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慶市基本養老個人_戶信息表單位繳費審核專用章是指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個人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貳』 社保養老信息補填需要什麼材料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以下是相關材料僅供參考!建議撥打當地社保電話咨詢。
參保職工管理
2005-01-0616:00:06
(一)在職新增
1、申報在職新增
參保單位如有新招工、安置轉業退伍軍人、從機關事業單位調入、在省級統籌范圍內跨地市轉入和跨省級統籌范圍轉入的職工,攜帶有關證件資料,於當月11日至次月5日前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報在職新增。在職職工管理處審核,符合在職增加條件的辦理在職增加手續。
2、辦理在職新增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企業職工參保登記表;
(2)石家莊市企業職工從事特殊工種情況核定表;
(3)職工勞動手冊;
(4)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5)跨統籌范圍轉入的還應提供轉出地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核發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單位辦理參保手續後領取《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要求填寫職工基本情況、社會保障號碼(公民身份號碼)和個人編號。由在職職工管理處加蓋《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專用章(鋼印)。職工繳費記載由單位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由單位負責保管。
5、補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1)申請補辦手冊
參保單位丟失或損壞《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下簡稱《手冊》)後,攜帶有關證件資料,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請補辦《手冊》。
(2)申請補辦手冊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①石家莊市補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審批表;
②職工檔案;
③歷年個人帳戶對帳單;
④1995年底前市社會保險局列印的各年度繳費基數核定表或單位原始工資發放表等有效資料;
⑤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二)在職減少
1、申報在職中斷減少
參保職工因解除勞動合同、參軍、上學、調動、辭職、辭退、除名、開除、勞教、判刑、死亡、出國(出境)定居、農民工回原籍自願退保等原因中斷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參保單位攜帶有關證件資料,於當月11日至次月5日前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報在職減少。在職職工管理處審核,符合在職減少條件的辦理在職減少手續。
2、辦理在職減少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中斷(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報告表;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職工勞動手冊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4)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國(出境)定居證明;
(5)在職死亡的,提供醫院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6)農民工回原籍退保申請及社保機構批復。
(三)在職恢復
1、申報在職恢復
中斷繳費職工因再就業、在市本級業務范圍內調動等原因恢復養老保險繳費時,參保單位攜帶有關證件資料,於當月11日至次月5日前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報在職恢復。在職職工管理處審核,符合在職恢復條件的辦理在職恢復手續。
2、辦理在職恢復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石家莊市恢復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報告表;
(2)個人信息不全的,填報《企業職工參保登記表》;
(3)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4)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四)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
職工在省級統籌范圍內調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個人帳戶基金;跨省級統籌范圍(含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調動的,除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外,還應轉移個人帳戶基金。
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在市本級范圍內及與市本級業務聯網的縣(市)、區范圍內(不含區機關事業單位)轉移,不需辦理轉移手續,只需調出單位在原參保的社會保險機構辦理中斷養老保險關系手續;由調入單位持《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有關資料到屬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恢復職工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調入單位未參加養老保險的,暫不辦理轉移手續,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予以保留,待調入單位參加養老保險後,再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1、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1)職工跨省級統籌范圍轉入、從機關事業單位轉入及在省級統籌范圍內跨地市轉入的,轉入單位應攜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企業職工參保登記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復印件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轉入職工參保新增手續。
(2)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①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歷年繳費明細表;
②職工調動通知單(調令或調函);
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
④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單位為轉入職工辦理參保新增手續後,攜帶上述證件資料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手續。
2、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出
(1)職工在統籌范圍內跨地市轉出或跨省級統籌范圍轉出以及轉入機關事業單位的,轉出單位攜帶《中斷(終止)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報告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社會保險卡片》、《職工勞動手冊》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在職減少手續。
(2)轉出單位如有欠費,應到基金管理處辦理補繳手續。由基金管理處開具《石家莊市單位補繳養老保險費通知單》,單位持補繳通知單到市地稅局繳費。補繳後單位將繳費憑證報基金管理處,基金管理處登記個人帳戶。而後,單位再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轉出手續。不補繳欠費的,不予辦理轉出手續。
(3)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①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歷年個人帳戶對帳單;
②社會保險卡片;
③職工勞動手冊;
④職工調動通知單(調令或調函);
⑤調入單位參保機構名稱和開戶銀行及銀行帳號;
⑥轉往省、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並按機關事業單位繳費的,還需提供省人才市場的《回執》、市機關事業社保局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介紹信》。
(4)轉出單位攜帶上述相關證件資料,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列印《石家莊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一式兩聯,第一聯送交基金管理處作為轉移個人帳戶基金的付款憑證,第二聯由調出職工轉交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叄』 養老金補繳核定表上有了章說明已經補繳過了嗎
我這個養老保險必須到當地的一些養老保險管理中心補交完呢,估計完了他們就給你蓋章寫不叫逾期。
『肆』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的作用是什麼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的作用是:
1、參保人員的身份證明:
2、參保人員1996年1月1日以前繳費工資基數記載及確認:
3、參保人員繳費和查詢個人賬戶:
4、參保人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5、參保人員1996年1月1日以後記載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載體。職工在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必須從用人單位取回自己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4)職工養老核補專用章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填寫要求
1.企業經辦人員要認真填寫《手冊》,金額數字要符合規格,文字書寫要規范清楚,不得亂造簡化字,不得隨便塗改。如需更正,應將錯誤的數字和文字用紅色墨水劃雙線注銷,另填寫正確的數字和文字,並加蓋經手人印章。
2.「社會保障號碼」按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國家標准(GB11643-89)的規定填寫,即居民身份證的十五位號碼,最後待定的第十六位碼為計算機校驗碼,可暫不填寫。
3.「編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廳(局)根據便於管理的原則,自行確定。
4.「工作單位」是指核發《手冊》時該職工所在企業單位。
5.「參加工作時間」是指職工按照國家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起始時間或首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
6.「工作單位變更」是指核發《手冊》後工作單位的變更。
7.「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載」頁上的「企業繳納金額」欄,由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提取,目前尚不統一,可暫按企業人均繳納養老保險費金額填寫。「個人繳納」欄中的「基數」欄,按個人工資總額填寫:「比例」欄,按繳納比例填寫。
8.「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繳費記載」頁上的「企業補充」和「個人儲蓄」金額,應按實際繳納金額填寫。收繳費一次,記載一次。
9.《手冊》中實際繳納金額,填寫到「分」。「分」以下四捨五入。
10.職工對《手冊》記載的各項內容核查蓋章(或簽字)後,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核查並蓋章。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可刻制小型核查專用章。
『伍』 企業核養老手冊做標識啥意思
你不需要公司的章,你需要社保局的章
『陸』 退休人員養老核准表上都有什麼章
摘要 相關部門的章,1、單位申報並提交養老保險手續和本人檔案
『柒』 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上的社保蓋的章是什麼內容
下面沒有數字,只有一排字,叫對賬專用章
『捌』 工資的核補是什麼意思呀
對於單位來說就是一個意思,你直接把職工上年的平均工資錄入報盤交社保所就OK。錄入業務年度就是指上年度,現在也就是指2010年。
工資核定步驟:
工資核定→工資變更→變更業務年度修改為「2010」 →選擇單位名稱→查詢(人員列表包括醫療人員列表和四險人員列表)→在申報月工資收入處填寫本人上年月均工資收入→保存(在「參加醫療人員列表」中錄入並保存後,將「參加四險人員列表」中無工資收入人員補充錄入完畢後,保存)→設置存檔路徑→工資導出(選擇「參加醫療人員列表」、「參加四險人員列表」,需分別進行工資導出)→列印《北京市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表》—帶U盤、申報表、公章去社保所!
特別提示:
1.導出的醫療保險工資申報數據和四險工資申報數據是兩個文件。
2.導出的醫療保險工資申報數據文件名格式為:2010+1080+社保號.xls。
3.導出的四險工資申報數據文件名格式為:日期+社保號+2010.xml。
2011-7-24 11:29:35
『玖』 養老保險補繳是什麼意思 月核定又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補繳是遇到社保中心調整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提高的繳費部分由單位次月或調整期以後繳納的部分。
月核定是社保中心就要查詢核定你的新的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和個人賬戶數額,這就是核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9)職工養老核補專用章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一、養老保險補繳注意事項: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
2、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二、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