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食品安全屬於哪個政府部門監管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葯品(含中葯、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
擬訂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葯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葯品安全風險。
負責制定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國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
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標准,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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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完善葯品標准體系、質量管理規范,優化葯品注冊和有關行政許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葯品風險預警機制和對地方的監督檢查機制,構建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葯品安全風險的機制。
規范食品葯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機制,推動加大對食品葯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懲處力度。
Ⅱ 食品安全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由衛生部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農業部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國家質檢總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的監管;國家工商總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國家葯監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同時,衛生部還要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等也有相關職責,如生豬屠宰歸商務部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五條 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職責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承擔有關食品安全工作。
Ⅲ 食品安全標準的監管由哪個部門負責
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次,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的制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再其次,縣級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
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的工作機制;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評議、考核。
食品安全標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以及國務院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規劃及其實施計劃。
Ⅳ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是哪些部門
食品安全管理的主體是政府食品安全管理相關部門,主要是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其他部門包括、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商務部、環境保護部等機關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條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職責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承擔有關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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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及其技術機構,應當按照科學、客觀、及時、公開的原則,組織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檢驗機構、認證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以及新聞媒體等,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進行交流溝通。
第二十七條食品安全國家標准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國務院標准化行政部門提供國家標准編號。食品中農葯殘留、獸葯殘留的限量規定及其檢驗方法與規程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Ⅳ 食品安全標準的監管由哪個部門負責
食品安全標准監管部門是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及當地衛生監督管理部門。
2015.10.1頒布實施的《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七條食品安全國家標准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國務院標准化行政部門提供國家標准編號。
食品中農葯殘留、獸葯殘留的限量規定及其檢驗方法與規程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屠宰畜、禽的檢驗規程由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二十八條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應當依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並充分考慮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參照相關的國際標准和國際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並將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草案向社會公布,廣泛聽取食品生產經營者、消費者、有關部門等方面的意見。
Ⅵ 養老食堂由哪個部門管理
一般的養老食堂是由社區民政部門管理,因為這些養老市場涉及到民生問題,所以說是民政局管理
Ⅶ 食品安全由哪些政府部門負責管理
食品安全監管分為3個層級。
首先,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
其次,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的制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再其次,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的工作機制;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評議、考核。
【法律依據】
《食品安全法》第五條,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職責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准。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承擔有關食品安全工作。
Ⅷ 食品安全方面由哪個部門管理
食品安全由四個部門監管,種養殖環節由農業(畜牧)部門負責,生產加工環節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銷售環節由工商部門負責,餐飲、食堂由衛生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牽頭部門是衛生部門。
Ⅸ 食品衛生安全歸哪個部門管
由衛生部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農業部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國家質檢總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的監管;國家工商總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國家葯監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同時,衛生部還要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等也有相關職責,如生豬屠宰歸商務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