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對退休人員以後死亡補助有哪些
退休職工死亡的補助:1、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法律依據】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暫行規定》第二條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為原則,具體標准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區的標准)。對於在保護搶救國家資財或在對敵斗爭中犧牲的人員,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可以適當提高一些。
⑵ 退休老人去世後的補貼有哪些
1.
退休老人去世後,配偶可以領取退休老人的喪葬費
2.
可以領取一次性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員補助金,
3.
如果退休人員的配偶無工作,或者無養老金,可以每月領到補助金。
4.
具體領取金額,看本省有關規定。
⑶ 農村老人去世後有那些補助
農村老人過世之後,國家喪葬補貼是800元。
農村喪葬補貼,也叫作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喪葬費,從2015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共分為以下2種情況:
1.對參加農村養老保險,未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而過世的人員,會退回其累計繳納養老保險費用以及國家相對應給予的財政補貼,無相應的喪葬補貼。
2.對過世的已經領取養老金的人員,退回未領完的保險金,並且給予800元喪葬補貼。
農村火化補貼,需要相關領取補貼的人員到鄉鎮的人社部提出喪葬費的領取條件,審核條件合格之後,鄉鎮就會把錢打到村集體當中,由村民憑借身份證自行去領取。
另外,農村老人去世後養老金就不可以領取了。也就是說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繼承人只能領取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如果繼續領取而沒有上報死亡,就會形成騙取養老金的行為,要負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⑷ 退休工人死亡後,最新的補助政策是什麼
退休工人去世後有喪葬費和撫恤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23條的規定,為死者本人6個月工資,職工退休後死亡時,一筆是喪葬補助費,一筆為死者本人9個月工資、這表明,為死者本人12個月工資,其供養直系親屬的待遇是兩筆費用。
退休職工死亡後,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本企業職工2個月平均工資付給其直系親屬作為喪葬補助費外;3人或3人以上者: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補助金標准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金標准為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
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低於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兩個月平均養老金的,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
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
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休、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親屬要在15個工作日內向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報告並審核死亡證明材料有效後,應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的手續,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⑸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死亡後,有哪些補貼可以領
親屬可以通過單位申報領取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同時親屬沒有生活來源的,可以申請遺屬救濟金。
⑹ 國企退休職工去世後有哪些補助
法律分析:1、企業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0個月計發。2、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按本人死亡時上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或退職生活費數額的7個月計發。3、 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其按規定享受的 1-2個月生活補貼的月平均數,也一並作為計算一次性撫恤金的基數。
法律依據:《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 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後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後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乙款的規定,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2個月作為喪葬補助費外,並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為死者 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⑺ 養老保險死亡後有什麼補償
需要分情況處理:
1、養老保險沒交完就去世
參保人沒有交滿15年,且沒到領取養老金的退休年齡就去世,社保並沒有相應的賠償,但會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2、養老保險交完後去世
社保交滿15年之後,不管是達到退休年齡,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還是尚未退休,死後個人賬戶的資金余額都可以依法繼承,會把個人賬戶累計余額一次性支付給配偶、子女等合法繼承人。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