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軍人退役養老保險的起止時間怎麼算
1.根據國務院第259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後開始享受養老金。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年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2.退伍軍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發給。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優待養老金,對退伍軍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保障,具有國家政策支持。
3.城鎮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間連續工齡計算問題。
根據國家民政部《關於印發對<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若干規定的說明的通知》(民安字[1988]19號)及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新政辦[2001]188號)關於「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的退役士兵,應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當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其軍齡連同待分配期一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並視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待分配時間,是指《安置條例》規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伍軍人回到原徵集地後等待分配的時間。待分配時間從報到之日起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組織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今後,凡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時間從報到之日起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組織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況導致待分配時間延長的,經當地安置部門出具證明,其待分配的時間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3年。對因本人原因導致待分配期限延長的,其延長時間不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的退役士兵,應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及時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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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農村退伍軍人已滿60歲,已交4年職工養老保險金,延遲到65歲才能領取嗎
已10元為基礎+
一、適用對象的界定
政策實施對象的人員范圍為,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二、人員身份的核查認定
核查認定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實施,由本人戶籍地村(居)委會、鄉(鎮、街道)和縣(市、區)民政部門統一調查、審定和申報。
(一)政策宣傳。各級民政部門要廣泛採取媒體播報、張貼告示、入戶宣講等形式,保證將政策內容宣傳到位,做到家喻戶曉,防止因政策宣傳不到位出現漏查漏認的問題。
(二)個人申報。符合條件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有關登記審核表。
(三)初審把關。對相關人員的申報材料,由村(居)委會初審、鄉(鎮、街道)復核,並做好登記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後,將有關登記審核表、人員花名冊和個人相關資料復印件等材料上報縣級民政部門;對經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本人。
(四)會審認定。縣級民政部門對鄉(鎮、街道)上報的材料,組織專門人員認真核實其身份,逐一審定其年齡、服義務兵役的年限等條件。對符合條件的,由申請人所在村(居)委會進行張榜公示。對公示期間及以後有異議的,縣級民政部門要組織專人調查核實。經查實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通知本人並說明理由。調查核實過程中有疑義的,應逐級請示,確保認定工作穩妥順利進行。
三、信息數據的統計
符合享受待遇條件對象的審批工作結束後,縣級民政部門要及時統計核實數據,並抄報同級財政部門復審、逐級上報。省級民政部門應於10月30日前將本地區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統計結果送同級財政部門復審後報民政部、財政部,力爭在12月31日前將老年生活補助發放到每一名對象手中。各地在報送符合享受待遇條件對象的信息數據時,連同第二年將要符合享受待遇條件的對象數量等情況一並報送。
政策解讀
自從民政部網站和央視公布了《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後,受到了大量新老戰友的關注。收到了許多戰友的各類咨詢,反應最集中最廣泛的是農村籍退伍老兵補貼問題。《通知》決定,從2016年10月1日起,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具體內容有: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是指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一、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二、補助標准為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25元(以前是每月20元,2016年10月1日起25元)。國家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適當提高標准。具體演算法為:補貼=25元X服役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同時,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說所有農村籍退役士兵有享有領取該補助的待遇,對於這一對象是有限定條件的。其適用對象為: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2.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為,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後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且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最後,《通知》中提及對於享受老年生活補助後仍有生活困難的可以向各當地部門申請,而答地也要加大救助度,切實幫助退役老兵解決生活困難。
補貼標准
1、農村退伍軍人可以享受免徵營業稅
針對退伍軍人轉業從事企業經營,從領取稅務登記證那天開始,可以享受3年內免徵營業稅的福利政策。也包括隨軍家屬都可享受此政策。
2、農村退伍軍人生活補助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退伍軍人按照服役年數,給予每月相應的生活補助。針對2011年之後退伍的軍人,補貼以10元為基數,服役年數每增加一年,補貼每月累加10元。比如說服役3年時間的退伍軍人,在年滿60歲之後,可以每月領取30元的晚年生活補助。
3、農村退伍軍人養老補貼
第一、基礎養老金,按照當年統一標准進行發放;第二,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賬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第三、繳費年限養老金。繳費年限包含從軍軍齡。
4、繳納養老保險年限享受軍齡優待
舉個例子來說,假如只需要繳納15年可以領取養老金,這時從軍5年,那麼只需要繳納(15-5=10),只需繳納10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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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退伍軍人社保優惠政策
退伍軍人社保優惠的政策是可以憑借參軍入伍和退伍證明補繳以前未交的社保
4. 退役士兵養老保險政策
政策:
2019年4月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意見中提到:
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適用以下政策。
(一)允許參保和補繳
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允許參保。退役士兵入伍時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入伍時間視為首次參保時間;2012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實施前退役的,軍齡視同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實施後退役、國家給予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的,軍齡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參保後繳費中斷的允許補繳。退役士兵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出現欠繳、斷繳的,允許按不超過本人軍齡的年限補繳,補繳免收滯納金。
(二)補繳責任和要求
退役士兵參加社會保險繳納費用,原則上單位繳費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負擔。
原單位已不存在或繳納確有困難的,由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補繳;上級主管部門不存在或無力繳納的,由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申請財政資金解決。政府補繳年限不超過本人軍齡。上述單位繳費財政補助部分由中央、省、市、縣四級承擔,安置地省級政府承擔主體責任,中央財政對地方給予適當補助。
(4)退伍軍人養老保險多少歲領取擴展閱讀
其他政策
繳費工資基數和費率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由安置地按照補繳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予以確定,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按補繳時安置地規定執行,相應記錄個人權益。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由參保地按照補繳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予以確定,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按參保地規定執行。
參保和補繳手續
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經辦機制。需要參加社會保險或補繳社會保險費的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相關退役證明,到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登記軍齡、提出申請。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將相關認定信息及證明材料分別提供給安置地(或參保地)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徵收機構辦理參保和補繳手續。
5. 退伍軍人60後有養老金嗎
理順不完整的提問應為「退伍軍人60周歲以後有養老金嗎?」。退伍軍人(含退役殘疾內軍人)在法定退容休年齡、60周歲以後的養老金方面,並沒有特殊優待的!不管是城鎮兵源、農村兵源的,只有與普通公民一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1年7月修訂版)網頁鏈接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故此對於城鎮兵源、農村兵源的退伍軍人,只有本人在就業後,由用人單位和自己分擔繳納社保費用累計滿15年以上的(含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伍軍人的軍齡),才能夠在60周歲時,申辦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
6. 退役軍人養老保險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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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退役軍人養老保險和醫保時,其軍齡可視同繳費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滿15年(1996年1月1日以前參軍,2006年1月—2010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的,繳費年限滿10年)的,就能按月領取退役軍人養老保險金。
7. 退伍軍人的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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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兵退伍以後可以繼續交養老保險,而且會享受優惠政策。
在養老保險辦理中,退伍軍人即可享受「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
根據國務院第259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後開始享受養老金。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勞動能力的人作為生活來源由失去勞動收入者定期領取。根據國家既定政策,退伍軍人可享受一定數量的養老金。
復員退伍軍人(含制度實施時60周歲以上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復員退伍軍人享受四部分養老金,而且其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賬戶化。
其中,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當地的統一標准發給。
在個人賬戶養老金方面,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賬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當地平均繳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賬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復員退伍軍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在繳費年限養老金方面,相關部門指出,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
8. 退伍軍人交15年保險能領多少養老金
1、退伍軍人可以把軍齡視作繳費年限;
2、每個人都須繳足15年的社會保險才可領取退休金
3、男的現年58周歲,軍齡有5年,那麼,距退休還需繳納2年的保險,而5年+2年=7年,還需補繳15-7=8年的養老保險補繳的錢!這就是你那3萬多塊錢的去處!
9. 退伍軍人必須個人實際繳納保險滿15年以後滿60歲才能有領取養老金嗎
應該是你的實際交納社保年限加上你的軍齡滿十五年,六十歲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10. 成都退伍軍人農村養老保險是不是58歲就可以領取了
大爺你好,我還是自貢的哈,我老爸也是當了五年兵的,去年才去把保險買了。現在國家有一些優惠政策了,已經明文規定了,退伍軍人可以享受入伍幾年就免交幾年養老保險費的待遇,養老包險最低交費年限是十五年,有三種檔次隨你選,交的多以後就領的多,那麼你當了五年兵那你只需再交十年就可以了,六十歲開始領,你可以今年一次繳九年的明年在交一年的就齊了。六十歲後就可以領了至於繳多少,每年交的都不一樣,都是有個標準的,如果你要補繳九年的話,可能要兩萬多三萬嘛。明年再繳兩三千,就行了,只要你的相關證件齊全就行。身份證,戶口薄,退伍軍人證,和復印件!還有你還要去你所在地的武裝部復印一份當兵的檔案,,然後就去你當地社保局辦理!如果還不懂就去社保局問哈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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