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以後的生活怎麼辦呢
你好,我先說結論嘛,你不用擔心,該幹嘛就幹嘛,只是把你設為失信人名單,失信人的意思是沒有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還款。等你有錢了,把錢還上就行了啊。給你分析原因為啥不用怕,該吃吃該喝喝該睡睡。
第一,失信人名單只能說明你嚴重不遵守承諾,沒有按時還款,先是上徵信,最後上失信人名單,但是對你的生活沒有多大的影響,難道讓你去坐牢了,沒有啊,對不對。你只要努力賺錢,把欠款結清就好了。
如何鑒別這幾種老賴對管理部門提出了新要求,切不可為了維穩而和稀泥,到頭來自己一頭霧水,不但法律的嚴肅性和公平性被踐踏而且又容易讓人民對依法治國失去信心!
㈡ 如進入執行黑名單,以後養老金賬戶中的錢會被扣嗎
如果等你可以領取養老金時,仍在執行黑名單,那答案是——會的。
退休金也是你名下的財產,當下你取不出來的時候,法院並不能去執行。但若你一直沒有銷案,等到你可以領退休金的時候,法院就會劃走大部分去抵債。
拓展資料:
當被執行人是退休員工的時候,是可以執行被執行人的養老金的,一般情況下,如果被執行人沒有使用特別強烈的手段抗拒執行是不會成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被執行人怎麼扣養老金
被執行人有退休工資的,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其退休工資收入。但應當給其預留必要的生活費用。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退休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基本養老金是保障離退休人員的「養命錢」,離退休人員能否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直接關繫到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同時,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給離退休人員之前,仍屬於養老保險基金,任何單位不得查封、凍結和劃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法〔2000〕19號)對此也做出了相應規定。
㈢ 失信人員退休後不能領取養老金了嗎,失信人員對正常生活有什麼影響
失信人員也是有基礎的生存權保障的,會給其留有基本上的生活費用,可是過高的養老金待遇是會強制執行的。領到退休金並沒有在相關范圍內。實際上大家想一想原因也是,退休金自身是為了更好地保障退休老人最低生活保障的一種工資待遇,是國家為退休老人給予的一種保障,這歸屬於跟生存權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是不太可能嚴禁的。因為失信執行人仍在欠著債務,相關養老保險金可以每月扣減基本上生活費之後用以還錢的。針對商業險,具備現金價值的不必要日常生活保障的商業險,是可以實行其現金價值的。
這時人民法院的確可以根據必須運行的標底,去考慮到是不是會凍潔或是立即劃撥養老保險金帳戶。假如感覺失信執行人是有徹底執行工作能力的,那麼人民法院便會開展養老保險金銀行賬戶的全凍潔,那麼還可以將養老保險金帳戶內的每月養老保險金所有劃入到法院執行專用型帳戶以內。假如感覺失信執行人是沒有掩藏資產,很有可能原來資產是不能執行宣判工作能力的,那麼對於養老保險金帳戶還可以採用一定的對策。失信執行人就是指未執行奏效裁判文書確認的責任,有執行工作能力而不執行、抵觸實行的法律規定情況,進而被法院依規列入失信失信執行人名冊的人。失信強制執行工作人員在無其他資產協執的情形下,法院可以判決凍潔、劃扣失信失信執行人的養老保險金,但是為失信失信執行人以及法定監護人預埋必需的生活費。
㈣ 失信被執行人家屬有哪些限制會給生活帶來不便嗎
失信被執行人家屬沒有限制,對於失信被執行人而言,主要是對自己在行政和經濟上有所限制,對於其家人而言,主要是會禍及子女,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家長是老賴,其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使失信失信被執行人在工作、生活、出行、住宿、融資、開辦公司等方面,特別是入黨、入伍、招錄(聘)公務員、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擔任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競選農村基層幹部等方面受到相應的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將「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2017修正)
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㈤ 失信被執行人退休後能申請城市最低生活費嗎
1、倘若所說的城市最低生活費,就是指自己以及家人的生活必需花費,那肯定還是可以在法院執行時,向法院提出申請的。畢竟,所有人都需要吃飯穿衣服,都需要生活下去,不可以因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而奪走其所有收入來源。針對這類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具有特別清晰的法律法規:“被執行人未按執行告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利扣押、提取被執行人理應履行義務部分的收益。但理應保留被執行人以及所撫養家人的生活必需花費。”
倘若失信人員參與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以在申請辦理退休手續以後,依照法律規定申領基本養老金,是有正常的規定收入的。眾所周知,基本養老金便是保持離休以後的老人基礎生活需要的合法收入。可是,退休職工一經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在留下被執行人和其所撫養家人的生活必需花費以後,法院也能夠申請強制執行其基本養老金,這也是肯定的。
㈥ 被法院失信人後,生活會變成什麼樣呢後果嚴重嗎
有點嚴重,工作、房貸、乘坐飛機、輪船與火車受到影響。
㈦ 失信人員可以領養老金嗎
失信人員能領取養老金。失信人員作為被執行人,領取養老金的,法院會採取凍結方措施。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㈧ 失信人員能享受養老保險嗎
法律分析:失信人員能領取養老金。但是養老金屬於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如果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則失信人員不能領取。但是法院會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能否要求社保機構協助凍結、扣劃被執行人的養老金問題的復函》 第一條 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應當視為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㈨ 被劃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老人還能領到養老金嗎
眾所周知,如果被列入了失信執行名單的話,那麼有很多的東西,我們都是無法去做的。而且也是會影響到我們正常的生活,有一些人就非常的疑惑,老年人被列入了黑名單,還能不能夠領取養老金呢?答案是可以的,養老金是屬於一種最基本的養老制度,是給老年人生活的一種保障,即使是老年人被列入失信執行名單的話,也是可以去領取到養老金的。
小編建議,大家最好是不要欠錢不還,否則的話,也是會影響到自己的子女,會影響到自己的子女去考公務員或者是其他的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