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老人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的情況
法律分析:
退休老人只有在因病或者非因工導致死亡去世的,其遺屬才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如果是正常死亡的,不能領取。其遺屬在固定的期限內攜帶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等相關資料申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㈡ 撫恤金與養老保險有何沖突
撫恤金是原來國家規定的一項待遇。但這個最早是由企業支付的,雖然現在有的省轉移到社會保險或者財政支付,但一直沒有法律規定。因此,這個不是能保障永遠會有的,即使有,也不會象養老金一樣每年增長的。
五七工是養老保險中的一種,是由社會保險經辦的業務。這個是國家規定正常支付的養老保險待遇。因此,如果可能,建議還是參加這個。
況且從最壞的角度上說,參加了養老保險後,在老人老了後,社會保險還要支付喪葬費和撫恤費等待遇。這些,也和她本人繳的錢差不了多少的了。
(2)喪葬費撫恤金與養老保險什麼關系擴展閱讀:
我國撫恤金主要有兩種:
一為傷殘撫恤金,發放對象為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職工等;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
至死亡時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二為死亡撫恤金,發放對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犧牲人的家屬。公民依法獲得政府發給的撫恤金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
此外,我國還規定有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費,革命軍人犧牲、病故撫恤費,國家工作人員傷亡、病故撫恤金等。
㈢ 社保死亡喪葬費和撫恤
法律分析:社保死亡喪葬費和撫恤:職工繳納社保後,在去世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由直系親屬取出,做為遺產進行分配。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具體標准由各地社保部門規定。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六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㈣ 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問題
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是以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個月的工資;撫恤金全國沒有統一標准,由各省市統一規定。一般撫恤金標准,是以當地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的補足標准。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㈤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喪葬費撫恤金新規定
國家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正在逐步走向深入和完善,這從統一使用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作為喪葬費撫恤金的計算基數,充分顯示出制度的 社會 公平價值取向。
2021年9月1日(含)後因病非因工死亡的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的計算政策與過去有較大的變化。
一、喪葬補助金的標准,按照參保人員死亡時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
二、撫恤金標准按以下辦法確定:
(一)在職人員(含靈活就業等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以死亡時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的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確定發放月數。
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發放月數為3個月;
繳費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發放月數為6個月;
繳費年限滿10年不超過15年(含15年)的,發放月數為9個月;
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繳費1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計算,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
(二)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以死亡時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在職時的繳費年限確定最高發放月數(計算方法與在職人員相同),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減少1個月,發放月數最低為9個月。
繳費年限和領取基本養老金時間計算到月。
三、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累計繳費年限不足5年的,其遺屬待遇標准不得超過其個人繳費之和(靈活就業等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以記入個人賬戶部分計算)。
四、在職參保人員死亡的遺屬待遇領取地為其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含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所在地),由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參保人員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並支付遺屬待遇。退休人員死亡的遺屬待遇領取地為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
五、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同時符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條件的,由其遺屬選擇其中一種領取。已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並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後死亡的,其遺屬不再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
六、參保人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以人民法院宣告的死亡日期作為其死亡時間,其遺屬可以領取遺屬待遇。被宣告死亡參保人員再次出現的,已領取的遺屬待遇應予退還。
新政策實施後,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都有一個學習認識的過程。特別對於部分繳費基數較高和退休待遇較高的群體,更是需要學習和適應。你對這項政策的變化有何看法,請進行討論留言評論。
㈥ 居民養老保險死亡後撫恤金和喪葬費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㈦ 請問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中包含個人養老保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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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恤金不包含個人所交的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個人養老保險帳戶余額是要退給個人的,另其遺屬可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