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河北省2020年底補發中人養老金
河北省退休人員2018年上漲的養老金在7月底前補發,最遲是在9月底將增發的養老金發放到位。調整方案如下: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8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二、掛鉤調整:1. 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5元;2. 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2017年12月份的月養老金的1.5%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1. 高齡退休(職)人員按年齡70周歲至年滿74周歲的、75周歲至年滿79周歲的、80周歲以上分三個年齡段,分別增加20元、30元、40元;2. 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人員按照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3. 企業退休(職)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滿15年至滿25年期間的增加6元,滿26年以上的增加12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⑵ 中人退休金補發時間
各個地區的發放時間,是有所不一樣的,有些地區最早的時候,據我了解在2019年之前就已經完全發放完成了。但是有些地區則是比較晚的,到了2027年才逐步的完成,在各個地區的這個發放時間節點有所不同,可能從發放時間上也是有所緩急的,有些地區相對來說較早一些,有些地區可能會晚一些,但是這筆錢都能夠實實在在的,發放到我們每一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的手中。
但是這個補發的時間也是有所不確定的,可能1月份就能夠補發到位,也許會拖到幾個月以後。所以我們只需要耐心的去等待,而且這筆錢對於絕大部分,從企業單位退休的人群是不存在的,那麼他們都是無法獲得補償性的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因為本身2014年9月份之前就已經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他們在2014年9月份之前都可以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所以說都會按著過渡性養老金的方式,來給予計算,這就是他們為什麼可以獲得過渡性養老金。
【拓展資料】
自2014年10月以後陸續退休的中人所發放的都仍然是按照2014年工資標准計算出來的預發養老金。既然是預發養老金肯定就要比正式養老金相差不少,所以就有了題主所說的何時補發退休金之說了。要補發首先就必須等正式方案出來才行,只有正式方案才有計算的各種數據和要素,否則誰也沒有辦法。
為了使中人退休後的養老金不減少、不吃虧,國家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前的頂層設計中,就把中人改革以前的工作年限算作視同繳費年限,並_用了10年的過渡期,使中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養老金的計算本來就比較復雜,現在中人的養老金計算中又加了個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涉及到的各種數據_集、程序運作,不但工作量大,計算起來也更復雜,使得各地的正式養老金方案遲遲難於出台。
到2018年3月27日止,已有上海、江西、貴州、北京等地正在陸續發放和補發中人的正式養老金。其他省估計也應該快了。
所謂的「中人"是指2014年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後,在改革前已經參加工作,卻要在到達法定年齡以後才陸續退休的人員。這些中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因為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所以就無法體現他們的工作業績。
好在經過三年多來的艱苦努力,相信各地的方案都即將落地出台。既然上海、江西、貴州等地都巳經在兌現了,其他地方也很快就會緊隨其後的。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度系數。 其中,過渡系數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系數保持一致。視同繳費指數由各省級地區統一確定。
隨著我國的保險制度的不斷加強,我國的中人的相應保險也會陸續的進行補發,對我國這類保險行業者的相應合法權益進行積極的保護,保護這類勞動者能夠安度晚年,對自己的勞動權益進行保護。
⑶ 企業中人補發養老金嗎
法律分析:
「中人」是2014年9月31日之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以後申請辦理退休,同時要求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最低15年。此時中人的過渡期為10年,過渡期之後,所有人員都執行同一標准。10年過渡期的養老金發放標准採取「限高保低」原則,也就是說,按照原有退休工資計算方法和新的養老金計算方法進行比較,如果老方法的計算金額高,那就按照老方法進行發放,如果新方法的計算金額高,暫時先按照老方法進行發放,未來在過渡期10年內逐年提升10%,最終補齊差額。國家規定從補發養老金2017年1月份開始調整,補發多少月,要看當事人幾月份發放,如果是7月份發放的,補發6個月的,8月份發放就補發7個月的。當月發放的是調整後的養老金,不算是補發。1、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應額度養老金。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養老金調整政策中,對桑植、新晃等14個艱苦邊遠地區縣市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每月補發10元3、高齡退休職工養老金補發各地對已經高齡的退休職工增加發放額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衍生問題:
養老保險辦理?
職工原單位已建有個人養老金帳戶以及單位需要個人賬戶轉移的按照以下流程辦理:1、參保人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2、參保人持繳費憑證、戶口、身份證等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接續關系;3、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4、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後將清理申請人的參保繳費是否有欠費並辦理養老保險基金劃轉,終止申請人在當地的參保關系,向新參保地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5、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手續。
⑷ 2022年補發中人退休工資表
退休中人2022養老金補發最新消息,今年退休中人養老金會補發嗎?什麼時候補發?過渡性養老金,這是沒有問題的,所以說今年2022年,依然是處在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過渡期的十年之內,所以說還可以正常領取過渡性的養老金。
具體的補償比例,是根據退休的年限來確定的,2014年退休的人群獲得10%的補償比例,以此類推,一直到2024年,最終可以獲得100%的補償比例。那麼按照這樣計算,我們2022年退休的人,基本上大致是可以獲得,70%~80%的過渡性補償比例。所以說只要是你符合機關事業單位中人的退休條件,那麼肯定是有這部分過渡性的補償養老金待遇的。
只不過各個地區的發放時間,是有所不一樣的,有些地區最早的時候,據我了解在2019年之前就已經完全發放完成了。但是有些地區則是比較晚的,到了2027年才逐步的落實完成,在各個地區的這個發放時間節點有所不同,可能從發放時間上也是有所緩急的,有些地區相對來說較早一些,有些地區可能會晚一些,但是這筆錢都能夠實實在在的,發放到我們每一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的手中。
但是這個補發的時間也是有所不確定的,可能1月份就能夠補發到位,也許會拖到幾個月以後。所以我們只需要耐心的去等待,而且這筆錢對於絕大部分,從企業單位退休的人群是不存在的,那麼他們都是無法獲得補償性的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因為本身2014年9月份之前就已經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他們在2014年9月份之前都可以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所以說都會按著過渡性養老金的方式,來給予計算,這就是他們為什麼可以獲得過渡性養老金?
我們有很多事業單位的新人,比如說2014年10月份以後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可能他退休的年限也到了2024年10月份以後,那麼他們這部分人就不存在過渡性養老金,他僅僅只是針對於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份之間退休的人群,同時在2014年9月份之前也有相應的工作年限,這部分人群才能夠獲得補償的過渡性養老金待遇。
⑸ 各省退休中人退休金補發時間
各省退休中人退休金補發時間已知的有:
1、2019年1月開始,四川省的中人養老金補發正式開始;
2、截止到2019年5月,無錫市退休中人已經全部兌現,使用新辦法計發養老金待遇;
3、河北省人社局已經發布了消息,2019年上半年會出台具體政策並落實到位;
4、目前遼寧省還在進行核算審批,具體兌現時間還沒有出來;
5、2019年上海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新增養老金,會比企業退休人員晚一個月,也就是6月20日補發到位。
養老保險的好處:
1、養老保險有利於保證勞動力的再生產。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養老保險有利於社會的安全。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3、養老保險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繳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⑹ 今年養老金什麼時候補發
上海在去年是全國第一個公布調整方案的地區,而今年,也是上海率先發出調整通告,表示在全國調整方案發出後,會盡快實施調整,那麼,大概率今年仍然是上海最先進行調整和補發。但與去年不一樣的是,去年的時間安排上比較寬松,4月,我國發出了總調整的方案,上海在4月底發出調整方案後,5月開始補發。6月是其餘省份公布方案,基本都在6月~7月補發的。但今年的時間就比較緊張,5月份總調整方案公布後,又要求7月底前補發到位,所有省份調整時間集中在6~7月,相比去年的時間縮短了1~2個月。上海不能再像去年單獨跟著全國調整單獨在4~5月調整和補發,最早也是在6月公布方案。因此,補發的養老金就是1~5月的,相比去年,要多補發一個月的錢。除了補發的部分,補發當月發放的6月份養老金就是提標之後的,一直發放到2023年調整補發前。
其次,其他30省。去年除了上海在4月單獨發出養老金調整方案,在5月補發養老金之後,其餘省份均是在6月份公布本地調整方案的。但補發上就不一樣了,屬於在6月上旬公布的,由於很多省份的養老金發放時間都在15日以前,當月已經發放過,那麼調整後補發的錢需要和當月調整後的養老金一起發放,屬於在養老金發放後才公布調整方案的,那麼實際養老金補發到賬時間是在7月份發放當月的養老金的時候。按照這個規律,去年發出調整方案早的省份今年應該不會有太大變化,屬於6月上半月發放的,6月份可能就補發到位了,那補發的就和上海一樣,是1~5個月的,下半月再公布就要多補發一個月的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⑺ 養老金什麼時候補發
1、根據支付年限重新發放養老金:支付年限每年增加3、5元/月養老金的支付不到10年的月增加35元的支付不到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職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2、5元。
2、按絕對金額發放養老金:月養老金在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的月養老金在3050元以上,在35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40元的月養老金在3550元以上,在45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20元的月養老金在4550元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⑻ 沈陽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
沈陽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暫未公布,可參考2021年養老金上調細則如下:
1、2022年遼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將大概率上調。
2、2022年遼寧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將再次上調。
3、2022年遼寧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有望再次上調。
4、2022年遼寧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將有望補發。
⑼ 內蒙古退休中人補差什麼時候開始
內蒙古退休人員補發工資是在每年的七月份,有時也有八月份的時候,七月份開工資的時候也一同補發前六個月的工資,我們內蒙古今天每個人的工資大多數都長了一百多塊錢,補發了半年的工資八九百塊錢,我們內蒙古連長工資都十了多年了!
退休中人是指2014年10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以後到2024年10月1日之間退休的人員。這些人退休時發放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是臨時性的,經過一段時間進行調整,也叫養老金捋順。2014年10月1日以後到2018年底退休的人員從2019年開始進行調整,到2020年初基本調整到位。以後退休的一般都是半年後進行調整。到20244年10月1日後全部按新辦法發放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