片之後 就和單位沒有任何關系了 祝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