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養老保險制度有哪些基本類型
目前,世界上實抄行養老保險制度襲的國家可分為三種類型,即投保資助型(也叫傳統型)養老保險、強制儲蓄型養老保險(也稱公積金模式)和國家統籌型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所謂養老保(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❷ 我國養老保險有幾種形式
我國養抄老保險有幾種形式襲
三種,即投保資助型(也叫傳統型)養老保險、強制儲蓄型養老保險(也稱公積金模式)和國家統籌型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的產生與發展,是與國家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它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產物,也是社會進步的標志。目前,世界各國實行的養老保險制度主要可分為三種類型,即投保資助型(也叫傳統型)養老保險、強制儲蓄型養老保險(也稱公積金模式)和國家統籌型養老保險。我國根據中國的具體國情,創造性地實施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改革模式,經過十年來的探索與完善,已逐步走向成熟。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模式在世界養老保險發展史的影響力將進一步加強。
❸ 企業養老保險和事業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繳費及收益方式有什麼不同
建立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之間的相互轉換,使勞動者充分享受養老保險稅收優惠政策。此舉可以提高職工退休後的生活水平,擴大年金計劃覆蓋面,解決現行企業年金制度存在的稅收公平性問題,促進企業年金的發展,完善我國的養老保障體系。
[關鍵詞]個稅遞延養老保險稅收優惠
一、研究背景
隨著中國進入老齡化社會,養老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也是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障體系分為三個層次:第一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是企業年金保險,第三是商業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是以滿足基本生活保障為目標的制度安排;企業年金是用人單位和職工為了彌補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不足,以提高職工退休後生活水平為目的而建立的養老保障制度;商業養老保險是個人為了提高養老保障水平而進行的自我補充。目前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正在逐步完善,2009年將實現省級統籌,2012年將實行全國統籌。養老保障體系第一層次的完善為第二層次的企業年金的發展留出空間。2008年12月,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研究對養老保險投保人給予延遲納稅等稅收優惠」,預示著我國已經進入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不斷完善的過程。
2009年3月,國務院通過了「上海市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其中,涉及保險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在上海建立個人所得稅(以下簡稱「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所謂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指投保人在稅前列支保費,在領取養老金時再繳納稅款的一種個人年金計劃形式的養老保險方案。由於勞動者在職時的收入普遍高於退休後,投保人在購買保險和領取養老金時所處不同時期而導致的邊際稅率差異,將使投保人能夠享受很大的稅收優惠。
二、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作用
建立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對於解決職工退休後工資替代率偏低,解決企業年金制度導致的稅收不公平和解決保險業面臨的發展問題具有重要作用。
1、解決職工退休後工資替代率偏低的問題。現階段我國大部分職工僅擁有基本養老保險,使職工退休後工資替代率偏低,退休後的生活水平與退休前相距甚遠。基本養老保險只能滿足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遠不能滿足更高層次的養老需求。尤其在「養兒防老」已逐漸成為歷史的今天,勞動者的工資替代率較低的問題已經成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所以,我國應該發展包括企業年金、個人養老保險在內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建立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對參加個人年金計劃的勞動者給予稅收優惠,由國家和個人共同出資建立個人年金賬戶,對於提高職工退休後的生活水平和鼓勵勞動者加入此項個人年金計劃具有重要作用。
2、解決企業年金制度導致的稅收不公平的問題。由於我國對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企業實行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而目前有條件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企業主要為具有壟斷優勢和員工收入水平較高的大型國有企業、大型金融機構和知名跨國公司,大多數地方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事業單位因經濟條件限制基本上與企業年金制度無緣,從而造成了有條件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企業或機構享受稅收優惠、大多數尚不具備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企事業單位的員工面臨諸多養老難題的不公平現象。企業年金制度不僅未能消除我國企事業單位之間日益嚴重的收入差距問題,還擴大了不同企事業單位員工之間的養老保險差距。通過建立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所有勞動者均可參加此項養老計劃,即都可享受國家稅收優惠,這將緩解在企業年金制度中存在的公平問題,推進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
3、解決保險業面臨的發展問題。我國養老保險發展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養老保險方面的法規、制度建設滯後,使補充型養老保險業務發展緩慢。目前,作為養老保障體系第一層次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證老年人溫飽需要,作為養老保障體系第二層次的企業年金僅覆蓋5%左右的勞動者,作為養老保障體系第三層次的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更是嚴重不足。但是,面對我國人口老齡化的提速,以自我保障為主要形式的補充型養老保險市場潛力巨大。建立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不僅可以提高勞動者的養老保障水平,更可以帶動補充型養老保險的發展,從而使我國的保險業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三、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內容
(一)、稅收優惠
在對年金計劃征稅時,通常面臨以下三個問題:⑴雇員個人向年金計劃的繳費是否允許從應納所得中扣除,免徵個人所得稅。⑵當年金計劃取得投資收益時,是否對其徵收所得稅。⑶當退休雇員從年金計劃領取養老金時,是否要對這筆養老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根據這三個可征稅點的差異,分為了8種類型,其中E表示免稅,T表示征稅,即為TTT、TTE、TET、ETT、TEE、ETE、EET、EEE。採取EET的稅收優惠模式是一種現實可行的方案。即允許投保人從其稅前收入中扣除一定比例的年金繳費額,並減免養老金投資收益所得稅,在領取養老金時則徵收個人所得稅。因為該模式是繳納時免稅,支取時繳稅,所以將提高勞動者加入年金計劃的積極性。
(二)、相互轉換
我國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的雙重轉型,造成職業選擇自由度的擴大和職業流動率的提高。企業年金以企業為組織單位,該模式必將成為我國年金市場發展的制約因素,所以年金制度應進行整體的統籌安排。
我國應加強企業年金與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之間的聯系,使之成為年金制度中互補的兩部分。在實際中,擁有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賬戶的勞動者,當其與原單位解約,來到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企業後,其原來的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賬戶可以作為現單位的企業年金賬戶繼續使用,從而實現了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的相互轉換。由於其繳費方式都是DC模式,同時年金資產的運作與監管也相類似,所以相互轉換的制度較易建立。
(三)、投資運作
企業和職工作為委託人,將職工的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賬戶交由受託人管理,受託人對資產進行全面監管。同時,受託人在法律的框架下,分別和賬戶管理人,託管人和投資管理人簽訂委託合同,形成委託代理關系,通過功能外包實現對年金的有效運作和監管。
保險公司可以取得除託管人外的其他三個執照。在投資運作方面,保險公司相對於銀行、證券公司的優勢在於:銷售能力強,業務增長迅速;產品多樣化,能夠滿足客戶的不同需求,提高市場效率。而且保險業在年金市場上佔有先發優勢,積累了較多的客戶資源和管理經驗。所以保險公司應作為年金賬戶投資運作的主力軍。
四、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意義
(一)、完善養老保障體系
通過稅收優惠鼓勵勞動者加入年金計劃,既可以擴大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的覆蓋面,又將增加養老保障的層次,所以此舉在橫向和縱向兩方面完善我國養老保障體系。這會減輕投保人未來的保障壓力,從而緩解由人口老齡化所引起的社會矛盾。
建立此種政策型養老保險將促進基本養老保險與年金之間的協調。隨著年金制度的發展,整體養老保障程度得到提高,國家可以適當降低基本養老保險的替代率,從而緩解當前企業所承擔的基本養老費用過高的情況,將改善企業經營狀況,增大其盈利能力,促進經濟發展。
(二)、促進市場繁榮
遞延型養老保險將使保險公司的養老險業務直接受益,豐富保險公司的盈利模式,提升公司業績。同時養老保險是長期保障型險種,將促進保險公司產品結構的優化,提高公司經營的穩健性。
作為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可減輕勞動者因未來保障不足所產生的焦慮,從而減少家庭預防性儲蓄,增加當前消費。而在經濟發展相對蕭條的時期,又可通過支付養老金等方式維持一定消費水平,為經濟適當升溫。
隨著年金賬戶中資金的積累,一方面資金投入證券市場會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繁榮,另一方面資金在固定資產中的投資會促進我國經濟建設。
(三)、刺激企業年金的增長
將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納入到年金框架中,其最大優點在於促進企業年金的發展。企業年金的繳費包括個人、企業和國家三方面,與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相比,企業年金使職工享受更多優惠。由於當前的企業年金制度只存在於一些大型企業,所以大部分勞動者並不了解企業年金。但如果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得到普及,那麼更為優惠的企業年金將得到勞動者的認可。因此會形成使勞動者到擁有企業年金制度的企業去工作的激勵作用。所以,一方面企業更願意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吸引人才,另一方面則是留住現有人才的必要措施,這種對企業的激勵作用將促進企業年金發展。
五、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可行性
(一)、稅收方面的可行性
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能否實施的關鍵在於稅務部門的態度。一是此種延遲納稅與我國現有稅法相抵觸。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居民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在領取養老金時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繳稅方式恰恰相反,在購買時允許稅前扣除,但領取養老金時需要補繳稅款。因此該政策的落實還需要一定時間來改變稅收方式和政策,建立健全的相關法規。二是建立稅收優惠政策需要考慮國家的財政承受能力及政策的長期影響。我國近年來財政收入持續增長,而且稅收的增長高於GDP的增長,且個人所得稅在我國稅收中所佔比重不大,所以實行延遲納稅對我國的即期影響不大。就長遠來看,政策實施後保險公司的業務量會大增,保險公司的營業稅、所得稅會增長,這對個人所得稅方面的減少有一定彌補。同時由於對當前消費的刺激,帶動消費領域稅收的增長,該政策會對未來的稅收產生遞增作用。
(二)、政策方面的可行性
雖然現行企業年金制度中沒有對個人繳費部分進行稅收優惠,但無論從國際經驗還是學術討論來看,對其實行稅收優惠已是大勢所趨。
而且企業年金中的個人繳費部分的稅率應和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稅率比例保持一致性,這樣才能體現稅收的公平性。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可以依託於已建立的企業年金框架,其繳費部分、投資運作部分、國家的優惠及監管部分,都已有了相對成熟的機制,因此改革成本相對較小。同時企業年金和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相互轉換制度的建立,將實現企業年金計劃和個人年金計劃的融合,這將有利於國家對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統籌。
(三)、市場主體方面的可行性
沒有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企業,只需增加對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賬戶的管理。另外還可能因勞動者保障水平的提高而使企業所負擔的基本養老保險水平降低,緩解企業的經濟壓力。但會對企業產生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壓力,當然從長久看待,此舉會促進企業發展。由於保險公司存在著巨大收益,所以一定會大力推廣此種保險。對於勞動者,國家還需加大宣傳,使更多勞動者了解到此優惠政策,從而促進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的開展。國家應適當提高繳費率最高限度,與企業年金總體水平相當。當然這會加大職工的經濟負擔,所以應允許職工按照自身經濟實力選擇合適的繳費率。
六、總結
建立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之間的相互轉換,使勞動者充分享受養老保險稅收優惠政策。此舉可以提高職工退休後的生活水平,擴大年金計劃覆蓋面,解決現行企業年金制度中存在的稅收公平性問題,促進企業年金的發展,完善我國的養老保障體系,進而解決我國老齡化社會時期的養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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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我國農村有哪些養老模式主要分為那幾類
主要有三種模式,即
1、家庭養老。以家庭為中心,靠子女親屬養老。這是目前農村養老的主流,老人都有自己的子女、兒媳、女婿,再之後的孫子、孫女等等,作為一個家庭,家庭成員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就運算元女不在身旁,同樣生活在農村的親戚朋友都會幫忙照料老人。並且在中國傳統文化之中,一直都有「孝」的影子,如果不贍養老人,就是不孝,是會被村裡人瞧不起的。
2、社區養老。它以村莊或村落為依託,充分發揮政府、社區、家庭和個人的力量,合理開發、調配、運用社區資源,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支持。具體就是開辦敬老院、福利院,托老所等。
農村社區養老是當前農村社會養老的發展方向。農村社區養老具有自身的獨特優勢,靈活性高,能因地制宜。
它以村莊或村落為依託,充分發揮政府、社區、家庭和個人的力量,合理開發、調配、運用社區資源,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支持。
3、民間養老。一些民營企業投資開辦的養老院等,有養老意願的個人進行選擇。一般這樣的養老院收費較高。
(4)養老金盈利模式有哪些擴展閱讀:
全國老齡辦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2017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2.41億人,預計到2050年前後,我國老年人口將達到峰值4.87億。
其中,和城鎮相比,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嚴重滯後,農村居民的養老、醫療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保障水平比較低。
「農村人口老齡化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同時,與城鎮的差距呈擴大態勢,且城鄉導致狀態將持續到2040年。」中國人民大學老年研究所教授、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菊華表示,中國老齡化發展不均衡。
一方面表現在人口老齡化水平城鄉倒置,即農村老齡化水平目前且長期高於城鎮老齡化水平;另一方面表現在區域發展不平衡。
比如,除了西藏外,各省農村老齡化程度均已突破10%,遼寧省、重慶市等地甚至均已超過20%。
城鄉差異體現出的「城鄉倒置」特徵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導致的生育率差異和城鎮化的加速推進密切相關,大量年輕人口離開中西部農村地區向東部和城市地區遷移,是該階段農村人口老齡化的主導因素。
而這種人口轉移又有效地降低了城市常住老年人口的比重,毫無疑問,人口老齡化的區域差異增加了應對的復雜度。
「養老是我們面臨的一個時代性難題,農村養老更是如此,從目前社會的現實情況我們看到,城市養老正在成為創業的藍海,各種現代化、人性化的養老模式層出不窮,受到社會資本、公益力量及媒體大眾的廣泛青睞和關注。
然而我們無法忽視的是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尤其是老年人佔有很大的比重,隨著青少年勞動力大量湧入城市,農村空巢化程度越來越嚴重。
農村養老的體制短版和資源短缺也更為突出,在某種程度上農村養老問題也更需要引起我們的足夠關注。」
誰來為農村老人發聲?誰來關注農村人的晚年生活?國家、社會、公民這三者應在其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這是一個亟待研究解決的重大課題。
有專家預計,到2030年,中國老齡人口接近3億,空巢老人家庭比例或將達到90%,這也就意味著,屆時,將有超過2億空巢老人,而相當比例分布在農村,農村空巢老人日益成為重點。
❺ 個人養老金制度或出爐,有哪些人可以收益
近些年,中國人口老齡化水平不斷加重,有關的養老規章制度健全狀況也深受銷售市場關心。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宣布對外開放公布,對個人養老金的參與范疇、規章制度方式、交費水準、稅收優惠等均開展詳細要求。
潛在養老金經營規模豐厚,有希望為金融市場發展趨勢運輸長期性平穩資產。大力推廣個人養老金將加速住戶存款向項目投資轉換,根據各種金融產品和金融企業向金融市場運輸大量長期性資產,有益於推動中國金融市場迅猛發展。一方面做為資產管理業務流程的純天然規定,個人養老金可擴大投資渠道、提升中遠期長期投資;另一方面,其也有希望為中國兩多億老年人口和超八億工作人口數量給予大量社保和投資市場。
❻ 養老保險的模式有哪些
從1889年德國開始實行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到今天,養老保險制度早已成為工業化國家普遍覆蓋全體公民的一項最基本社會保障措施。從各國推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來看,主要有以下三種模式。
(1)投保資助型養老保險模式。世界上實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家,投資資助是最普遍、歷史最悠久的一種,開始於19世紀的德國。
投資資助型養老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強制僱主和勞動者分別按一定的繳費比率投保,建立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多層次的養老金制度,退休金一般由普遍養老金、雇員退休金和企業補充養老金組成。國家在財政、稅收和利息政策上給予扶持。
投資資助型養老保險制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與繳費義務相聯系,即與員工工資掛鉤,但繳費和享受待遇的量並不一定完全對應。
這種制度可以實現一定的基金積累,作為支付的後盾,緩解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險的沖擊。
(2)福利國家型養老保險模式。福利國家型養老保險由國家和僱主負擔全部養老保險費,雇員個人不繳納。是一種完全福利型養老保險制度,這種制度會使政府和企業負擔沉重,高福利和高稅收並存。
福利國家型養老保險有以下特點:
①實施范圍廣。一般覆蓋全體國民,甚至包括在本國僑居一定年限的外國居民,是一種人人皆養老的養老保險制度。
②與個人收入無關。即養老金的給付與在職時的工資、投保時間、對社會的貢獻大小等無關,只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均可獲得相同數額的養老金。
③養老保險金的資金來源主要靠國家財政補貼。如丹麥養老保險基金的90%由國家財政提供。
(3)強制儲蓄型養老保險制度。
❼ 商業養老保險公司是怎麼實現盈利的
老保險有四種形式,即傳統型養老險、分紅型養老險、萬能型壽險和投資連結保險,下面分別分析下這四種類型養老險的優缺點,以及適用人群。
1、傳統型養老險這種養老保險費率是一定的,根據年齡的大小確定繳費額度,繳費固定,利息固定,領取保險金也是固定的,也就是說從什麼時候領,領多少,在投保時就已經規定好了。優點:回報是一定會有的,不管是零利率還是負利率,都不會對養老金的回報所得有影響。缺點:通貨膨脹的影響難以估量,作為一款固定利率的產品,要是遇到高通貨率的情況,那存在貶值的可能性很大。適用人群:基於以上考慮,傳統型養老險適合抗風險能力較差,年齡大思維較為保守的人。
2、分紅型養老險作為分紅險養老險是一定會有個人賬戶的,這個個人賬戶有保底收入,除了得到保底收入外,當公司有盈利時會有分紅,會有額外的可得利益。優點:既然與保險公司的經營有關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抵消通貨膨脹,養老金可以在保值的同時實現增值。缺點:是否有分紅無法確定,要是公司經營不善沒有盈利,那就沒有分紅。適合人群:有一定資金富餘但是理財偏謹慎,不願意承擔過大風的人,比如做生意的中年人。
3、萬能型壽險和分紅險保險不同,萬能險壽險會在扣除一些費用後,所交的保費全部進入個人賬戶,也有最低收益的保證,當然也有其他額外收益。優點:萬能險最大的特點是復利,每月都會公布利率,賬戶透明,存取也很靈活,想增加投資也很方便,壽險保障也可以根據年齡而做出相應的調整。缺點:上面說的靈活領取是優勢但也是劣勢,對那些自製能力不太好的來說,可能最終得到的錢不夠需要的養老金。合適人群:劣勢分析不難看出,更適合自製能力好,長期投資的理性人。
4、投資連結保險投資連結保險作為一種長期保險,有不同賬戶對應不同風險,最終的收益和各個投資品種相關,沒有保底收益,保險公司只收取基本的管理費,最終的盈虧都有客戶自己負責。優點:兼顧投資和保障,投資的品種由專業的理財專家選擇,不同賬戶之間可以實現轉換,以適應資本市場瞬息萬變的形式,一般來說,只要堅持長線投資,最終會得到不錯的效果。缺點:在所有的保險產品中,投資連結保險是風險最大的,要考慮到這一點。合適人群:承受風險能力強,能堅持長期投資的年輕人。
看完以上分析,相信各位對這四種養老保險有了更深的理解,具體選擇哪種要從自身實際出發。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❽ 養老保險公司如何贏利
呵呵,我們交的養老金也就是社保基金是很龐大的一個數字,有專門的基金經理控制,就跟一般的基金公司盈利是一樣的,不過養老保險的基金就是社保基金的投資要受很多限制,很多高風險的不能投資。
說白了就是靠投資盈利的。央行協議存款,國家重點工程的建設,債券,等等。
❾ 養老理財產品有哪些
列舉幾種養老理財產品,以供參考:
1、信託
信託比較特別之處在於有信託資產是獨立於委託人的獨立資產,不受委託人破產風險的影響,免受債權追索,從而能夠保障委託財產的保值增值以及財富傳承功能,具備較高的安全性。比如可以把對受託資產設定特定的安排,引入監察人制度,對信託資金的運用進行約束,確保這筆錢用於受託人的養老,實現隔離和專款專用。
但目前的養老主題信託更多是傳統信託額外嫁接養老服務機構,可以做到為投資者提供財富管理服務同時享受養老相關服務,抑或是用於養老房地產投資的信託,和傳統信託差別不大。
信託通常起購100萬門檻,受眾以高凈值居多,目前主打養老的產品也不多,相對其他養老金融產品,風險較高,投資門檻高,目前總規模不大,期待未來有更多樣性產品出現。
2、基金
2018年開始,第一批養老目標基金獲准發行,到目前已經有100多隻相關基金了。特點是在基金名字中就帶有「養老」兩個字。
養老目標基金又分兩類,目標日期基金和目標風險基金。區別在於,養老目標日期基金隨著投資者年齡的增大而降低權益類資產的配置比例,其風險也隨之降低,不同年齡階段的人可以根據退休時間來選擇不同的目標日期「套 餐」。而養老目標風險基金相對更自由,可根據投資者自身偏好選取特定風險的基金進行投資。分辨兩者也很簡單,如果帶有年份,就是目標日期基金。例如「工銀養老 2040 三年」,2040為目標日期,三年為封閉期。
相比我們認識的普通公募基金,養老目標基金幾乎都是FOF形式,相對更為穩健,波動也比一般公募會更低;養老目標基金對發行公司有更高的要求,才能發行養老目標基金。另外因為是養老主題,所以更強調長期投資,所有養老目標基金都設定了封閉期(1、3、5年)。
截止到目前,2018年首批養老目標基金剛滿3年不久,由於首批養老 FOF 發行的時候正值 2018 年下半年股市的低潮期,當時發售時市場反映冷淡,但之後兩年不錯的股市表現讓這批基金都取得了不錯的收益,截止目前無一虧損。
3、銀行理財
本月初,光大理財、招銀理財、建信理財和工銀理財四家試點機構的首批養老理財產品面向個人投資者開始正式募集。上周已經為大家做過分析。之前銀行也有大量冠以」養老「二字的理財產品,但並不能體現與普通理財的區別,因為初期沒有嚴格的標准規范,只有極少產品能達到長期投資的標准。
簡而言之最大的特點就是費率很低,,基本只收取相對較低的管理費和託管費,且認購起點都低至 1 元,具有很高的普惠性;另雖然比普通理財有更長的封閉期,但遇到重疾等情況,產品設置了提前贖回安排。
總而言之,因為是養老試點產品,所以管理人會更加註重口碑,隱形風險相當於更低一些,尤其是將退休或已退休人員,買入是非常不錯的。
4、保險
很多人理解第三支柱主要是買養老年金,實際上是非常片面的。除了以上說的三種,實際上在保險這個類別,也不止年金一種。
1)養老年金
這也是普通消費者接觸比較多的。相比於普通年金,養老年金的一個特點就是領取晚,通常設置在55歲後,但領取周期長。相比其他金融產品,養老年金最大優勢就是活多久,領多久,可以真正做到防護長壽風險。
2)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
目的是鼓勵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減輕對基本養老保險的依賴。18年開始,就上線了一批產品,但由於這類險種適用第二梯度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稅率的投資者,較低的抵扣標准可撬動的保費規模也非常有限,因此投保人數較少,規模不大。但這類產品也是試點為主,後續應該會有更多創新嘗試。
3) 養老保障管理產品
簡單來說,這類產品是指養老保險公司對個人或機構提供養老保障與養老保障相關的資金管理服務的一種理財產品。但目前市場上絕大多數發行的該類產品並沒有加入養老保障功能,本質還是理財產品。
相較養老保險而言,其投資理財屬性強,沒有保險保障功能和猶豫期,類似投連險。團體型養老保障產品中,長江養老發行規模最大,個人類別,國壽、建信規模最大,其中個人養老保障產品實際也是中短期理財產品,而團體設置了較嚴格的領取條件,能一定程度上發揮養老保障功能。
4)保險資管產品
平安養老聚寶盆現金型資產管理產品就是其中的案例。相比於傳統年金,它更多屬於理財的范疇,只是由保險公司來發行和運作。投資標的也主要以股票債券為主,不保本,收益浮動,波動相對更大。
養老保障管理產品分為封閉式和開放式,最低申購額在 1000 元至 300 萬元不等,開放式產品的認購額相對較低,而封閉式基金的最低認購額在 1 萬元以上,最高可以達到300 萬元。
5)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
這類產品起源於荷蘭,是「以房養老」的一種成功模式。此種養老保險產品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投保人將房屋產權抵押給保險公司,在身故前繼續佔有和使用房屋,擁有相應的收益和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簡而言之,就是住房的反向抵押,死房子」變成「活錢」,增加資金來源和現金收入,給予特定群體和剛性需求的老年人更多的養老選擇。
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優先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適合於無兒女贍養的老年人。
不過目前國內大家的固有觀念,認為房子是很好的保值增值工具,以及養兒防老等傳統理念,都導致這類產品發展規模暫時很小。
❿ 養老險企業年金的盈利模式
企業年金即補充養老保險,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與基本養老以及個人的商業養老保險共同構成養老保障的三大支柱。作為養老保險的補充,企業年金由僱主和雇員共同交費構成。基本養老是強制性的,任何企業都必須執行,而企業年金卻是企業自願的,有條件(效益好)的企業才能建立。
企業年金籌集:企業年金由企業出資或企業和職工按約定的比例共同出資籌集,計入職工個人賬戶,實行全額積累。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並入企業年金,根據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本金按比例計入個人賬戶。
年金方案制定與備案:建立企業年金,應制定企業年金方案,明確參加人員范圍、資金籌集方式、個人賬戶的建立和管理方法、待遇支付辦法、組織管理和監督程序等,提交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經半數以上職工同意後執行,並報經所在地勞動保障、稅務、財政部門備案
企業年金管理與營運:企業應當選擇適當的受託人管理企業年金。受託人可以是企業或行業成立的企業年金理事會,也可以是符合國家規定成立的法人機構,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管理和運營。企業年金受託人可選擇有資格的金融、保險等投資運營機構為投資管理人,簽訂書面合同,委託負責企業年金的投資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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