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說,今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全面完成,惠及超過1.2億退休人員,社保待遇實現按時足額發放。
據悉,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方面,截至9月末,我國已有24個省份啟動基金委託投資,合同金額1.1萬億元,到賬9757億元,其中21個省份啟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工作。
社保經辦管理服務方面,截至9月末,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已開通社保查詢、失業保險待遇申領、養老金測算、資格認證等全國性、跨地區的9類27項社保公共服務,推動網上服務事項應上盡上。
B. 瀘州市 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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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完善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任務目標
堅持和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鞏固和拓寬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資金籌集渠道,完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強化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等激勵機制,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健全服務網路,提高管理水平,為參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發揮家庭養老等傳統保障方式的積極作用,更好保障參保城鄉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二、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本人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三、基金籌集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各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度最低繳費額。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員繳費提供資助。補助和資助的總金額不得超過當地政府設定的年度最高個人繳費檔次標准。
(三)政府補貼。省和地方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100元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200元至400元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45元;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繳費補貼由省和地方政府按2∶1負擔。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適當增加補貼標准,具體辦法由各地人民政府確定。
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各地人民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四、規范個人賬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老農保賬戶資金、村主職幹部財政補助、其他社會經濟組織或公益慈善組織及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制度實施前各地自行試點期間的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五、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及調整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一)基礎養老金。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中央確定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並建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正常調整機制。在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及其調整機制基礎上,省人民政府將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我省基礎養老金標准,並探索建立我省基礎養老金標准正常調整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提高標准所需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負擔。
對按規定繳費的城鄉居民,在領取待遇時,按照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加發不低於1元標準的基礎養老金。加發部分所需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負擔,具體標准由各地人民政府制定。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繼承;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全部留存地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專戶。
六、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本意見實施前,已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繼續按月領取,其中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人員,從本意見實施之月起,享受按繳費年限加發的基礎養老金。
當地制度實施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人員,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補繳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當地制度實施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參保後因各種原因中斷繳費的,在達到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前可進行補繳,中斷期間及補繳的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
七、喪葬補助金
本意見實施後,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的,從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向其遺屬發放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其標准按不低於參保人員死亡當月享受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的10個月確定,所需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負擔。
八、轉移接續與制度銜接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應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轉出地與轉入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啟動實施時間(含自行試點時間)不同的,從先實施地方轉入後實施地方的,個人賬戶資金和繳費年限均合並計算;從後實施地方轉入先實施地方的,可根據自願按轉入地實施時間和規定進行補繳,補繳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優撫安置、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以及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銜接,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基金管理與監督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獨立核算,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虛報冒領。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監督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存儲、管理等進行監控和檢查,建立個人賬戶基金及投資運營情況公布制度,並按規定披露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對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對虛報冒領、擠占挪用、貪污浪費等違紀違法行為,有關部門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積極探索有村(居)民代表參加的社會監督的有效方式,做到基金公開透明,制度在陽光下運行。
十、經辦管理服務與信息化建設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能力建設,充實加強基層經辦力量,為經辦機構提供必要的工作場地、設施設備、經費保障。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各地應積極探索建立與服務人群、業務量及工作績效掛鉤的經費保障機制,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納入「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將信息網路向基層延伸,實現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實時聯網。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和政策宣傳
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性,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並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提供必要的財力保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工作,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引導城鄉居民踴躍參保繳費,保障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意見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我省原有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
(二)各地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C. 養老金怎樣調整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按退休(退職)時間劃分三檔:
1、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200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
1、 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同時,每人每月以本人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6%。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D. 瀘州市養老保險政策
養老金補繳
可以在到達退休年齡後繼續繳費,直到繳滿15年,就可以按月領取養回老金了。答
全國各省市結合當地情況都出台了相關補繳的規定,可以找當地人社局咨詢,結合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規定,補齊滿15年的養老保險費率,即可享受退休養老保險待遇。
補繳或一次性補齊養老金是最優選擇,結合當地情況補繳,按月繳費,繳滿15年後,就可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月領取養老金了。
城鎮職工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半年全省平均工資+個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繳費年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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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中央出台關於社會養老保險怎麼處理
一、,今年是試點,不是全面鋪開,你是不是在這些四川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縣區內:
被列入首批試點的縣(市、區)包括成都市金堂縣、自貢市富順縣、攀枝花市米易縣、瀘州市瀘縣、德陽市旌陽區、綿陽市江油市、廣元市蒼溪縣、遂寧市安居區、內江市資中縣、樂山市市中區、南充市南部縣、宜賓市珙縣、廣安市廣安區、達州市宣漢縣、巴中市通江縣、雅安市雨城區、眉山市仁壽縣、資陽市簡陽市、阿壩州汶川縣、甘孜州九龍縣和涼山州西昌市。
二、試點實施辦法如下,你對照一下,他們有違規嗎?
四川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水平為目的,以規范管理和優化服務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蓋農村適齡人口為目標,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堅持政府引導和農民自願參保相結合,堅持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逐步建立籌資和待遇標准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及各方面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二、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保。
三、基金籌集
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省政府根據國家統一要求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國家規定標準的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全額補助。
地方各級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基本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級財政補貼總量按地方補貼的50%安排,省對各試點地區根據其財力水平,分檔次給予補助。其餘部分由市、縣兩級共同分擔,具體分擔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自行確定。
對選擇300元繳費檔次繳費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補貼5元,對選擇400元繳費檔次繳費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補貼10元,對選擇500元繳費檔次繳費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補貼15元,資金分擔比例與基本繳費補貼分擔比例相同。
對農村重度殘疾人,各市(州)、縣(市、區)政府應部分或全部代其繳納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具體標准及分擔比例由市(州)政府自主確定,自行負擔。
四、建立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計息。
五、養老金待遇
按照國家規定,我省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州)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並對於長期繳費的參保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資金的具體標准及分擔比例由市(州)政府確定,並自行負擔。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員個人帳戶資金領取完畢的,由當地政府繼續為其終身支付個人帳戶養老金。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六、待遇領取條件
參保人員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七、待遇調整
省政府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結合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我省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八、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目前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統籌層次。
九、基金監督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預算、劃撥、發放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經辦管理服務
全省要在社會保障信息系統(金保工程)的總體規劃和技術構架下,建立統一、規范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開展新農保試點的縣(市、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按規定長期妥善保存。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在現有社保經辦機構和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機構的基礎上,理順新農保的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職責,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充實經辦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一、相關制度銜接
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積累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債務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和經辦工作的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其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建立相應資料檔案,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符合規定條件時可以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以及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待國家相關部門出台相關文件後結合我省實際貫徹落實。
此前已經開展新農保初步探索的地區,要根據國務院《指導意見》和本辦法進行調整,特別是制度模式、籌資方式、經辦管理、計發辦法要與國務院《指導意見》相關政策一致。
十二、精心組織試點
省政府在各市(州)政府推薦的國家試點縣(市、區)名單的基礎上,審核試點條件後上報國務院審定。各市(州)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對試點縣(市、區)的指導力度,嚴格按照國務院《指導意見》和本辦法的要求,盡快制定試點具體實施方案,由縣(市、區)政府報市(州)政府審核後報省政府審定。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省政府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省試點工作的政策協調和組織領導。各市(州)及試點縣(市、區)也要相應成立試點工作領導機構,盡快就試點工作做出具體安排,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推進。
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
各地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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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2020年四川滬州市企退養老金上調多少元
這種提問只能告訴你5%,滿意嗎?
在四川省沒有出台2020退休金調整辦法之前,誰都無法得知具體到個人能調整多少。耐心點等著吧,是你的它跑不了了。
G. 2021年瀘州個人社保繳費標准
2021年企業職工繳費標准:月繳費金額等於本人月繳費基數乘繳費費率。
其中月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三百五個繳費檔次,各個地方社保政策略有差異,繳納比例也略有不同,通常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百分之二十八,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為百分之四點二。
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社保,參保人員每月至少需要保費4000乘百分之六十乘百分之二十八加百分之四點二等於772.8元,那麼2021年需要的社保費用就是9273.6元。
2021年度的新農合繳費標准大部分地區都是280元一年,農村養老保險每年需要繳納的費用其實是由參保人自己決定的,每個地區從高到低都有劃分多個檔次,參保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繳費檔次,按年繳納,多繳多得,但不得超過當地政府所制定的最高標准。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為目的,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養老待遇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1、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3、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百分之五十的補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