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保險包括哪些險種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險種可以分為社會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兩大類,以社會養老保險為主,商業養老保險為補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Ⅱ 養老保險險種都有哪些
抄養老保險險種主要有城鎮職工襲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農村養老保險,還有商業保險等。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Ⅲ 養老保險有哪些險種
您好!
養老保險目前主要有社保養老和商業養老保險兩種,個人買保險的話,建議您回優先辦理社會養答老保險,然後在社會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補充商業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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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養老保險包括哪些內容
基本養老保險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基本養老金、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撫恤金、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交了總比沒交好,多了一份保障
Ⅳ 養老保險裡麵包括哪些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
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
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 包下來" 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商業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
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5)科爾沁市冬季養老保險有哪些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第三章基本醫療保險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Ⅵ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到哪裡交
單位在工資中直接扣除,在當地社保局交。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納比例是:職工所在企業繳納20%,職工個人承擔8%。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一)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以省(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準;
繳費基數上限:300%社平工資;
繳費基數下限:60%社平工資。
1、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於省(市)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於省社平工資的300%。
2、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范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
(二)職工養老保險繳費計算方法
1、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
2、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3、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三)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按照目前的規定,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為滿15年,即必須滿180個月。中間可以中斷,不影響領取養老金,但如有中斷,會影響養老金待遇。繳費滿15年的提倡繼續繳納,多繳多得。
下崗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什麼?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下崗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確定方法為當地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可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在平均工資的60%至100%之間自由選擇並確定繳費基數,下崗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按不低於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
繳費=繳費基數*20%*12
例: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為2000,按照基數60%繳費
一年費用:2000*60%*20%*12=2880
因為各地經濟水平和政策不同,對於對應的繳納基數也有些許差別,主要是根據工資標准來確定,在崗職工和下崗職工也是不同的,具體繳多少需要詢問當地社保局,養老保險繳納過程中有中斷的,可補繳或者續繳。
Ⅶ 養老保險分哪幾種
商業養老回保險主要是各個保險公司承答保的商業合同行為,受銀保監會的監督管理。
社會養老保險是按照我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由國家建立並實施的養老保險制度,目前由各級人社部門的社會保險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工作將納入國庫,有稅務部門承擔。
其實,除了這兩大類養老保險,還有一個中間的養老制度,叫做「年金制度」。企業的叫企業年金,機關事業單位叫職業年金,也屬於養老方面的制度,但不屬於保險。
在養老體系建設方面有三根支柱。第1支柱是社會養老保險,第2支柱是年金補充養老制度,第3支柱是個人繳納的商業養老保險了。
商業養老保險是以個人購買為主,由保險公司負責承保。國家也通過試驗稅延型養老保險予以引導。其實保險的本質並不是積蓄,最終還是商業合同行為。
社會養老保險(簡稱:社保)的最大問題是由國家操心,個人不用考慮太多。社會養老保險主要分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大類。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分為兩種,用人單位按照《勞動法》要求需要職工強制繳納的養老保險和靈活就業人員自由參加的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