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金是如何計算的
引言:隨現代經濟發展,養老金很早出現在我們生活中,那麼養老金是如何進行計算都受哪些因素影響呢?下面一起來和小編看看吧!
養老金可以跟著平均工資一起提升,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抵抗通貨膨脹,表面上好像是我們交養老保險,實際上公司會被幫我們交更多,每個地方具體政策有所不同。如果國家沒有強制繳納養老保險,而是由自己攢養老保險的話,大部分人都攢不下錢,以後老年生活也沒有著落,以現在所形式制度來看,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大家都有一筆攢養老金。
『貳』 養老保險計算公式
養老保險計算公式包括: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X繳費年限X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除以2X繳費年限X1%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2017年10月18日,國家領導人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叄』 養老金怎樣計算
一、養老金計算方法與公式
計算養老金其實質就是如何計算養老保險待遇計算,那麼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公式是:
(一)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
*
繳費年限*1
%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l+a2/AZ+
....+an/An)/N
公式中,a1、a2
.....an
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
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A1、A2
…
…
An
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
年當地職工平均工資;N
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
例如:一名男職工,2010年其60歲退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566元。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個人賬戶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繳費指數為0.6。那麼,他的基礎養老金=(3566元+3566
元*0.6)+2*15*1%=427.92元。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50000元/139
=
359.79
元;上列兩項合並,他的月基本養老金為427.92元+359.79元=787.71元。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肆』 大學財務管理中PV及FV的計算題題(詳情請看問題描述)
該題分兩部分析:
現在存一筆錢 40年後的 「復利終值」 的多少。然後再計算 25年的退休金 在 40年後的 「年金現值」的多少。二者是相等的。
25年的退休金 在 40年後的 「年金現值」= 5* (P/A,6%,25) =5* 12.783 =63.917萬元
假設現在一筆存款為X,那麼 X *(F/P,6%,40)= 63.917萬元
所以,10.286X= 63.917 ; X=6.214萬元。
也就是說,當前 存 6.214萬元,40年後 就可以 領取退休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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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題還有個演算法:
可以將 漫長的時間段 分為兩段:從1到65年後,從1到40年後。
先計算1至65年的年金現值,減去 1至40年的年金現值,就是 第41年至65年的年金現值。
可直接用公式計算。
(1) 1到65年後的年金現值 =A* (1-(1+i)^-n)/i = 5* (1-(1+6%)^-65)/6%
=81.4456136174438
(2) 1到40年後的年金現值 =A* (1-(1+i)^-n)/i = 5* (1-(1+6%)^-40)/6%
=75.2314843576246
(3)第41年至65年的年金現值=(2) -(1)=81.4456136174438-75.2314843576246
=62,141.29元(即 6.214萬元,與 第一種演算法一致)
答案是 現在需要 存 6.214萬元
『伍』 如何計算養老金
法律分析:養老金的計算標准如下: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具體來說:第一,基礎養老金,根據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年限來計算。第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根據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來計算。第三,過渡性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陸』 養老金的計算方法
您好,退休金發放的標准一般和兩個標准關系密切:一個是繳費基數,一個是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必須在退休前累計繳納15年方可發放養老金)
1、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4、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5、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二、養老金的領取期限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平均繳費指數就是去年按1000基數繳納,而社會當年平均工資2000那當年指數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來平均,很容易,到時候可以計算多少養老退休金的。關鍵是要知道自己的單位是按照什麼基數繳納的。
關於養老金發放計算問題的解答如上所述,繳納養老金時會分為兩個賬戶進行繳納,因此在計算養老金發放的金額時會累計計算兩個賬戶的金額,只要交納法律規定的養老保險繳納年限,退休後就會根據繳納的金額按月發放,不會造成老無所養的狀況,這是一種很長遠的打算。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柒』 養老金如何計算
社保局網站公布的養老金的計算方法:
按照規定,職工符合領取養老保險條件之後,其養老金計算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是按照其個人賬戶全部的儲存額,包括本息,除以一個系數,如果是男性除以139、女性除以170,計算出其每個月應該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標准。另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大體上是按照本人繳費工資基數和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基數的相互關系確定最終領取待遇的基數,然後繳費滿15年,就領這個基數的15%,在此基礎上如果多繳費一年就再多領一個百分點。也就是說繳費20年就領20%,繳費30年就領30%。
『捌』 養老金計算公式是什麼
1、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2、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60周歲為139,50周歲為195)。
3、社保養老金由兩部分構成: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必須滿15年。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玖』 養老金到底怎麼計算的啊
由於參保人的繳費情況等資料我都不掌握,無法為你計算準確的養老金,所以,只能告訴你計算方法啦。各地情況有差異,但基本原則相同,從2006年1月起執行。因比較專業,你的慢慢學,才會計算。以下是計算方法,你自己算吧!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按本意見計發基本養老金。
二、 「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按上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統賬結合時間、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過渡性調節金計發比例,按《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見附件)執行。
三、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設立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按照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於原辦法的,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後退休的,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期滿後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
附:
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統賬結合時間
統賬結合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統賬結合時間,200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按照繳費工資基數11%或12%計入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2006年1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
二、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是指依據有關規定實行個人繳費至職工退休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前,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計發辦法中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數除以12換算,保留兩位小數。
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使用的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統計部門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參加自治區統籌的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企業、電力企業,以統計部門公布的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其他企業要逐步過渡到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四、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005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二)新辦法中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以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盟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1998年以前以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按下列公式計算: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上式中,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職工退休當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繳費工資基數,年繳費工資基數等於每個月的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 職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繳費月數除以12換算。
五、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按本人退休年齡所對應的下表所列標准執行。非整數年齡按月數除以12換算後四捨五入。
退休年齡/ 計發月數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63/ 117
44/ 220
54/ 175
64/ 109
45/ 216
55/ 170
65/ 101
46/ 212
56/ 164
66/ 93
47/ 208
57/ 158
67/ 84
48/ 204
58/ 152
68/ 75
49/ 199
59/ 145
69/ 65
70/ 56
『拾』 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根據時間計算,公式如下:
1998年7月1日起(「新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
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存儲額(含利息)÷120
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中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算同上。
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8年7月1日前的繳費年限×1%(當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的乘以1.2%)。
調節金=1997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10%
(10)需准備的養老金pv是怎麼算的擴展閱讀:申領程序
新計發辦法規定,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
用人單位在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被保險人退休當月,攜帶經人事、勞動部門審批後的檔案資料(包括退休證、養老保險手冊、領退休費銀行存摺帳號等)到所屬業務科,填報《養老保險待遇申報表》、《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增減表》辦理在職減員、退休減員、退休增員及核發退休待遇的手續,社保局次月通過銀行把養老金直接撥付給離退休人員,離退休人員在每月15日前可到開戶銀行領取養老金。
擴展鏈接:基礎養老金-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