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勞動法怎麼規定補交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1、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
獲得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的人員:男50周歲、女工人40周歲、女幹部45周歲;
獲得初級職稱和未獲得職稱的人員:男45周歲、女工人35周歲、女幹部40周歲。
2、補交時須提供:
勞動或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書;
軍人配偶在異地參加養老保險且按規定將養老保險轉移到軍隊,須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幹部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復印件、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原件與復印件、軍人配偶本市戶籍證明復印件。
㈡ 養老金怎麼交的
繳納養老金的方式有:
1、單位交納。主要是城鎮在職職工,其所在單位就必須為其購買養老保險,保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2、個人交納、個人交納的,可以自行購買養老保險。也就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靈活就業的身份去繳納養老保險,個人要同時承擔單位和個人的保費;
3、也可以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戶籍所在地參與投保。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1、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2、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3、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高於企業退休人員。
【法律依據】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規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行為,保護基金委託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社會保險法、勞動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信託法、民典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三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養老基金結余額,可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一定支付費用後,確定具體投資額度,委託給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進行投資運營。委託投資的資金額度、劃出和劃回等事項,要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報告。
㈢ 勞動法對職工養老保險的規定
法律分析: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㈣ 勞動法規定的養老保險保險怎麼交都是個人交嗎
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險一金」的繳費比例是什麼?
目前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其中17%劃入統籌基金,3%劃入個人帳戶),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公積金繳費比例: 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300%的10%。
(統籌基金即:在養老保險制度從國家—單位制逐漸向國家—社會制轉變的過程中需要國家統籌,以解決經濟發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齡化等問題。 布拉格のDZY 2008-07-09 17:37 檢舉
社保五險是指: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前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後兩種由企業承擔的.
「五險一金」的繳費比例是什麼?
目前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其中17%劃入統籌基金,3%劃入個人帳戶),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公積金繳費比例: 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300%的10%。
(統籌基金即:在養老保險制度從國家—單位制逐漸向國家—社會制轉變的過程中需要國家統籌,以解決經濟發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齡化等問題。
(1)以企業繳費為主建立社會統籌基金;(2)由職工和企業繳費為主建立個人帳戶;(3)政府負擔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費用。這種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半基金制有利於應付中國人口老齡化危機,逐漸分散舊制度到新制度的轉軌成本,逐步實現由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到個人養老保險制度的轉變。)
四險一金的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有的企業在發放時有基本工資,有相關一些補貼,但有的企業在繳納時,只是基本工資,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具體比例要向當地的勞動部門去咨詢。
關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領取,是由設保登記部門來發放,比如「養老保險,要達到法定的年齡才可以,失業保險金的領取也是要具備條件,比如你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辦理失業證明,同時又辦了求職證,就是指你失業以後還必須有求職的意願,這樣的條件才可以領取。
如果失業之後你不想工作,那麼就不能給你發保險金。另外,養老金和失業金是不能同時享受的。
·試用期內是否享有保險?
在試用期內也應該有享受保險,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隔離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另外,企業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於當事人的意思或自願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險也不行,而且商業保險不能替代社會保險。養老保險的享受待遇
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1、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死亡待遇。(1)喪葬費(2)一次性撫恤費(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注意:養老保險應盡量連續繳納,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凡企業或被保險人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按有關規定不繳費的人員除外),被保險人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條件,計算基本養老金時,其基礎性養老金的計算基數,按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逐年前推至相應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按每滿12個月為一個間斷繳費年度計算,不滿12個月不計算)
舉例來說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礎養老金是2019年的社會平均工資×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養老保險中斷了30個月,就是中斷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礎養老金就是2017年社會平均工資×20%
醫療保險的享受待遇
1、門、急診醫療費用
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
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
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 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 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北京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葯僅限在批准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葯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范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
●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在收入住院時,醫院收取參保人員部分押金,押金數額由醫院根據病情按比例確定。如被派遣人員單位和參保人員未能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員個人全額墊付;
● 結算周期:參保人員住院治療每90天為一個結算周期:不超過90天的,每次住院為一個結算周期;
● 惡性腫瘤患者門診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發生的醫療費用每360天為一個結算周期;
● 參保人員在定點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每90天為一個結算周期;
● 參保人員出院或階段治療結束時,需由派遣人員個人先與醫院結清應由派遣人員個人自費和自付的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醫院向醫保中心申報審核、結算;
● 參保人員住院治療,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的結算,設定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支付起付線和最高支付額;
● 起付線第一次住院為1300元,以後住院為65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元;超過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標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員個人負擔部分)大額醫療費用互助
資金支付70%,派遣人員個人負擔30%。在一個年度內最高支付10萬元。住院費用的結算標准,在一個結算周期內按醫院等級和費用數額採取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
(各項比例有調整時,按新的標准執行)
注意啊:非因公交通事故,醫保是免責的!
失業保險享受待遇
失業保險連續繳納一年以上,檔案退回街道後。可以在街道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它是最主要的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保險待遇根據北京市相關文件執行;
2.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是指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根據北京市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3.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按有關規定執行。
工傷保險享受待遇
在合同期內不幸發生意外,需向企業索取情況說明,並加蓋企業公章,盡快(最好在三個工作日內)申請工傷認定並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療診斷書或住院病歷;
2、 職業病診斷證明(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 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隊的事故裁決書或交通部門的交通事故證明;
4、 身份證復印件;
5、 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原件
生育保險享受待遇
可以報銷與生育有關費用
報銷范圍包括,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與生育有關的費用。
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女職工因懷孕、生育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品費。
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包括職工因計劃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
現在要求,醫保繳夠20年,養老交夠15年才有資格領養老金和享受退休後的醫保報銷
㈤ 勞動法對社保繳納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在我國,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
(1)向用人單位提出自己的請求要求單位為自己補繳所有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2)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可以積極與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與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3)如果當事人不願意協商、協商不成或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4)不願意調解、調解不成或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領取養老保險的同時是不能繼續領遺屬補貼。根據社會保險法關於遺囑補助能和退休工資同時領嗎的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開除公職身份的,之前的一切福利待遇將不繼續享有。但是之前在職期間如果參加了養老保險其年限在後期找到工作繳納社保後是可以轉存年限的,但大部分機關並不參加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㈥ 原勞動法關於養老保險的規定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1995]309號
五、社會保險
73.企業實施破產時,按照國家有關企業破產的規定,從其財產清產和土地轉讓所得中按實際需要劃撥出社會保險費用和職工再就業的安置費。其劃撥的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由當地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勞動部門就業服務機構接收,並負責支付離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費用和支付失業人員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
74.企業富餘職工、請長假人員、請長病假人員、外借人員和帶薪上學人員,其社會保險費仍按規定由原單位和個人繼續繳納,繳納保險費期間計算為繳費年限。
75.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職工在用人單位內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76.依據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和勞動部《關於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236號),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業工作年限長短,享受3-24個月的醫療期。對於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癒的,經企業和當地勞動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77.勞動者的工傷待遇在國家尚未頒布新的工傷保險法律、行政法規之前,各類企業仍要執行《勞動保險條例》及相關的政策規定,如果當地政府已實行工傷保險制度改革的,應執行當地的新規定;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的工傷保險參照企業職工的規定執行;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的勞動者的工傷保險,如果包括在地方人民政府的工傷改革規定范圍內的,按地方政府的規定執行。
78.勞動者患職業病按照1987年由衛生部等部門發布的《職業病范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和所附的「職業病名單」〔(87)衛防第60號〕處理,經職業病診斷機構確診並發給《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勞動行政部門據此確認工傷,並通知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發給有關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者因工負傷的,勞動行政部門根據企業的工傷事故報告和工傷者本人的申請,作出工傷認定,由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或用人單位,發給有關工傷保險待遇。患職業病或工傷致殘的,由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按照勞動部《職工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勞險字〔1992〕6號)評定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程度。勞動鑒定委員會的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速度的結論,以醫學檢查、診斷結果為技術依據。
79.勞動者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用人單位應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進行工傷事故報告,或者經職業病診斷機構確診進行職業病報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有權按規定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如果用人單位瞞報、漏報工傷或職業病,工會、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經勞動行政部門確認後,用人單位或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應補發工傷保險待遇。
80.勞動者對勞動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或職業病的確認意見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81.勞動者被認定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後,對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程度鑒定結論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所依據的醫學檢查、診斷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復查診斷,復查診斷按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勞動鑒定委員會規定的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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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1995年勞動法關於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是如何規定的
我國全面推行養老保險是在1998年;
1998年之前的工齡,在退休時將會被認為視同繳費年限,計算退休工資。
㈧ 勞動法規定養老保險
企業必須給員工交養老保險這個規定是從1995年1月1日,勞動法實施之日。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中的一個險種。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勞動者在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而減少勞動收入時給予經濟補償,使他們能夠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障。
2、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納比例是:職工所在企業繳納20%,職工個人承擔8%。以前的規定是,單位那20%裡面的一部分和個人的8%全部劃入個人賬戶,現在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僅個人繳的那8%劃入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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