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2021年養老金計算基數
1、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最低繳費標准為年繳費1000元,最高為年繳費9000元。2021年最低繳費標准與2020年相同。繳費期限為2021年4月1日起,一直延續至2021年12月10日,在此期間,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均可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2、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最低繳費標准為年繳費1000元,最高為年繳費9000元。其中對選擇最低繳費至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標準的,每人每年補貼60元;選擇2000元至4000元以下標準的,每人每年補貼90元;選擇4000元至6000元以下標準的,每人每年補貼120元;選擇6000元至最高繳費標準的,每人每年補貼150元。繳費期限為2021年4月1日起,一直延續至2021年12月10日,在此期間,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均可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3、其中職工個人需要繳納的費用分別是:失業保險的0.50%——26.80元,醫療保險的2%——107.20元和養老保險的8%——428.80元,大病補充醫療3元,共計565.80元。
拓展資料:公司部分需要繳納的費用分別是:養老保險的16%——857.60元,醫療保險的9%——482.40元,失業保險的0.5%——26.80元,工傷保險的0.4%——2
1.44元,生育保險的0.80%——42.88元,共1431.12元。公積金按照最低基數5360元基數計算,費用為536.00元,公司與職工個人各繳納268.00元。
因社保政策變動頻繁,以上費用可能會有變化,最新費用明細可進入「社保計算器」計算查看。據通知,2021年社保繳費年度(即2021年7月初到2021年6月底)北京職工5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范圍已統一調整為5360-28221元。即是繳費基數上限為28221元,下限為5360元。
Ⅱ 2021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個人年繳費標准統一設置為1440元、1680元、2160元、2640元四個檔次,由個人自主選擇標准繳費。
法律依據:《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准和政府補貼標准政策解讀》
Ⅲ 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2021年北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28221元,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5360元;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5644元。
以個人身份參保的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需填報《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情況表》,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身份證件;
(二)戶口簿;
(三)登記前曾在其他統籌地區參保的,還應提供原參保所在地社保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表》;
(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還應提供相關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社保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和資料。
(3)北京城鄉居民養老2021交多少擴展閱讀:
數額計算說明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Ⅳ 北京2021社保繳費標准表
北京2021社保繳費標准表?北京2021社保繳費標准表內容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28221元。
二、根據《關於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京人社養發〔2019〕67號)精神,2021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標准調整為本市上一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經核算,月繳費基數下限應為5644元。
三、考慮2020年受疫情影響月繳費基數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標准,為適當減緩增幅,按照國家繳費下限兩年過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5360元;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5644元。
四、各類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金額。
(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自2021年7月起,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代理機構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政務服務中心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可以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下限和上限之間適當選擇。未按期辦理申報手續的,其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將依據本人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確定,低於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失業保險繳費下限的,以下限作為繳費基數。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28221元,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5644.2元,月繳納失業保險費282.21元。
2.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5360元,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072元,月繳納失業保險費53.6元。
(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自2021年7月起,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代理機構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政務服務中心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月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460.96元。
法律依據
《關於2021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通告》第二條 根據《關於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京人社養發〔2019〕67號)精神,2021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標准調整為本市上一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經核算,月繳費基數下限應為5644元。
Ⅳ 2021年北京社保繳費比例
法律分析:北京社保繳費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最低基數為3613元,單位繳納比例16%,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已經合並繳費計算,單位繳費比例為10.8%,個人繳費2%+3塊,最低基數為5360元;
3、失業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為3613元,單位繳費比例為0.8%,個人繳費比例為0.2%;
4、工傷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為4713元,單位繳費比例為1.9%,個人不用繳費;
5、公積金按照最低基數2500元計算,繳納比例按照公司5,個人也是5%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Ⅵ 2021年北京社保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凡在北京市參保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5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統一,其中上限調整為28221元,下限調整為5360元。2021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標准應調整為本市上一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經核算,月繳費下限應為5644元。但是,考慮2020年受疫情影響月繳費基數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標准,為適當減緩增幅,按照國家繳費下限兩年過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基數下限確定為5360元。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5644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關於繼續階段性降低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 二、繼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 從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本市一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繼續在國家規定的行業基準費率基礎上下調20%。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考核用人單位浮動費率時,按照調整後的行業基準費率執行。
Ⅶ 2021年北京社保最低繳費標准
2021年目前北京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為3613元,每個月的社保費用需要1557.58元。社保的繳費比例都是固定的,所以要計算好社保費用,就要看具體的繳費基數情況。
(7)北京城鄉居民養老2021交多少擴展閱讀: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條 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事項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與職工社會保險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
第二章 基本養老保險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Ⅷ 2021北京個人社保繳費標准表
法律分析:北京社保繳費基數與比例一覽表養老保險最低基數為3613元,單位繳納比例16%,個人繳納比例8%。 單位繳費3613乘以16%等於578.08。個人繳費3613乘8%等於289.04。北京市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已經合並繳費計算,單位繳費比例為10.8%,個人繳費2%加3塊,最低基數為5360元。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