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辦理養老保險轉移後個人賬戶儲蓄金額少了是什麼原因就解答,謝謝!
各地的社會保險軟體不統一,導致顯示有誤,可以在轉入地的社保要求列印一份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上面就會有詳細准確真實的記載了。
㈡ 如果感覺自己的退休金不對怎麼辦
帶著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到當地社保局退休處查詢。
㈢ 由於工作調轉在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時發現把我個人繳納金額算的不對,會對我以後享受養老的福利待有影響嗎
根據《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四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帳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帳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如發現數據不符合,可到原參保局核實。
㈣ 養老保險轉移後個人賬戶余額為什麼還是0
可能是網路上查不到,實際賬戶已經存在了,這個你去當地問一下,賬戶有延遲是很正常的
㈤ 養老保險轉移到異地,再轉移,原來的個人賬戶余額怎麼沒有
由於各地對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管理的規定不一樣,造成有的地方在辦理醫療保險異地轉移時,對醫療保險的個人帳戶余額是不作轉移的,而是直接將醫療保險的個人帳戶余額退給參保人員本人。如果你在辦理醫療保險異地轉移時,個人帳戶余額沒有轉,你可直接要求轉出地的醫療保險經辦部門將個人帳戶里的余額退給你。
醫保一般只轉移繳費年限不轉繳費金額的,就是轉的話也僅僅是轉你醫保卡配置的個人賬戶的錢而已。這個對你個人是沒有任何影響的。
參保人員醫保關系轉移至外省市,市醫保經辦機構根據其實際繳費情況對其個人賬戶資金進行清算。賬戶有結余的,市醫保經辦機構將其賬戶結余資金匯入指定的轉入地醫保經辦機構的賬戶。轉外地人員基本醫療個人賬戶有結余且轉入地醫保部門不接受的,賬戶實際結余資金可根據本人意願劃入其親屬等人的個人賬戶,或可支付本人的醫療費用,或轉入調入單位由其負責報銷本人醫葯費。
醫療保險轉移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㈥ 養老保險轉移後,顯示個人賬戶余額是0,怎麼回事
各地的社會保險軟體不統一,導致顯示有誤,可以在轉入地的社保要求列印一份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上面就會有詳細准確真實的記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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