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如何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啊都要什麼手續啊
繳納養老保險,即社會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保定市參保手續:
一、申請條件: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在保定市工商局注冊、市(區)地稅局辦理開戶的相關單位,可申請到市社保所或開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
二、辦理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前三個證件的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
4、開戶許可證;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6、單位公章;
7、需要提供的其它證件和資料。
三、辦理地址:保定市東二環1539號人才大廈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定市社保所、保定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所
四、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五、聯系電話:
保定市社保所:5077068
保定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所:2037686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
⑵ 補交養老保險。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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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看了你提問的問題真的好開心內哎!交養老金怎麼容你會想到去稅務局呢?是不是感覺稅務局什麼都管呢!呵呵,養老金繳納是到勞動局社保部門繳納,千萬別弄錯不部門了,要不人家告訴您:老大爺,你的養老金要到社保局繳納,咱這不管這事!看看,也別說,你的輩份竟然升級咧!嘿嘿,開玩笑的!感謝你提出這樣都大家開心的問題,最後也送給您最美好的誠摯祝願:人生路平早發財,坎坷路途不徘徊,事業有成一拼搏,幸福甜蜜樂開懷!保重身體!笑口常開!
⑶ 單位怎麼補繳養老保險
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以後再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以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國家出台補繳養老保險費新政策,對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人員及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做出明確規定,為各類人員補繳以前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提供了政策依據。
補繳范圍: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徵收。
◎關於未參保單位和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後,未核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為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未參保單位。
◎關於中斷繳費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後,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
國家和省規定的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為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含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和實行臨時工繳費制度後的原臨時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於用人單位原因部分人員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原長期病休6個月以上時間、判刑人員服刑期間,不允許補繳。
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間最早不早於1995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上條規定的最早補繳時間補繳(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整體未參保單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尚未參保繳費的各類企業和職工。
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後,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後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
濟南政府下發通知,出台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新政策稱,符合條件的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可在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納入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通知稱,根據我省相關規定,凡在2010年底前具有濟南市城鎮戶籍,且1996年1月1日前曾與濟南市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同時符合魯政辦發〔2011〕64號文件實施范圍中第二、三項規定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在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納入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一次性補繳的對象:
凡曾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過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其過去從未參加養老保險或過去存續勞動關系期間還有工作年限未參保繳費的人員。其中由個人按《關於妥善解決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一文規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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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養老保險繳費是要去稅務局辦理嗎
可以由稅務機關徵收,也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條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三項社會保險費集中、統一徵收。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徵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
(4)單位職工補繳養老金去哪個稅局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相關法條:
第三十五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進行營業執照年度檢查、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手續時,應當督促企業依法履行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地方稅務機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地方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出示執行公務的證件;未出示的,被檢查單位和人員有權拒絕檢查。
第三十六條 建立由政府有關部門代表、用人單位代表、醫療機構代表、工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組織,通過定期檢查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繳。
⑸ 單位補交養老保險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以下是相關材料僅供參考!建議撥打當地社保電話咨詢。
參保職工管理
2005-01-0616:00:06
(一)在職新增
1、申報在職新增
參保單位如有新招工、安置轉業退伍軍人、從機關事業單位調入、在省級統籌范圍內跨地市轉入和跨省級統籌范圍轉入的職工,攜帶有關證件資料,於當月11日至次月5日前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報在職新增。在職職工管理處審核,符合在職增加條件的辦理在職增加手續。
2、辦理在職新增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企業職工參保登記表;
(2)石家莊市企業職工從事特殊工種情況核定表;
(3)職工勞動手冊;
(4)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5)跨統籌范圍轉入的還應提供轉出地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核發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單位辦理參保手續後領取《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要求填寫職工基本情況、社會保障號碼(公民身份號碼)和個人編號。由在職職工管理處加蓋《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專用章(鋼印)。職工繳費記載由單位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由單位負責保管。
5、補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1)申請補辦手冊
參保單位丟失或損壞《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下簡稱《手冊》)後,攜帶有關證件資料,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請補辦《手冊》。
(2)申請補辦手冊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①石家莊市補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審批表;
②職工檔案;
③歷年個人帳戶對帳單;
④1995年底前市社會保險局列印的各年度繳費基數核定表或單位原始工資發放表等有效資料;
⑤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二)在職減少
1、申報在職中斷減少
參保職工因解除勞動合同、參軍、上學、調動、辭職、辭退、除名、開除、勞教、判刑、死亡、出國(出境)定居、農民工回原籍自願退保等原因中斷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參保單位攜帶有關證件資料,於當月11日至次月5日前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報在職減少。在職職工管理處審核,符合在職減少條件的辦理在職減少手續。
2、辦理在職減少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中斷(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報告表;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職工勞動手冊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4)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國(出境)定居證明;
(5)在職死亡的,提供醫院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6)農民工回原籍退保申請及社保機構批復。
(三)在職恢復
1、申報在職恢復
中斷繳費職工因再就業、在市本級業務范圍內調動等原因恢復養老保險繳費時,參保單位攜帶有關證件資料,於當月11日至次月5日前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報在職恢復。在職職工管理處審核,符合在職恢復條件的辦理在職恢復手續。
2、辦理在職恢復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石家莊市恢復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報告表;
(2)個人信息不全的,填報《企業職工參保登記表》;
(3)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4)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四)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
職工在省級統籌范圍內調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個人帳戶基金;跨省級統籌范圍(含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調動的,除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外,還應轉移個人帳戶基金。
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在市本級范圍內及與市本級業務聯網的縣(市)、區范圍內(不含區機關事業單位)轉移,不需辦理轉移手續,只需調出單位在原參保的社會保險機構辦理中斷養老保險關系手續;由調入單位持《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有關資料到屬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恢復職工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調入單位未參加養老保險的,暫不辦理轉移手續,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予以保留,待調入單位參加養老保險後,再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1、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1)職工跨省級統籌范圍轉入、從機關事業單位轉入及在省級統籌范圍內跨地市轉入的,轉入單位應攜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企業職工參保登記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復印件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轉入職工參保新增手續。
(2)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①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歷年繳費明細表;
②職工調動通知單(調令或調函);
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
④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單位為轉入職工辦理參保新增手續後,攜帶上述證件資料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手續。
2、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出
(1)職工在統籌范圍內跨地市轉出或跨省級統籌范圍轉出以及轉入機關事業單位的,轉出單位攜帶《中斷(終止)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報告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社會保險卡片》、《職工勞動手冊》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在職減少手續。
(2)轉出單位如有欠費,應到基金管理處辦理補繳手續。由基金管理處開具《石家莊市單位補繳養老保險費通知單》,單位持補繳通知單到市地稅局繳費。補繳後單位將繳費憑證報基金管理處,基金管理處登記個人帳戶。而後,單位再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轉出手續。不補繳欠費的,不予辦理轉出手續。
(3)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①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歷年個人帳戶對帳單;
②社會保險卡片;
③職工勞動手冊;
④職工調動通知單(調令或調函);
⑤調入單位參保機構名稱和開戶銀行及銀行帳號;
⑥轉往省、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並按機關事業單位繳費的,還需提供省人才市場的《回執》、市機關事業社保局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介紹信》。
(4)轉出單位攜帶上述相關證件資料,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列印《石家莊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一式兩聯,第一聯送交基金管理處作為轉移個人帳戶基金的付款憑證,第二聯由調出職工轉交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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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補交養老保險去地稅局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補交養老保險和戶口是沒有直接回關系的。哈爾答濱社保局的養老補交只是工作分工,要求戶口是哪個區的到哪個區的社保局列印繳費憑證,然後到地稅局繳費,然後數據還是要傳到市社保局的。
其實市社保局可以直接列印繳費憑證,只不過不給你辦理,你可以找主管領導商量商量,說你找到了新工作,新單位要求把要老金不上才能給辦社保,戶口是外地的怎麼辦。(先別說轉到外地,就說在本地就業)。
其實調回去也可以不交的,看你的辦事能力了。
⑺ 養老保險是在稅務局繳納嗎
法律分析:可以由稅務機關徵收,也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