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保險轉出憑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與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到原單位所在地的社會局開張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把參保繳費憑證交給轉入地的社保局辦轉移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㈡ 社保轉移單怎麼開
法律分析:社保同一城市的不用轉移,社保系統會自動累加。跨省養老金轉移手續如下: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與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到原單位所在地的社會局開張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把參保繳費憑證交給轉入地的社保局辦轉移手續即可。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第七十五條 全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按照國家統一規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共同建設
㈢ 養老保險轉出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首先,原單位在解除勞動關系後應出具《養老保險轉移單》一式四份,本人手裡一份,如已到社保部門鑒證,現單位帶著它就行了(也叫封存單);如未鑒證只須原單位在轉出單位處蓋章即可,現單位帶此單到社保部門鑒證。各地程序應該是相同的。個人也可辦理但必須到轉入、轉出、社保部門蓋章較麻煩。養老保險轉移需由現所在公司開具一份養老保險接收函至原社保局,然後社保局開具轉移的單據級核算職工勞保保險帳戶的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㈣ 養老保險轉移憑證怎麼開
法律分析:1、出具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員轉移接續前,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2、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對相關信息後,出具《參保繳費憑證》,並告知轉移接續條件。3、轉移接續申請。參保人員新就業單位或本人向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4、如果參保人員在離開轉出地時未開具《參保繳費憑證》,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補辦。5、發聯系函。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6、轉出地核對有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7、轉出地將養老保險基金劃轉至轉入地。個人部分全部轉移,單位部分按12%的總和轉移。並將《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傳送至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8、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基本養老保險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在信息、資金匹配一致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一下接續手續。並將辦結情況告知參保單位或者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八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 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㈤ 社保轉移單在哪裡開
社保轉移單在社保局辦。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二、社保關系轉出辦理流程
1、申請
參保人持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社保局的自助終端機登錄申請列印或者社保經辦窗口申請(無需填表)。
2、受理
自助終端機自動讀取身份證審核或經辦窗口人工審核是否符合轉出條件。
(1)符合條件的受理並出具轉移憑證。
(2)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
(3)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攜帶的材料。
3、審核
申請人攜帶轉保憑證到轉入地申請轉入,轉入地寄送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轉出地,轉出地接到聯系函後審核辦理。
4、審批
審批通過後向轉入地發送信息表和轉移基金。
5、辦結
向轉入地發送信息表和轉移基金,業務辦結。
㈥ 養老轉移單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的辦理方式如下:1、需要在轉出地停保並列印參保憑證;2、由參保人申請轉入;3、資料齊全並符合轉入條件,社保經辦機構上傳聯系函至省內轉移平台同時寄出聯系函至轉出地;4、轉出地辦理轉出業務並轉出基金;5、將《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給轉入地社保機構,轉入地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將通過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平台交換數據;6、確認完成轉移接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㈦ 西安社保轉移單怎麼開
法律分析:1、原工作單位(含公共職業介紹部門、人才中心等)通過網上服務平台,列印《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給申請轉移人員。同時將此筆業務上傳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完成養老保險關系轉出。
2、申請轉移人員將原單位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給接收單位(含公共職業介紹部門、人才中心等)。接收單位通過網上服務平台,完成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㈧ 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的辦理方式如下:1、需要在轉出地停保並列印參保憑證;2、由參保人申請轉入;3、資料齊全並符合轉入條件,社保經辦機構上傳聯系函至省內轉移平台同時寄出聯系函至轉出地;4、轉出地辦理轉出業務並轉出基金;5、將《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給轉入地社保機構,轉入地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將通過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平台交換數據;6、確認完成轉移接續。
法律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五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㈨ 養老轉移單去哪開
法律分析:養老轉移單去當地社保局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