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您好,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在滿足社會統籌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補充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足,幫助企業員工建立的超出基本養老保險以上部分的一種養老形式。基本養老是國家的強制的。而補充養老則是企業自己組織的。企業完全可以不辦補充養老,勞動法並不要求企業必須提供補充養老。所以說這兩者沒有必然關系。理論上沒有基本養老也可以享受企業的補充養老。
② 養老保險檔次有什麼區別
法律分析:農村社保繳費每個檔次只有養老保險的金額不同的區別。農村社保繳費每個檔次唯一的區別就是,選擇不同檔次的社保,最終每年所領取的養老保險的金額不同。中國的農村社保主要分為12個檔次,最低每年一百元,最高則幾千元不等。而且,各地區由於整體經濟實力有所不同,對於農村的養老保險政策的補貼待遇是不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③ 養老保險補交與不補有多大區別
首先肯定的是必須補,否則前幾年工齡沒了.
這里所說的滯納金,多數是原單位單保部分的滯納金,既然它當初已扣你的個人繳費了,你就不需要再拿一分錢.
找單位吧.要不就告單位,他們會拿的.
④ 什麼是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在滿足社會統籌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補充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足,幫助企業員工建立的超出基本養老保險以上部分的一種養老形式。基本養老是國家的強制的。而補充養老則是企業自己組織的。企業完全可以不辦補充養老,勞動法並不要求企業必須提供補充養老。所以說這兩者沒有必然關系。理論上沒有基本養老也可以享受企業的補充養老
⑤ 我國養老保險有幾種類型區別是什麼
養老保險一般分為三種: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職工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
區別:
1.基本養老保險
是國家強制企業執行的一種養老保險,企業和職工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用,企業拿大頭,職工拿小頭,等到職工達到了國家規定的退休年紀,或者是其他的原因辦理退休手續,就可以每個月領取養老保險金了。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這份保險不是國家強制企業執行的,是企業自己自願的,根據企業自己的經營情況,來為自己的職工辦理的一份補充養老保險,是在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之上的。
3.職工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
這是職工自願參加的,職工通過社會保險機構來繳納保費的一種養老保險。
⑥ 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的區別
法律分析:
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在滿足社會統籌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補充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足,幫助企業員工建立的超出基本養老保險以上部分的一種養老形式,它屬於團體壽險的一種。基本養老是國家的強制的,而補充養老則是企業自己組織的,企業完全可以不辦補充養老,勞動法並不要求企業必須提供補充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⑦ 基本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區別
法律分析:(一)性質不同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種,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上交基本養老保險,具有強制性;而補充養老保險既不是社會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不具有強制性和盈利性;養老保險是基本額社會保障,繳存和基金的管理都是受政府和國家干預的;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項企業福利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戰略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養老保險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部分,與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構成了完整的養老保險體系;(二)繳存人員養老保險是由國家、單位以及個人三個共同承擔繳存,個人繳存額度很少,但最後所有權是歸個人所有;補充養老保險只有企業繳費,職工不需要繳存任何費用,而職工享有個人所有的權利。(三)繳費來源養老保險繳存費是員工繳存的基本工資里進行扣除的;而補充養老保險的費用主要是企業自有基金、獎勵與福利基金,基本不能享受優惠政策;(四)保險去向不同基本養老保險基本是政府投入到靠譜的基金、國債或是其他其他投資,進入2017年後,養老保險的最有望進入股票市場;而補充養老保險作為基金,只能存在銀行、購買國債,不能進入市場化投資。(五)繳存比例不同養老保險繳存比例一般是員工工資的8%~10%進行繳存;補充養老保險的繳費水平為5%~8%以內。(六)支付方式不同養老保險支付是根據個人賬戶積累的,養老金的發放是個人賬戶基金進行支付的,每月發放標準是本人賬戶儲蓄額除以120,就是發放的額度。如果個人賬戶基金發放完畢之後,每月的養老保險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補充養老保險全部實行積累制個人賬戶模式,根據職工的年齡、貢獻大小因素等待遇採用費用確定型支付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第七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⑧ 補充養老保險和養老保險的區別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三個層次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部分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部分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其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業在滿足社會統籌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補充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足,幫助企業員工建立的超出基本養老保險以上部分的一種養老形式。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常常也被叫企業年金,但是其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不僅包括企業年金,還包括企業為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它居於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其區別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層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聯系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聯系、密不可分。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勞動保障部門管理,單位實行補充養老保險,應選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機構經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方式有現收現付制、部分積累制和完全積累制三種。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可由企業完全承擔,或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由勞資雙方協議確定。企業內部一般都設有由勞資雙方組成的董事會,負責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事宜。
企業與基本養老保險的區別體現在兩項養老保障的功能和性質不同,其聯系主要體現在兩項養老保障的政策和水平相互銜接、密不可分。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方式,國家強制企業和勞動者參加,資金由國家、企業與個人三方共同負擔,不足部分國家承擔最後支付責任;企業年金則採用自願原則,國家給予稅收政策支持,實行個人賬戶管理和市場化運作方式。與基本養老保險比較,企業年金的資金籌措和運營具有自己的特點,一般不採取基本養老保險普遍實行的"現收現付"制,而採取基金積累方式,需要進行保障投資安全前提下的專業化的市場化投資。企業年金的責任主體是企業,企業和職工承擔因實施企業年金計劃產生的所有風險,國家和政府作為政策的制定者和監管者不直接干預企業年金計劃的管理和基金運營【拓展資料】。
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是投保個人自願與商業保險公司之間簽定的一種養老保障合同。它是投保個人的一種風險防範行為和商業保險公司提供的一種金融服務的有機銜接,也是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有益補充。在市場化投資問題上,企業年金與商業人壽保險具有很大的一致性。商業養老保險是按照大數法則,採用死亡率等指標進行科學精算,以此為基礎收取費用和支付待遇,按照完全的商業方式進行運作和投資,並獲得經營收益,不承擔強制性的社會義務。與商業養老保險不同的是,企業年金可以享有多方面的稅收優惠,對投資范圍等方面的監管約束也更強一些。
⑨ 養老補貼和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國家沒有統一的補貼政策規定,只是針對女滿40周歲,男滿45周歲以上(簡稱「4045」失業人員)以及中、重度殘疾人可以申請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而且這個政策每個省市自治區各不相同。
1.以北京市為例:為了鼓勵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靈活就業,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發[2006]4號)精神,制定了《北京市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辦法》,辦法適用於具有本市城鎮戶口,從事靈活就業,並辦理了就業登記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申請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2.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限:
(1)符合第三條規定的「4045」失業人員及中度殘疾人可以享受累計最長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2)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及重度殘疾人,可以享受累計最長5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3.北京市的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准:
(1)基本養老保險以本市上年末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為繳費基數,按照28%的比例,補貼20%,個人繳納8%;
(2)失業保險以本市上年末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為繳費基數,按照2%的比例,補貼1.5%,個人繳納0.5%;
(3)基本醫療保險以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70%為繳費基數,按照7%的比例,補貼6%,個人繳納1%。
4.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審批程序:
(1)靈活就業人員到本人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社保所」),交驗《身份證》、《再就業優惠證》,殘疾人需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北京市城鎮失業人員就業登記卡》(復印件),填寫《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點擊下載.doc)
(2)社保所受理相關材料後7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實際狀況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報區縣勞動保障部門;區縣勞動保障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報市勞動保障部門;市勞動保障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的下達批復。
(3)社保所在接到批復後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未獲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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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補充養老保險跟基本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補充養老保險,是指企抄業在滿足社會統籌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補充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足,幫助企業員工建立的超出基本養老保險以上部分的一種養老形式。它屬於團體壽險的一種。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中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三層次中的核心部分。國家多年來通過多途徑多方面提出,鼓勵企業建立三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在建立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同時,鼓勵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公司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