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年金和補充養老保險
企業年金是國資委採取的增加國有企業員工的退休養老金數額標準的一種方式,它與補充養老保險不同的地方就在於,企業設立的《補充養老保險》是交給政府的社保中心統一管理,納入養老金管理范圍的,企業年金是企業自行管理的,作為養老金的補充的,沒有納入養老金管理范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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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哪個更好
個人認為職業年金更好。
兩者的區別:
一、概念
職業年金:是指公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之外的補充養老保險。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二、繳費標准
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
企業年金: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8.33%),企業繳費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16.67%)。
三、領取方式
職業年金: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
企業年金:工作人員退休後,可一次性領取也可分期領取企業年金待遇。
四、參保條件
職業年金:具有強制性。(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
企業年金:自願參保。(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同時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並已建立集體協商機制。)
五、模式的區別。 企業年金是真正意義上個人賬戶完全積累的DC模式 (繳費確定型) 投資運營, 參保人員待遇領取額因基金積累額不同而不同。 該模式注重的是企業責任, 投資風險由企業和個人承擔。 我個人認為, 職業年金雖然也屬於DC模式, 但因在核定待遇時和基本保險加在一起, 保障中人待遇不降低, 因此整體看更趨向於DB模式 (待遇確定型), 至少在過渡期更注重國家責任, 投資風險沒有完全讓渡給單位和個人, 由基本保險部分來調節, 所以不能簡單用DC模式來定義職業年金。
六、管理人不同。 企業年金在投資運營中, 受託、 賬管、 託管、 投資都有具備年金管理資格的市場機構參與。職業年金的賬戶管理人為中央及省級社保經辦機構, 沒有市場機構參與, 可以節約運營成本、 發揮經辦機構社會保險服務優勢,便於與基本養老保險征繳工作的聯動。
因為模式和管理人所以個人覺得選職業年金更好。
C. 補充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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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金是國資委採取的增加國有企專業員工的退休養老金數額屬標準的一種方式,它與補充養老保險不同的地方就在於,企業設立的《補充養老保險》是交給政府的社保中心統一管理,納入養老金管理范圍的,企業年金是企業自行管理的,作為養老金的補充的,沒有納入養老金管理范圍的
D. 補充養老保險與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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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年金是國資委採取的增加國有專企業員工的退休養老金數額屬標準的一種方式,它與補充養老保險不同的地方就在於,企業設立的《補充養老保險》是交給政府的社保中心統一管理,納入養老金管理范圍的,企業年金是企業自行管理的,作為養老金的補充的,沒有納入養老金管理范圍的
E. 企業年金和補充養老保險的區別
區別有以下3方面:
1、管理模式不同
企業年金:採用「錢」「權」分離的模式,強調資金與權利的分立、獨立。
補充養老金:補充養老保險財產或由企業自行管理,或以儲蓄存款和商業團險的形式交由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管理,無法保證財產的獨立性和安全性。
2、關系不同
企業年金: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補充養老金:補充養老則是企業自己組織的,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
3、特點不同
企業年金:企業年金不僅是勞動者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補充形式,也是企業調動職工積極性,吸引高素質人才,穩定職工隊伍,增強企業競爭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
補充養老金:補充養老保險基金資產只能用於支付受益人養老所用,並不因公司管理層變更或者企業破產等而改變其支付目的。
F.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與企業年金
1、企業年金是補充養老保險的延續,在剛剛建立基本養老保險時,為了提高養老保險的水平,國家規定可以根據企業的自身效益,按一定比例由企業自行建立補充養老保險,以提高勞動者退休時的待遇。2、隨著補充養老保險的不斷普及,建立補充養老保險的企業不斷增加,保險金額也不斷加大,國家為了規范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行為和資金的管理,參照國際慣例,將補充養老保險統稱為企業年金,並頒發了有關的規章制度(勞動部20號令和23號令),使企業年金的建立、管理更加規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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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企業年金和類年金選哪個好
企業年金。
企業年金是一種補充性養老金制度,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企業年金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的「第二支柱」。在實行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中,企業年金已經成為一種較為普遍實行的企業補充養老金計劃,又稱為「企業退休金計劃」或「職業養老金計劃」,並且成為所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