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保險中途斷交可以補嗎
養老保險中間斷了可以補交嗎
如果養老保險出現中斷繳費的情況,需要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繳納,只要年齡在勞動年齡內都可以進行補繳,男性的勞動年齡限制是60歲,女性是50歲。如果參保人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就不可以申請補繳了。
參保人需攜帶攜帶存檔卡、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原件到當地的社保機構辦理補繳手續。目前我國對於養老保險能不能補交的問題,已經有了明確的答案,在任何時候,都要按照國家的規定進行繳納的,這樣在使用保險的時候,才能夠為自己未來的老年服務。
參保人養老保險中斷繳費,如果申請補繳後繼續繳納,可以接續計算。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於參保人因各種原因單位或個人中斷繳納社會養老保險保費的,視為欠繳。
欠繳月份無論全額欠繳還是部分欠繳均暫不記入個人帳戶,待單位或個人按規定補齊欠繳金額後方可補記入個人帳戶。在用人單位中斷繳費的這段時間,職工個人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所足額繳納的費用記入個人帳戶,並計算為職工實際繳費年限。
出現欠繳情況後,以後繳費採用滾動分配法記帳:即繳費先補繳以前欠繳費用及利息後,剩餘部分作為當月繳費。
二、補繳條件
1、在參保的時候,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的可以在補繳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後,繼續繳費至年滿60周歲或55周歲,等到年滿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而在延長至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2、在參保的時候,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可以在補繳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後,補繳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而再延長之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通過上文的解釋,我們可以了解到養老保險補繳是有相關條件的,必須按照國家所規定的范圍內補繳,平時最好按時繳納,不然的話補繳也麻煩。
② 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斷交以後,怎麼樣辦理補交那
養老保險斷交了,一般養老保險可以選擇補,或者不補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一、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二、一般補交養老保險存在滯納金的收取,為千分之2每天計算,而且還有利息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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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養老保險中間斷交了可以補交嗎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中間斷了是可以補繳的,不過補交並不劃算,還需要結清之前的滯納金。通常來說,養老保險中間斷了以後,大部分人都是採用續交的方法。因為只要繳費年限累積在15年或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