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裡麵包括哪些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
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
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 包下來" 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商業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
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1)四個養老包括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第三章基本醫療保險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B.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哪幾個部分組成
四個。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專基本養老屬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2)四個養老包括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我國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增長最快的國家,2025年,老年人口總數就將達到3億。解決養老難題,除了繼續織密基本養老保險大網外,大力發展企業年金和商業保險勢在必行。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已經啟動,在加大稅收優惠的同時,國家也需要通過各種法規,逐步引導企業將企業年金制度作為基本的職工福利建立起來,成為基本養老保險之外的第二張大網。
而強化作為第三張大網的商業保險保障功能,對保險公司既是機遇也是挑戰,要真正挑好這副擔子,保險公司要更加苦練內功,加強自身在產品開發、資金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設,為社會提供更高水平的養老保障,真正成為人們「老有所養」的重要支撐。
C. 養老項目有哪些
(一)生活護理
服務內容
(1)個人衛生護理
個人衛生包括洗發、梳頭、口腔清潔、洗臉、剃鬍須、修剪 指甲、洗手洗腳、沐浴等護理項目。
(2)生活起居護理
生活起居包括協助進食、協助排泄及如廁、協助移動、更換 衣物、卧位護理等護理項目。
(二)助餐服務
服務內容
(1)集中用餐
集中用餐是指老年人到居家養老服務站或社區食堂集中就餐。
(2)上門送餐
上門送餐是指由居家養老服務站或供餐單位派遣專人使用具 有統一標識的送餐運輸工具將膳食送至老年人家中。
(三)助浴服務
服務內容
(1)上門助浴
上門助浴是指由服務人員上門協助老年人沐浴。
(2)外出助浴
外出助浴是指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公共洗浴場所協助老年人沐浴。
(四)助潔服務
服務內容
(1)家庭保潔
家庭保潔是指服務人員上門為老年人提供家庭清潔服務。
(2)物品清潔
物品清潔是指服務人員上門為老年人提供物品清潔服務。
(五)洗滌服務
服務內容
(1)集中送洗
集中送洗是指選擇具有資質的專業洗滌機構為老年人提供衣 物等物品清洗。
(2)上門清洗
上門清洗是指由服務人員上門為老年人清洗衣物。
(六) 助行服務
服務內容
(1) 陪同散步
陪同散步是指由服務人員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邊區域戶外散步。
(2) 陪同外出
陪同外出是指由服務人員陪同老年人就近購物、探訪等。
D. 養老產業包括哪些內容
養老產業鏈主要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1、老年療養,包括:老年康復醫療,保健醫療,養生保健等。
2、老年用品,包括代步車、老年手機、助聽器等。
3、老年服務,包括生活料理、養老保險和心理輔導等。
4、養老地產,包括養老公寓和養老社區等。
5、老年文化,包括老年人的教育和精神文化生活等。
6、老年出行,包括老年旅遊等。
7、老年餐飲。
E. 養老保險包括哪幾項
養老保險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F. 社會養老保險包括哪些
社會保險是國家確保全體居民均能享受的基本保障;商業保險是在自身需求基礎上的個性化提升,兩者都應具備,這是商業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險最大的區別和特點。 首先,要明確幾點: (1)社保繳費比例:城鎮職工社保的繳費比例,以個人工資為基數,單位繳18%,個人繳8%(繳費比例國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基本養老金構成,以重慶地區1996年後參加工作的人員為例,其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為社會統籌,即單位繳18%那部分匯入社會養老金的大池子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是個人繳8%的那部分的累積。 商業養老保險最大特點是:風險低、優勢明顯。 因為從上世紀80年代,我國恢復開辦商業保險以來,商業保險發展迅速,日益成為居民風險防範、投資理財等重要的選擇。 合眾人壽資深養老保險業務人士認為,通過銀行儲蓄來積累養老金存在明顯不足,只能作為養老保險體系中的輔助方式。一方面,銀行儲蓄收益低,無法抵禦通貨膨脹。另一方面,儲蓄養老是一個長期計劃,隨意性很大,一不小心就會破壞儲蓄計劃,使自我儲蓄養老計劃中途夭折。 綜上所述,合眾人壽保險公司指出,商業保險公司一般都具有「專家理財」的性質,同時商業保險公司擁有自己的投資機構、投資團隊,預防風險、把握市場機會的能力比普通居民要強得多,在一定程度上,它能最大限度彌補社會保險的不足,切實保障被投保人的經濟利益並實現財產增值。
G. 養老產業有哪些項目
家庭養老模式為主要模式
目前,我國養老模式主要分為三類,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家庭養老是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並由社會提供養老服務的一種方式。社區養老模式則是社區引入養老機構,老人能夠享受社區的專業服務機構和人士上門服務。機構養老模式是以設施建設為重點,通過設施建設實現其基本養老服務功能。根據我國「十三五」規劃,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占老齡人口比重分別約為90%、7%和3%。
——以上數據來源於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養老產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H. 養老保險層次包括哪些
養老保險層次: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一)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以下特點。1、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2、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3、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三)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包下來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四)商業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