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保險都有哪些險種
一、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一般分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靈活就業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1、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中的一個險種,是由企業單位為在職職工進行參保登記,企業和個人根據繳費基礎按不同比例共同繳納養老保險費。
2、靈活就業養老保險,在其戶籍地進行參保登記,繳費基數按照上一年當地的平均工資計算,可以分為五檔,靈活就業人員選擇其中一檔繳費基數,再按照繳費比例繳費即可。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在勞動年齡范圍內(男65周歲、女55周歲以下)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或再就業的人員。
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合並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二、商業保險公司推出的具有養老功能的養老保險險種一般分為傳統型養老險,分紅型養老險,萬能型養老保險,投資連結型養老保險。
1、傳統型養老險,這種保險產品利率一般固定在2.0%-2.4%,但對於保險金領取時間、領取金額都可以事先協商確定。
2、分紅型養老險,分紅型養老險的收益可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保底利率,該部分是確定的,一般為1.5%-2.0%,另一部分為分紅收益,是不確定的,要根據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確定。
3、萬能型養老保險,該類型的保險產品分保障賬戶和個人理財賬戶,投保人所繳納的保費在扣除部分初始費用和保障成本後進入個人理財賬戶,這部分有最低保證收益;保險公司對個人理財賬戶余額進行投資,有較高的額外預期收益。萬能險的投資渠道較為穩健,萬能險的收益情況每月公布一次,並採取復利計息。同時,萬能險繳費方式也較為靈活,如果投保人收入不穩定,難以及時繳納保費時,可以暫時緩繳或不繳,待收入允許時,再補回所欠保費,使養老計劃不至於輕易中斷。
4、投資連結型養老保險。投連險的風險較高,這種保險產品所繳納的保費由保險公司代為投資理財,保險公司不承擔風險,只收取賬戶管理費,盈虧自負。投連險不設保底收益,屬於長期投資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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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養老保險一共有幾種
我們國家社會養老保險有三種:
第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費率較高,一般是單位繳費20%,個人繳納8%,必須繳納到法定退休年齡,不允許中斷,得到的退休費相應也高些,屬於國家強制性的保險,必須繳納。
第二,城鎮靈活就業養老保險,自願參保,繳納滿15年以上,達到法定年齡即可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費率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20%繳費,其中8%進入個人賬戶,領取計算辦法和城鎮職工一樣辦法,沒有區別。
第三,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按年繳費,繳費較低,待遇也不高,繳納滿15年以上,達到法定年齡領取養老金。
至於繳納辦法,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由單位辦理,其餘的,到當地社區或者直接到社會保險部門去辦理。
3. 天津市薊縣60歲以上的農村老人有養老保險嗎
有國家財政發放的每人每月75元的城鎮居民養老金,到你們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申請吧。
4. 天津薊縣農村養老保險如何辦理呢謝謝
參保范圍
具有本地農村戶籍且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
所需證件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二份。
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二份。
3.4張1寸免冠照(60周歲以上人員6張)。
辦理方法
到所在村街填寫《登記表》4份,《戶籍表》2份,貼相片,並由本人簽字按手印確認。16—59周歲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100—1000)繳費,由村街經辦人員開具收據並填寫《繳費明細表》。60周歲以上人員不需繳費,填寫《待遇申領表》2份,提交存摺復印件兩份。
5. 養老險是什麼有哪些
養老保險是一個關乎國計民生的一個東西。每個人都需要養老保險,因為這關乎到老年時期,沒有工作能力,是否能夠得到一些資金補助和經濟來源。那麼養老險有哪些呢?
首先養老保險分為社會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
其中社會養老保險分為三類,一類是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還有就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及我們所熟知的新農合。
新農合是非常適合農村那些60歲以上的農村老人,這種保險是由個人繳納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的,對於農村老人來說是非常好的一種保險。
如果是工作人員或者是自由職業人員,可以買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因為這部分保險由個人繳納和政府補貼構成。而城鎮職工養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通過各種渠道籌得的一種養老保險金。
6. 養老保險裡麵包括哪些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
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
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 包下來" 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商業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
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6)薊縣養老保險有哪些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第三章基本醫療保險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