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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公司與個人共計交多少

發布時間:2022-08-11 00:35:38

A. 養老金單位與個人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個人和單位繳費比例為4:1,具體李碩,職員需要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養老保險,剩餘的80%則需要由單位來為職員繳納。根據現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單位有給職員繳納社保的法定義務,單位若不履行義務,將會受到諸如罰款等的處罰。
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是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為基數。單位和員工參保的繳費比例大概如下:
1、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20% ,個人繳納8% 。
2、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2% ,個人繳納1% 。
3、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8% ,個人繳納2% 。
4、工傷保險費:單位繳納,個人不需繳費。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1、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
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 包下來" 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4、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法律依據】: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0%繳納,單位負責參保並代扣代繳個人部分,單位繳納單位部分。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B. 養老金公司和個人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是國家為了保障員工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一般與員工的工資基數有關,勞動者與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的比例一般是二十比八,即用人單位繳納百分之二十,個人繳納百分之八。只要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達到十五年,並且達到退休年齡,勞動者都能夠按時領取一定的養老保險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是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為基數。單位和員工參保的繳費比例大概如下:

1、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

2、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2%,個人繳納1%。

3、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2%。

4、工傷保險費:單位繳納,個人不需繳費。

C. 職工養老保險公司和個人繳費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是國家為了保障員工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一般與員工的工資基數有關,勞動者與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的比例一般是二十比八,即用人單位繳納百分之二十,個人繳納百分之八。只要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達到十五年,並且達到退休年齡,勞動者都能夠按時領取一定的養老保險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D. 養老保險個人交多少單位交多少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
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拓展資料:
社會養老保險,全稱社會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基本簡介
社會養老保險: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里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准)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它居於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其區別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層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聯系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聯系、密不可分。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勞動保障部門管理,單位實行補充養老保險,應選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機構經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方式有現收現付制、部分積累制和完全積累制三種。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可由企業完全承擔,或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由勞資雙方協議確定。企業內部一般都設有由勞資雙方組成的董事會,負責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事宜。

E. 社保公司和個人各交多少比例

公司和個人社保繳納比例具體為養老保險單位繳20%個人繳8%;醫療保險單位繳6%個人繳2%;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率分為0.6%—3.6%;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費率為0.3%;失業保險:單位繳0.6%個人繳0.4%。
單位不繳納社保怎麼辦
1、以單位違法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此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這是一個比較好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方法,未依法繳納社保包括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單位有這種違法行為的,不但可以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2、未依法繳納社保導致勞動者損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的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例如,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得繳納醫療保險,勞動者患病時應當由醫療保險承擔的部分,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失業保險損失、甚至有地方法院判決可以支持養老保險的損失等都能得到支持。
3、向社保機構舉報,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F.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如下: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G. 養老保險公司和個人交的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第三條 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要以非公有制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為重點,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要進一步落實國家有關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參保繳費。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H. 養老保險公司與個人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個人和公司單位繳費比例為4:1,一般的職員需要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養老保險,剩餘的80%則需要由公司單位來為職員繳納。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個人和單位繳費比例為4:1,具體職員需要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養老保險,剩餘的80%則需要由單位來為職員繳納。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該款保險的繳費是由個人和單位共同進行承擔。其中,單位繳納養老保險是以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當年的個人繳費之和作為單位當年的繳費基數,其繳費的比例為20%,並且,由單位所繳費的金額全部劃入到統籌基金中,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是以本人上年度繳費工資核定當年的繳費基數,其繳費的比例為8%,並且,個人繳納的費用會全部劃入到個人賬戶中。其中,養老保險的繳費會關繫到今後養老金的領取。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並且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即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另外,養老保險的繳費是可以中途允許中斷的,它主要是累計年限,對今後養老保險的領取影響並不是很多。如果職工退休後,達到法定國家退休年齡,但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夠,是不能領取養老保險金的,需要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至最低繳費年限15年,方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按月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0%繳納,單位負責參保並代扣代繳個人部分,單位繳納單位部分。

I. 個人社保和公司社保各交多少

每個地區社保的公司和個人繳費比例會有所差距,而且繳費的基數也會有所差異。此前,大多數地方的繳納比例是這樣的(各地標准不同,以下內容僅供參考):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0%,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0%,個人繳納比例2%+3元大病統籌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繳納比例0.5%(農業戶口不繳納)

【4】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5】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但目前,多數地區下調了單位的社保繳費比例,從以前的20%下調至如今的16%。以下是部分地區的社保繳費比例,如有最新調整,以當地公布為准。

以下是北京職工社保繳費比例:

J. 養老保險個人和公司繳納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個人和公司繳納比例如下:1、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20% ,個人繳納8% ;2、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2% ,個人繳納1% ;3、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8% ,個人繳納2% ;4、工傷保險費,單位繳納,個人不需繳費。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養老保險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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