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伊犁有幾個養老院條件都如何收費多少外地人可以入住不
都不咋樣
不到萬不得已 還是不要把老人丟進去吧
Ⅱ 私人養老院開設條件有哪些
養老機構登記後即可開展服務活動,並應當向民政部門備案,真實、准確、完整地提供備案信息,填寫備案書和承諾書,民政部門應當提供備案回執,書面告知養老機構運營基本條件,以及本區域現行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
對於由民政部門承擔業務主管單位職責的養老機構,可以相應簡化備案手續。養老機構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及時辦理備案變更手續。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通知》強調,各地要按照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創新養老機構管理方式,推動建立養老機構綜合監管制度。
養老院開辦注意事項
1、執照,執照批准前,首先要衛生、安全檢查批准、通過時必須得,開辦養老院,核心的是,養老的技術、團隊。法律也是繞不開的彎,必須掌握並嚴格不走樣的執行其法律法規。
2、房舍院落,使用權必須落實,有嚴格標准書面合同協議。
3、聘用人員除了品德能力,還應健康,沒有傳染病。
4、養老院,應當設有醫療室,和附近大醫院應該保持聯系,有快速反應通道。
5、養老院的糧食、蔬菜、水果養老院的蔬菜基地應當有專人在專門門店采購,直至送上餐桌。
6、聘請常年法律顧問。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開辦養老院不用審批了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民營養老院
Ⅲ 開辦民辦養老院需具備什麼條件
1、開辦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開辦個人必須具有合法身份,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提供集中居住的床位數在10張以上,必須有符合養老機構相關規范和技術標准,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設施設備和活動場所;養老院總建築面積不低於平均每張床位30平方米,每張床位用地面積20-25平方米,每張床位不少於1萬元的開辦經費;
3、符合建設規劃、建築設計、安全消防、環境保護和衛生防疫等方面規定,依法取得相關的審批文件或合格證明;
4、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醫療人員、護理人員、康復保健人員、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教師、社工等專業技術人員;
5、國家、省、市規定舉辦養老機構的其他規范、條件。
以上內容來源於養老信息網。
Ⅳ 民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你好,樓主:
一、來申辦源民辦養老院手續:
(一)申辦人向擬辦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提交籌辦申請書,可行性報告和申辦人有效身份證件。(二)申辦人經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可開始籌建民辦養老院。(三)經同意籌辦的民辦養老院具備開業條件時,向批准機關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二、享受優惠政策:(一)免繳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施工管理費、防空地下室易地費、牆體革新費、學校校舍修建附加費、散裝水泥專項基金等有關收費。(二)免繳城市煤氣和供水的增容費。(三)用水、電、煤氣,按照居民生活或行政事業的分類價格擇低執行。(四)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民辦養老院,暫免徵企業所得稅,以及民辦養老院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Ⅳ 公辦養老院和民辦養老院哪個好
公辦養老院成本低,收費低,節約了拿地和建設等方面的成本,工作人員穩定,加之版收權到的補助等因素,養老院自身資金壓力較小,無需考慮開資成本,而許多公辦養老院是在城市發展之前建設的,隨著城市發展,養老院在城市中心位置,地理位置好,老人入住的花費肯定便宜,是帶有公益性的。這種天然的不平衡,又占據了天時地利的優勢,造成了公辦養老院基礎好,硬體好,資金充裕,提供的服務質量較高,最後變成一床難求,很多老人也願意入住。
目前民辦大多都是租賃或是購買土地,政府不會無償補給。建設成本比較高,而且土地都是偏遠地方,交通設施差,周圍配套不齊全。護理人員缺少,沒有專業的教育培訓機構培訓專業的護理人員,很多管理者和護理者多是半路出家,文化程度不高,年齡偏大,工資收入偏低,在護理或是管理時難免出現失誤,在經營的過程中不得不考慮成本,所以導致了民辦養老院價格居高不下,而且服務質量難提高的困局。
Ⅵ 養老院政策,民辦養老院優惠政策有哪些
辦民辦社會福利機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固定的服務場所
2、服務場所符合國家建築設計、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國家對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的生活和活動場所的建築設計有特殊規定的還須根據服務對象的不同分別符合相應的規定
3、床位數量為30張以上
4、有與服務項目相適應的宿舍、餐廳、衛生間、浴室、活動場所及供暖設備
5、開辦經費按床位計算每張床位不低於2000元
6、每一名從業人員平均服務的生活能夠自理的服務對象不得多於6人平均服務的生活不能夠自理的服務對象不得多於3人
7、護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8、機構的名稱、章程和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
9、擬任的法定代表人無拐賣人口、虐待、遺棄、詐騙、強奸以及其他嚴重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犯罪記錄和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記錄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需提供的材料
1、申請表、可行性研究報告
2、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3、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4、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的材料
1、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申請書
3、服務場所的所有權、使用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證明
8、法律、法規等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關於民辦養老院享受哪些國家優惠政策您可以查詢國辦發200019號文件《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意見的通知》或咨詢琿春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社會事務科。
Ⅶ 家裡老人想去養老院生活,哪家養老院好
您好,您沒說您是哪個地方的,不太好推薦,但我說幾個選擇養老院的因素,您參考一下。
養老院離子女家近一些好,因為老人進了養老院不代表兒女不需要陪伴關心老人,離得近,撈回看顧的路程近,花費在路上的時間和精力就少。
私立的養老院最好有大企業背景的,因為養老院入住一般需要交押金,養老院的初期營利較難,若不是可靠的企業做養老院,一旦出現問題,押金就有危險。
最好選擇有醫養結合的養老院,對於老年人來說,照護服務很重要,如果有醫療條件在養老院附近,將對老人的醫療情況甚至搶救有很大好處。
很多養老院會推出開放日和免費體驗的活動,入住前找機會實地考察一下很重要。
我是保險經紀人,可全國展業,最熟悉的是北京養老院的情況,很多好的養老院在全國各地都有項目,若希望更詳細的咨詢,請移動滑鼠至我的頭像,點擊私信TA,歡迎咨詢。
Ⅷ 養老院是公家的還是民辦的,如果是民辦的需要什麼手續
養老院有公辦的也有民辦的。
一、申辦民辦養老院手續:
(一)申辦人向擬辦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提交籌辦申請書,可行性報告和申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二)申辦人經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可開始籌建民辦養老院。
(三)經同意籌辦的民辦養老院具備開業條件時,向批准機關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二、享受優惠政策:
(一)免繳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施工管理費、防空地下室易地費、牆體革新費、學校校舍修建附加費、散裝水泥專項基金等有關收費。
(二)免繳城市煤氣和供水的增容費。
(三)用水、電、煤氣,按照居民生活或行政事業的分類價格擇低執行。(四)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民辦養老院,暫免徵企業所得稅,以及民辦養老院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二、合法申辦人向如下機構提出申辦申請: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三、申辦養老院,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交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四、開辦養老院應具備條件:
接到民政部門可以申辦的答復,申辦人就向該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能領取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五、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民辦非企業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Ⅸ 民辦養老院最新政策
養老院政策,民辦養老院優惠政策有哪些
「養老院行業前景是不錯,但絕對是微利行業。」紅葉敬老院院長彭家惠是渝中區首家民營敬老院的創辦者。她介紹,在民辦養老機構中,基本是一半盈利、三分之一虧損,剩下的勉強維持。而創辦已10年的紅葉敬老院,就屬於勉強維持的類型。
「養老服務屬高風險行業,特別是面對一些有頑疾的高齡老人或失智、失能的老人,風險就非常大。」除資金壓力和高風險,好護工難求也是每個養老院所面臨的難題。
市人大代表、西南大學教授徐曉玉近年一直關注我市民營養老產業的發展。她介紹,重慶目前的養老產業,跟不上社會老齡化發展的需求。據統計,截至2009年底,我市60歲以上人口已513萬,而目前全市城鄉養老機構床位數僅7萬余張,按老年人口3%的機構需求量測算,缺口達8萬張。「養老院數量不足、質量不高是現實問題。從總體上來說,這說明社會還沒有做好應對老齡化的准備。」此外,護工很辛苦且工資不高,造成大量護工流失。徐教授認為,最終解決辦法還得靠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和全民關懷。「國家應給予相應的政策優惠,還應免費為民營養老機構從業人員做專業化培訓、指導,提高服務質量,奠定養老服務機構的發展後勁。」
(本文來源:重慶晚報)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補助:有床位補貼和一次性建築補貼。免徵稅的。
市民政局答復:社會力量興辦的社會福利機構(以下簡稱社會辦福利機構)發展迅速,已成為我國社會福利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社會福利事業的積極性,維護社會辦福利機構的合法權益,推動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200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11部委《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國辦發〔2000〕19 號)中規定社會辦福利機構在規劃、建設、稅費減免、用地、用水、用電等方面與政府辦社會福利機構一樣享受同等待遇,並制定優惠政策如下:
(一)各地要將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及床位數作為社會發展的指導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要在基本建設規劃中統籌安排社會福利設施建設,社會福利事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二)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優先審批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用地,採用行政劃撥或有償方式供地。對新辦福利事業的項目屬於出讓土地的,要適當降低土地出讓金收取標准和拆遷補償費,減免土地管理費。土地規劃和測量費及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按有關規定給予減免。
(三)城市規劃部門在制定城市規劃時,無論是新區建設還是舊區改造,都要將社會福利服務設施特別是老年人福利服務設施、兒童福利設施及公益事業的服務設施納入公共設施進行統一規劃。要充分考慮社會福利事業、公益事業的發展需求,盡可能在交通便利、環境良好,便於服務和發展的區域給予安排。社會福利項目編制、設施建設工程的收費,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可酌情減免。
(四)對民政部門批准設置的社會福利機構,有關部門在辦理法人注冊登記時應優先辦理。
(五)合理確定各類社會福利服務機構自費代養人員的收費標准,既要考慮公益性或社會承受能力,又要照顧投資者的回報。
(六)按照現行國家稅法和有關規定,對社會投資興辦的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殘疾人康復中心、工療站、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服務中心(站、點),老年人護理院、托老所等福利機構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務、社會福利機構興辦的第三產業,在稅收上給予優惠或減免。
(七)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社會福利設施、公益事業設施建設貸款的支持力度。
(八)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捐款支持社會福利事業的,其捐款在規定限額以內的部分,在計征所得稅時准予扣除。
(九)對社會福利機構的用電按當地最優惠價收費,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價收費;對福利機構使用的救護車、生活用車等免徵養路費;對社會福利機構使用的電信業務、郵政業務、廣播電視(有線)傳輸等有關部門要給予優惠和照顧。
(十)對社會福利機構收養和在社區及居民家庭中分散代養、寄養的就讀於小學、初中的孤兒(含查不到生父母的社會棄嬰),免收學雜費、書本費等各種費用;對高中(職業高中)、技校、中專錄取的孤兒,免收學費(培養費)、住宿費;高等學校錄取的孤兒免收住宿費,其學費主要以發放助學金、接受社會資助、申請助學貸款等方法解決。
(十一)衛生等部門要積極支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老年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等工作,鼓勵並扶持社會力量興辦以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為服務對象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對社會福利機構所辦醫療機構已取得執業許可證並申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可根據勞動保障部下發的《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動部發[1999]14號)和《關於印發青海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青勞社廳發[2000]82號)的規定,經審查合格後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的保險定點范圍。社會福利機構收養人員中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定點的社會福利機構所辦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
(十二)對各類社會福利機構中具有勞動能力的成年孤殘人員,有關部門應採取積極措施,優先推薦就業,並免費給予上崗前的培訓。對安置殘疾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福利企業,民政、稅務、工商部門要積極協調落實國家和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按有關規定減免稅費。
(十三)重視和保護社會福利機構中老年人、殘疾人、孤兒及社會棄嬰的合法權益,積極提供法律援助,使他們能夠就地、就近、及時得到優質的法律服務。
(十四)老年福利服務機構是社會福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要抓好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號)中關於「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以及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規定的落實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通知
三、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的政策扶持
(一)搞好養老機構工作的登記管理。養老機構按其機構性質劃分,可分為福利性、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養老機構。福利性養老機構(即國辦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在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的養老服務機構;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是指在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的養老服務機構;營利性養老機構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辦理登記手續的養老服務機構。鼓勵各地重點興辦非營利性的養老機構。各有關登記機關要認真做好養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二)改革和完善養老機構收費制度。除政府投資的養老機構的收費標准應報價格管理部門確定外,其他養老機構的服務收費,由養老服務機構根據設施條件、服務項目和標准,自行確定收費標准。養老機構接收的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人員,其費用由政府按規定支付或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承擔;接收符合分層分類救助的其他困難老人,收費應適當減免或由政府予以適當補助。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要會同省民政廳研究制定養老機構收費管理辦法。
(三)加大對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政策扶持。認真落實國家對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的稅費扶持政策,暫免徵收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公寓等養老機構企業所得稅、養老服務收入營業稅、以及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營利性養老機構要照章納稅,如納稅確有困難的,按稅法管理許可權,報經稅務部門批准,可給予減免照顧;減免養老機構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養老機構繳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可報經稅務部門批准,予以減免照顧。
政府主辦和特許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數字)電視等經營單位,應為養老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和優惠收費。其中:用水、用電、用氣(燃料)等價格與居民用戶實行同價,並免收相應的配套費;免收養老機構電話、有線(數字)電視、寬頻互聯網一次性接入費,並減半收取通信費、聽視費。
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按規定予以扣除。
(四)優先安排養老機構建設用地。養老機構建設一般採取劃撥的方式供地,對符合規劃要求並具備劃撥條件的養老機構用地,要優先予以保證;對不具備劃撥用地條件的,也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但應嚴格審批,確保土地真正用於養老事業。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利用閑置的房屋資產興辦養老服務機構。
(五)加大財政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各級政府要將養老服務業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養老服務事業投入,在繼續安排好養老機構建設資金的同時,根據需要適當安排一部分資金用於養老機構補助、購買服務和貸款貼息。
(六)鼓勵金融部門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作用。金融機構要支持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增加對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建設項目信貸投入,適當放寬貸款條件,並提供優惠利率。政府有關部門要主動做好服務,協調擔保機構解決養老機構的貸款抵押問題;對於規模較大、前景較好、市場急需的養老服務項目,財政部門要給予必要的貸款貼息。
(七)支持養老機構開展對外服務。養老機構具備對外開展護理、康復及醫療服務條件的,可申請納入社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經審批可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
(八)加強養老機構的日常管理。養老機構要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加強對老年人的日常護理和管理,切實防止意外傷亡事故發生。對發生意外事故後,有關部門要積極幫助養老機構做好協調工作,保證其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在法律法規作出規定前,省民政廳要會同衛生、法制等部門和法院,研究制定有關事故鑒定、責任認定和賠償的有關意見,指導各地處理好養老機構的責任分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