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平均上調5%,但具體到個人需要結合自身情況和當地當年度政策規定為准
人力資源內和社會保障部、財容政部2018年3月份聯合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2. 2017年四川省退休人員養老金定額調整多少
2017年四川省退休人員養老金定額調整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5元。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 川 省 財 政 廳
《四川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發〔2017〕34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2017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規定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但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
與本人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兩部分掛鉤。
一是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8%;
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3 %。
(三)適度傾斜。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的人員,增加3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0元;
(3)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0元。
2.2016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7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員截至2017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和省規定核定確認數據為准。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政策規定已確認記載的為准,並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採取措施,確保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8月30日前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含相關附表)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調待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五)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解釋。
2017年7月18日
3. 2017企業退休職工會漲多少工資
2017企業退休漲工資嗎 2017企業退休工資新規定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次調整范圍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於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企業退休人員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疊加調整。
(1)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2)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調整。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滿足多項條件的,疊加調整。
(1)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二類地區和三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類地區、五地類區和六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其他地區按一類地區標准調整。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駐滇中央機關及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調整,暫由原渠道解決。
2017企業退休工資最新消息
1、公務員離休人員的離休費,按本人原基本工資全額計發。
2、公務員退休人員的退休費,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按本人原標準的全額計發,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按本人原標準的一定比例計發。
其中,工作滿三十五年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兩項之和按88%計發
工作滿三十年不滿三十五年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兩項之和按82%計發
工作滿二十年不滿三十年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兩項之和按75%計發。
有的地區規定如果工作滿35年,按95%計發,滿25年,不滿30年的,按90%計發。
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制度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資歷等因素,保持不同職務、級別之間的合理工資差距。
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4. 2017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2017年退休金上調方案養老金上調多少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5.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1
2017年上調的養老金政策是針對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員工的上調政策,2017年退休人員的上調信息還要等到2018年才能公示。
從2017年1月1日起,月人均基本養老金上漲5.5%左右。那上漲5.5%是依據什麼因素呢?是依據總體水平來進行調整的,總體水平又是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等綜合因素上相結合,進而確定了養老金的調整幅度。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註:定額調整是為了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
掛鉤調整是為了體現激勵機制,使上班時多繳費、繳費久,可以多得養老金
適當傾斜是為了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那麼今年的養老金調整,哪些人可以領到這筆上漲的錢呢?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上年底前已退休的人員可以領到這筆錢,即2016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的並且已經在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可以拿到這上調的5.5%的錢,當然,今年退休的人員領不到今年的養老金待遇調整。此次的待遇調整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起,預計在9月底之前可以發放完畢。
但由於每個地區存在差異,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調整,所以每個地區的發放進度也會不一樣。各位退休人員稍安勿躁,到嘴邊的肉跑不了的。
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落實以後,大家更關心的是,以後等到自己退休時,養老金還會不會上漲,要是持續降低自己交了那麼多年養老金不就得虧了嗎?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實際上養老金待遇的調整與物價上漲情況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情況等因素之間具有密切的關系,所以隨著經濟的發展,養老金肯定會隨著物價上漲的情況而上漲的。但至於上漲的幅度是高還是低,就得結合當時的物價和職工增長情況了。
所以養老金的漲幅也有可能增高也有可能降低,並非一成不變的,大家也不用太過於擔心養老金是否會降低,因為是根據大家的經濟發展狀況所進行調整的,在經濟持續穩定發展下,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也會相應繼續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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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0日左右,全國多省市紛紛出台養老金上調的信息。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湖北省:養老金上調額度分為三檔:一檔上調55元;二擋上調45元;三檔上調35元;對部分建國前參加革命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浙江省:定額每人每月上調45元;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江蘇省:定額每人每月上調38元;
山東省:定額每人每月上調55元;
河南省:定額每人每月上調50元;
珠海市:定額每人每月上調55元;
廣東省:定額每人每月上調55元;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上海市:定額每人每月上調60元;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內蒙古:定額每人每月上調20元;
北京市:定額每人每月上調50元;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今年四川退休金調整方案:
1、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掛鉤部分:
對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8%,
按繳費年限,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的辦法執行。
對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均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3%。
3、傾斜部分:
向三類群體傾斜,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不滿80歲、滿80不滿90歲、滿90歲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30元、60元、100元;
2016年度新增的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按照「1-2類、3-4類、5-6類」三個類別分別增加40元、50元、6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7月底以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到位。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提醒:除以上各省市定額上調的養老金外,還有額外養老金,主要針對人群如下:
1、掛鉤上調養老金:根據原有養老金繳納的年限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計算得出額外上調金額;
計算公式如下:個人賬戶掛鉤上調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繳費的總月份
(個人賬戶存儲額=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自己所繳納保險的年限)
2、傾斜調整額外養老金:主要針對長年繳費年限人群傾斜;高齡人員傾斜;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傾斜,具體額度依據各個省市具體要求
註:符合以上兩個條件的會在定額上調養老金的基礎上累計增加,同時符合以上粗體字的部分的,只按照其中一項進行累加
全國陸續調整養老金步伐不一,最遲七月底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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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有關部門了解到,省各機關事業單位已陸續將增加後的工資發放到職工手中,省內各地因具體情況不同,進展有快有慢,但都會在國家規定的7月底前完成。
目前,已有個別單位將補發工資打入工資卡內,7月份工資在本月底或下月初發放。還有部分單位為達到7月底前調整完畢的要求,已提前預發7月份工資和補發工資。
本次補發的工資屬於已扣除2014年10月1日起至今職工需繳納的8%養老保險和4%職業年金後的增加部分,是自2006年後我省公務員再次迎來的工資普漲。
相關人士透露,在本次工資調整中,對於漲幅為負數或漲幅低於100元的人員將給予100元的臨時性補貼,漲幅最少的人都將獲得10個月也就是1000元的臨時性補貼。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第二個問題,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何時發放?
依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該要為勞動者購買社保保險,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滿十五年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依法享有退休金等的待遇,那麼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何時發放?下面由農地圈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
一、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何時發放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參保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經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自核准次月起享受養老金。養老金標准按照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計發,具體如下: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一)正常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達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二)提前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人力社保部門核准退休之月;
(三)因工作需要後延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後延繳費滿整年度之月;
(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延長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繳費滿15年之月;
(五)工傷醫療期內人員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2017年退休職工工資調整,根據《國防部頒布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的決定》調整企業退休職工和事業退休職工的工資調整,按照6.5%比例調整,實際調整實行定額和掛鈞調整,多繳多得,適當的傾斜從三個方面結合調整。與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等因素掛鉤。這次調整工資有幾個方面原因。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1.我國經濟不斷高速增長,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已遠遠超過了物價漲幅,以經連續12連漲,退休後比在職時還要高,出現了千方百計提前退休的情況。
2.老齡化加速發展,養老負擔越來越重,隨著退休人員侍遇水平不斷提高,養老保儉基金收支壓力不斷增大。拫據以上情況養老保險只調整6.5%,在9月30日之前實施完成,並給發到所有退休人員手裡。
按照《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方案》進行以下工作:
a,從2016年7月1日退休金全國調整基本養老金,月平均工資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十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金百分率繳費年限補貼率。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是怎麼調的具體什麼時候發放?
b,2017年開始進行統籌規劃核定,制定領取退休金期限,進行個人核准,精細規劃提前退休制定退休年限,按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約束的審核。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統一增加30元。
(2)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與夲人繳費年限(含連續工齡)掛鉤激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5元。與本人養老金掛鈞,按車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6.5%增加。
(3)傾斜調整:往基層傾斜。
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別)平均養老金掛鉤,按夲人退休時,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4.5%增加。
6. 關於2017年最新退休工資調整多少的規定
2017年退休職工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7. 北京2017 年退休人員工資調整
一、2016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四、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35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養老金在3573元及以上,低於50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養老金在5073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按絕對額增加養老金後(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增加的調整金額),上一檔養老金水平低於下一檔調整後上限的,按下一檔調整後的上限確定(具體標准見附件)。
五、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
六、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七、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0元。
九、在按照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2016年12月31日(含)前年滿 65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再按照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5元;年滿80周歲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條、第九條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作為享受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每年增發1—3個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關於中央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1〕74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正常事業費的中央轉制單位,轉制前已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仍執行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財政部、科技部、建設部《關於轉制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轉制前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等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5號)的規定。
(7)企業退休養老金2017年內能調多少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參考資料: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養老金
8. 企業退休職工今年工資漲多少
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整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各地已經補發到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