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河北省農村養老保險是從哪一年開始交的
法律分析:農村養老保險是在2009年開始面向長期居住在農村地區的村民實施的。農村的村民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後,按時繳納保險費的年限達到15年,在達到退休年齡後就可以領取養老金。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人在退休年齡前需要交滿15年才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如果繳納期限不滿15年,只能退還已經繳納的保費,無法享受養老金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㈡ 河北省從哪一年開始交養老保險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養老保險是從1986年最早的合同工養老保險開始的,一開始就全國共同實行的,所以河北也是那一年開始給合同工繳納養老保險的,然後1988年國家出台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也同全國普及
㈢ 河北省從哪一年開始交養老保險
摘要 養老保險是從1986年最早的合同工養老保險開始的。然後1988年國家出台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不過養老保險賬戶建立是依據國發[1995]6號文件開始建立的,這個時候職工開始按工資比例繳費了。河北省應該是從1993年開始補繳的
㈣ 河北省職工從哪一年開始繳納養老金謝謝!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28
㈤ 河北省從哪一年開始交養老保險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14
㈥ 河北省從哪一年開始交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從1986年最早的合同工養老保險開始的
㈦ 河北省從哪一年開始交養老保險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22
㈧ 河北農村養老保險從哪一年開始的
法律分析:農村養老保險是在2009年開始面向長期居住在農村地區的村民實施的。農村的村民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後,按時繳納保險費的年限達到1 5年,在達到退休年齡後就可以領取養老金。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人在退休年齡前需要交滿15 年才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如果繳納期限不滿15年,只能退還已經繳納的保費,無法享受養老金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㈨ 河北農村養老保險從哪一年開始交的
法律分析:從2009年起。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㈩ 河北省從哪一年開始交養老保險
大部分省市都是在1992年,或者1993年才實行繳費,你的記載為1996年開始,可能是你當地從1996年實行個人賬戶,1996年之前的繳費,視同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