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廈門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怎麼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養老金如何發放
養老保險領取條件:
1、企事業單位:參保人員已符合法定退休年齡和最低繳費年限
2、城鄉居民: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養老保險領取流程:
1.申請:參保單位攜上述辦理材料到當地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2.初審:工作人員對參保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及時受理
3.受理: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審核、程序操作、提出初審意見,將材料上呈科長復審,符合條件的生成基金支付計劃和養老金發放明細
4.辦結:所長對業務表蓋章,系統生成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傳遞數據,養老金代發機構發放養老金。
註:城鄉居民:參保人員持上述辦理材料到村(居)委會辦理相關申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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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靈活就業人員怎麼參保養老險,繳費又是怎樣的
靈活就業人員通常就是指那些工作性質非常靈活且無固定形式的人群,包括下崗的、失業的、辭職的、自謀職業的、個體戶等等。那麼這類人員參保養老險是和平常工作單位上參保的養老險有一定區別的。
靈活就業人員如何參保養老險,繳費又是怎樣的
首先就是參保的方式會不一樣。公司單位的會在職工入職後,通常1~3個月內給其辦理好養老險參保手續,這個只要自己給公司提供一些證明即可。而靈活就業人員需要攜帶好參保養老險的資料,如個人身份證、居委會證明、銀行卡、申請表、失業證等等,前往自己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自行參保。在經過審批通過並確認簽字後,按照繳費檔次進行繳費,才算是真正參保了養老險並在以後可以享受待遇。對於醫保報銷的攻略,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社保醫保怎麼用?一文教你申辦報銷流程!
其次,就是兩者在養老險的繳費比例和計算方法上不一樣了。大家應該知道,職工的養老險是單位幫忙繳納19%,另外個人只需要承擔8%的費用即可。而靈活就業人員就需要自己完全承擔20%的費用,想想都覺得可怕!
不過大家也不要過於擔心,因為在靈活就業人群中還有個特殊群體,就是4050人員。4050人員指的就是符合我國養老險政策規定的年齡(年齡很大了),就業困難,尤其是下崗的職工,還有40歲以上的女性和50歲以上的男性。這類人群參保養老險的話,政府會給予相應的社保補貼,來幫助他們減少養老險繳費負擔。一般大病重疾險,女性的價格都比男性更實惠,有哪些好的女性保險推薦?2020年女性十大值得買的大病重疾險盤點!
所以這類人群的養老險繳納比例只有6%,也就是說,他們只需要承擔6%的繳納比例即可。拿北京地區的4050人員來講,若他們按照最低的繳費檔次進行繳費,每月只需要繳納227.34元(所有社保,包括養老、失業和醫療)即可。
3.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一、辦理流程1、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6周歲及以上,60周歲以下的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參加其他養老保險、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除外);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滿60周歲以上且沒有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二、申報材料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主頁、本人頁、增減頁);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4、如是重度殘疾人員還需提供一、二級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5、如是獨生子女家庭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辦出具的獨生子女資格確認表三、辦理時間1、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2、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說明原因;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4、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復審;5、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4. 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
1、總的來說,流程為: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後台所有手續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處理。
2、具體的時間規定: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3轉移的賬戶金額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明確,資金轉移中,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轉移。而統籌基金(即單位繳費)實行部分轉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你還需向兩地的社保局12333進一步咨詢確認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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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參保人員如何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法律分析:根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第九條 參保人員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時,按下列程序辦理:(一)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二)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並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三)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參保繳費信息傳遞和基金劃轉手續。(四)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情況及時通知申請人。
法律依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九條 參保人員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時,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
(二)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並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三)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參保繳費信息傳遞和基金劃轉手續。
(四)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情況及時通知申請人。
6. 城鎮居民個人怎樣辦理養老保險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1、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2、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3.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4.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城鎮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農保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5.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7. 企業參保人員如何辦理退休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一)如何給員工辦理退休手續?
1、參保人員申請正常退休的,一般應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30日向用人單位或檔案託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繳納社會化管理服務費:參保企業和檔案託管部門在辦理退休前,必須向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結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繳納社會化管理服務費(1000-1500)
3、退休申報:
申報材料:按規定裝訂成冊的的退休人員檔案及《參保人員退休(定期生活費)報審表》
申報地點:企保中心檔案接收窗口
4、待遇審核
單位在退休申報後10個工作日內到市企保中心檔案接收窗口領取已審核的《參保人員退休(定期生活費)報審表
單位持報審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結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領取《參保人員退休(定期生活費)待遇核定表》,及《社會化管理服務通知單》
發放《退休證》退休人員持《社會化管理服務通知單》到其常住地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站報到,並領取《退休證》
(二)退休後繼續留在單位工作辦理什麼手續?
員工退休後,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已經結束。如果企業還要留用,應該簽訂《返聘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勞動報酬。企業除了按照《返聘協議》支付勞動報酬之外,不需要再為其繳交「五險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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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企業如何為新參保人員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表格填報說明:
1、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但不得低於586元)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險種國有、集體企業三資、私營企業外來務工人員
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
養老保險22%7%20%7%13%7%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住房公積金辦理如下:
一、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如下:
(1)到當地財政局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資金管理中心」按規定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並指定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
(2)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須附的相關證件: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它機構批准設立的批文原件及復印件;2、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3、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漢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記表後留存二份;單位送交指定的公積金辦理銀行一份,憑此表設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帳戶和職工個人帳戶;公積金帳戶建立後將每月交一份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錶及匯補表交附給公積金辦理銀行。
二、單位為新錄用或者新調入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手續如下:
新的正式錄用職工或者新調入及調出職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內到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手續,並同時為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的職工辦理帳戶轉移。
三、核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下:
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10%計繳。(其中單位部分按5%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5%計繳。)
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更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理的,原單位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經「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變更登記表》到受託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辦理手續如下:
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三十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注銷登記並自注銷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二十日內持「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帳戶注銷登記表》,到受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續。
失業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新參保失業保險的公司應在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如做異動的單位需在原單位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開出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再拿現單位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登記辦理手續,並蓋上現管轄失業辦的章,然後,再拿到原單位所管轄的失業辦蓋章;最後,在拿到現單位所管轄的失業辦辦理此事。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在失業辦領取:失業保險登記表、繳費單位月度繳費基數申報(異動)表及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一式四份)。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及復印件;
(4)財務報表及工資表;
(5)軟盤一張拷貝(做一份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拷貝到失業辦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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