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哪些
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基本養老保險。三險是最基本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關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領取,是由設保登記部門來發放,比如「養老保險,要達到法定的年齡才可以,失業保險金的領取也是要具備條件,比如你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辦理失業證明,同時又辦了求職證,就是指你失業以後還必須有求職的意願,這樣的條件才可以領取。
拓展資料:
1.三險屬於社會保險,現在通常說的是"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繳納三險是國家社保政策規定的,任何用人單位都應該為員工投保。只要你與所在單位簽署了正是勞動合同,它就應該為你投保。但是這三險並不是完全由你的單位繳納,而是由你本人和單位共同繳納。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2.目前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其中17%劃入統籌基金,3%劃入個人帳戶),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5%,個人0.5%;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300%的10%。
2. 常熟有那個單位可以掛養老保險
有很多可以代繳養老保險的單位,但要注意是不是正規機構。
選擇社保代繳機構,可以從這幾點來判斷是否正規:1、資質證件,比如說《營業執照》、《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三證齊全的社保代繳公司;2、公司成立時間;3、服務專業;4、收費價格、標准。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3. 繳納個人養老保險的管理機構名稱是什麼
1.對職工而言社會保險現在通常說的是"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於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所以說交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很劃算啊!"五險"方面,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2.社會保險辦理流程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相關證件如下:(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3)地稅登記證;(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6)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二、表格填報說明:1、社會保險登記表「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2、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個人編號」:「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1)「新增」: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2)「續保」: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3)「轉入」: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4)「市外轉入」: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月繳費工資」: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但不得低於586元)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險種國有、集體企業三資、私營企業外來務工人員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養老保險22%7%20%7%13%7%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辦理如下:一、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如下:(1)到當地財政局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資金管理中心」按規定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並指定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2)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須附的相關證件: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它機構批准設立的批文原件及復印件;2、法人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3、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3)本表一式四份,武漢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記表後留存二份;單位送交指定的公積金辦理銀行一份,憑此表設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帳戶和職工個人帳戶;公積金帳戶建立後將每月交一份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錶及匯補表交附給公積金辦理銀行。二、單位為新錄用或者新調入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辦理手續如下:新的正式錄用職工或者新調入及調出職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內到受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手續,並同時為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的職工辦理帳戶轉移。三、核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下: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10%計繳。(其中單位部分按5%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5%計繳。)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更的,辦理手續如下: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理的,原單位應當自發生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經「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變更登記表》到受託銀行辦理相關手續。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辦理手續如下: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三十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辦理注銷登記並自注銷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二十日內持「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審核的《單位住房公積金帳戶注銷登記表》,到受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續。失業保險相關手續如下:新參保失業保險的公司應在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如做異動的單位需在原單位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開出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再拿現單位所管轄的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登記辦理手續,並蓋上現管轄失業辦的章,然後,再拿到原單位所管轄的失業辦蓋章;最後,在拿到現單位所管轄的失業辦辦理此事。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1、在失業辦領取:失業保險登記表、繳費單位月度繳費基數申報(異動)表及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一式四份)。相關證件如下:(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3)地稅登記證及復印件;(4)財務報表及工資表;(5)軟盤一張拷貝(做一份失業保險繳費職工花名冊)拷貝到失業辦作記錄;二、失業保險繳存比例如下:按職工月均工資總額的3%計繳。(其中單位部分按2%計繳,職工個人部分按1%計繳。)3.你朋友的情況可以辦理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養老保險轉移一般是:如果他調動換了工作單位,就到原單位開據養老保險轉移單,填寫清楚現在的工作單位,(最好拿原調動手續)由原單位所在地的社會養老管理部門簽章,辦理養老保險帳戶轉移手續,原單位做養老帳戶減人處理;再到現單位蓋章認可,到現單位所在地的養老保險部門辦理接受養老手續,現單位做增人處理;辦理了養老保險轉移後,現單位也為你參加了養老保險,兩者完全可以合並計算繳費年限,以後辦理退休手續,養老待遇不受影響!抓緊時間辦理養老保險轉移,以保障自己的養老待遇!!如果不能合並,退休以後的養老保險金會受很大影響!切記!!"三險一金」,一般來說是指: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一金則是指: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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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目前最好的養老保險有哪些
養老保險 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里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准)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2)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3)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三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部分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部分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 五大關鍵詞 年金保險 要認識商業養老保險,這是一個絕對無法跳過的詞語。目前,保險市場上絕大多數商業養老產品,都是限期繳費的年金保險,即投保人按期繳付保險費到特定年限時開始領取養老金。如果年金受領者在領取年齡前死亡,保險公司或者退還所繳保險費和現金價值中較高者,或者按照規定的保額給付保險金。 年金保險和生存保險都是以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生存為給付條件,年金保險是生存保險的一個變種,但是兩者之間仍然有所區別。前者在保險期限內生存時由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期限和方式給付保險金,後者在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滿時由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保險金。 領取方式 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通常有定額、定時或一次性躉領三種方式。躉領是在約定領取時間,把所有的養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定額領取的方式和社保養老金相同,即在單位時間確定領取額度,直至將保險金全部領取完畢。社保養老金是以月為單位時間,而商業養老保險多以年為單位,如平安人壽的長青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等,都採取按年給付的方式。定時,自然就是約定一個領取時間,根據養老保險金的總量確定領取的額度,例如確定要15年領取完畢養老金,那麼保險公司將根據養老金總額,確定每年可以領取的具體額度。有些養老年金保險合同中有約定的時間,有些可以自由選擇領取的方式,中間亦可以更改。 領取時間 我國法定的退休年齡為女性55周歲,男性60周歲,社保養老金即是按照這兩個年齡段進行領取。相比之下,商業養老保險的領取時間則靈活得多,提供了領取時間的多種選擇,並且在沒有開始領取之前可以更改。年金領取的起始時間通常集中在被保險人50、55、60、65周歲這四個年齡段,也有更早或更晚的。 保險期間 所謂保險期間,簡單來說就是從保險合同生效到終止的時間跨度。在被保險人正常生存的情況下,保險期間將直接關繫到養老金領取的時間長度。目前,定期和終身的養老保險產品都非常之多。 保證領取 養老金是以被保險人生存為給付條件的一種保險,為避免被保險人壽命過短損失養老金的情況,不少養老險都承諾10年或者20年的保證領取期。也就是說,若被保險人如果沒有領滿10或20年的保證領取期,其受益人可以繼續將保證年期內的余額領取完畢。 上述這些,對於如何選擇養老產品而言,還是遠遠不夠的。衡量選擇商業養老保險,並非某個或某幾個因素的簡單比較,比如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不能簡單地說保證領取20年就比10年的好,終身的就一定比定期的劃算等等。其收益率,近者受費率、領取額度的影響,遠者還要受公司資金運用水平、社會投資狀況影響,選擇起來確需費點心思。
5. 保險公司的養老險業務有哪些
現今社會,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要想在退休後無憂無慮地享受晚年時光,需要盡早開始養老規劃,在獲得社保養老金保障的同時,還要通過企業年金、商業養老等方式精心打理好自己的資產,既讓晚年生活更有保障,同時也減輕子女的負擔。但是對於保險公司的養老險業務有哪些相信很多人士是不怎麼了解的,想要買到各個合適自己的養老保險對於這方面的知識也是要了解以下的,接下來大家就跟著我一起了解吧!保險公司哪家強,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最新榜單!全國十大保險公司排名
保險公司的養老險業務有哪些
我國為了規范保險公司養老保險業務,保護養老保險業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推動社會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完善,出台了《保險法》。此法鼓勵保險公司發揮專業優勢,通過個人養中老年金保險業務、團體養中老年金保險業務、企業年金管理業務等多種養老保險業務,為個人、家庭、企事業單位等提供養老保障服務。其中個人養中老年金保險業務和團體養中老年金保險業務簡稱養中老年金保險業務。
一、個人養中老年金保險業務,是指從事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壽保險產品的業務:
1、以提供養老保障為目的;
2、由個人向保險公司交納保險費;
3、保險合同約定被保險人生存至特定年齡時,可以選擇由保險公司分期給付生存保險金;
4、分期給付生存保險金的,相鄰兩次給付的時間間隔為一年或者不超過一年。
在配置個人養中老年金保險的時候,除了要從自身的投保需求角度出發外,在具體產品選擇時還應仔細比較固定領取金額、保障范圍和比例以及投保時的繳費年限。
二、團體養中老年金保險業務,是指從事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壽保險產品的業務:
1、以提供養老保障為目的,並由保險公司以一份保險合同承保;
2、由不以購買保險為目的組織起來的團體投保,並以投保團體5人以上的特定成員為被保險人;
3、保險合同約定被保險人生存至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選擇由保險公司分期給付生存保險金;
4、分期給付生存保險金的,相鄰兩次給付的時間間隔為一年或者不超過一年。在提高消費者知情權方面,有關辦法要求,保險公司銷售分紅型、萬能型、投資連結型養中老年金保險產品,應當按照中國保監會的要求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寄送保單狀態報告、業績報告等有關材料。
三、企業年金管理業務,是指保險公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事的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帳戶管理、投資管理等有關業務。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組成部分,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企業年金是一種很好的福利計劃,它在提高員工福利的同時,為企業解決福利中的難題提供了有效的管理工具,真正起到了增加企業凝聚力、吸引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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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百善孝為先,孝順父母本就是理所應當的。全國各地甩老族頻頻出現,不僅苦了家裡老人,還讓養老院吃了虧,甩老族甩掉的不僅是道德,更甩掉了親情和法律。父母年紀大,怎麼買保險?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給父母老人買保險,一定要避開這些坑!
養老險領取方式多樣,怎樣領取最科學?
養老險有定額、定時或躉領等領取方式,領取年限也分終身領取、保證領取,領取的起始年齡也有多種區分。養老險領取方式都有什麼特點呢?作為投保人,要怎麼選擇領取方式呢?保費怎樣繳納更劃算呢?等等問題您都知道嗎?下面大家就隨著本文一起來了解一下。
6. 養老保險是什麼單位負責
養老保險歸社保部門管理。
養老保險的定義: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
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
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6)專業的養老保險的單位是哪些擴展閱讀
個人辦理養老保險的流程:
1、個人繳納養老保險,可以以自由職業者身份購買養老保險。另外,醫療保險也是可以進行購買的。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個人第一次辦理養老保險,需要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張,直接到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進行辦理即可。
4、清楚自己的繳費標准,一般情況下,個人年繳費養老保險的金額=年繳費基數 × 21%。其中,年繳費基數是有本人在上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進行選擇的。
5、如果是需要續交保費的參保人,需要攜帶有效證件身份證和戶口本以及《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相關資料直接到當地社保局進行續交保費即可。
7. 單位負責收繳養老保險費的部門是什麼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職能
一、負責組織指導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要求,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以及監督基金的儲存、增值工作。
二、負責制定和完善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會基礎性工作建設,搞好財務電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財務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開展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會計核算工作,搞好各項基金的收支平衡與調度,確保基金支付需要;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匯總各種財務報表,並按時向省勞動保障廳和其他有關部門報送。
四、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指導性意見,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工作方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操作規程、工作方案和有關規定以及全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業務的工作。
五、負責全省企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工作。
六、負責全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工傷、生育保險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七、負責全省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管理、監督和指導,並組織實施中直行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
八、負責對申請省級養老保險調劑金的單位進行綜合考察,並依據考察情況提出使用省級養老保險調劑金的具體意見。
九、負責全省養老保險費征繳和養老金發放計劃的制定及省級調劑金的催繳和使用。
十、負責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各項業務統計數據的採集、整理、匯總、分析和報告工作,負責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及資源資料庫建設,制定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管理信息系統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實施社會保險信息標准化建設。
十一、負責中直行業養老保險費征繳基數核定和職工退休待遇以及養老保險登記證的審核工作。
十二、負責對中直行業參加社會保險統籌企業申報的工資總額、繳費情況和應撥付養老金的基礎數據進行定期審核工作。
十三、負責中直行業參加社會保險統籌企業職工調動工作時,個人帳戶的轉移、接續、終止等工作。
十四、負責中直行業參保職工個人帳戶管理和規范等工作。
十五、負責全省養老保險業務經辦工作中的政策咨詢和來信來訪工作。
十六、負責全省失業保險調劑金的歸集、管理和撥付工作。
十七、負責落實失業保險發展規劃和全省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管理、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建設規劃工作。
十八、負責全省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單位)職工參加失業保險的申報、登記和基礎數據建立工作。
十九、負責指導全省失業保險擴大覆蓋面、保險費征繳基數的核定管理和撥付工作。
二十、負責指導和實施對失業人員享受待遇和保險金發放工作。
二十一、負責開展失業保險政策宣傳和為失業人員提供免費咨詢服務工作。
二十二、負責指導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業務經辦工作。
二十三、負責統一經辦在哈中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管理、支付等具體經辦工作。
二十四、負責對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的管理工作。
二十五、負責對中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老紅軍、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在校大學生的醫療經費等有關事宜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負責統一經辦中省直企業職工的工傷、生育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支付等工作。
二十七、負責制定省直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的有關配套文件和規章制度工作。
二十八、負責組織實施中省直企業單位工傷、生育待遇審核工作,組織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執行行業差別費率和企業浮動費率制度的經辦和監測分析工作。
二十九、負責在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資格後與省直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簽訂協議工作,並實施監督管理。
三十、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歸集、調劑和使用工作。
三十一、負責對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三十二、負責中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及駐黑龍江省軍隊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以及對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登記審核工作。
三十三、負責中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及駐黑龍江省軍隊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的收繳、管理及養老金的撥付和社會化發放工作。
三十四、負責對中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及駐黑龍江省軍隊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審核工作。
三十五、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網路化管理工作。
三十六、負責承擔全省各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運營管理工作。
三十七、負責搞好全省各級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經辦單位的財務、檔案監督、指導和管理工作。
三十八、負責全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和基金征繳工作。
三十九、負責全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審查、養老金支付審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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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養老保險歸什麼部門管理呢
養老保險歸社保部門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號
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9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了《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現 予發布施行。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社會保險費的申報和繳納管理工作,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的社會保險費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的申報、繳納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繳費單位進行繳費申報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社會保險費適用本辦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繳納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條 繳費單位應當到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
第五條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5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報送社會保險費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代扣代繳明細表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繳費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有困難的,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可以郵寄申報。郵寄申報以寄出地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第六條 繳費單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立即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查明事實,給予核准。
第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繳費單位送達的申報表和有關資料進行即時審核。對繳費單位申報資料齊全、繳費基數和費率符合規定、填報數量關系一致的申報表簽章核准;對不符合規定的申報表提出審核意見,退繳費單位修正後再次審核;對不能即時審核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繳費單位申報表和有關資料之日起,在最長不超過2日內審核完畢。
第八條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九條 繳費單位必須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其繳費申報後的3日內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 繳費單位必須按照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嚴格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繳費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干預或拒絕。
第十一條 繳費單位的繳費申報經核准後,可以採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繳費單位到其開戶銀行繳納;
(二)繳費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繳納;
(三)繳費單位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履行前款規定的申報核准程序後,銀行可以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從繳費單位基本帳戶中劃繳社會保險費。
第十二條 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應當進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將收到的基金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已徵收的社會保險費,根據繳費單位的實際繳納額(包括代扣代繳額)、代扣代繳明細表和有關規定,按以下程序進行記帳:
(一)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分別計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並按規定記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
(二)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照該單位三項基金應繳額的份額分別計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第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為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建立繳費記錄,並負責安全、完整保存。繳費記錄應當一式兩份。
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有權按照規定查詢繳費記錄。
第十五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向繳費個人發送一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通知單。
第十六條 繳費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半年一次向社會公告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八條 繳費單位辦理申報後,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向其發出《社會保險費催繳通知書》;對拒不執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下達《勞動保障限期改正指令書》;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滯納金分別並入各項社會保險基金。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稽核繳費單位的職工人數、工資基數和財務狀況,確認繳費單位是否依法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被稽核的單位應當提供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稽核,不得謊報、瞞報。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有關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舉報後,應當及時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並調查被舉報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二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把繳費單位的繳費申報情況提供給當地負責徵收的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
第二十一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月將單位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情況提供給負責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的經辦機構。
第二十二條 社會保險費申報表樣式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制定。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