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作跨省調動,養老保險怎麼辦
可以辦理社保轉移。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1)跨省市工作要去哪個機構咨詢養老保險等問題擴展閱讀:
由於社保與國民生活息息相關,它關繫到的是最根本的保障。而社保卡記錄的是持卡人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社保卡個人賬戶等相關信息,對參保人來說很重要。若參保人離開參保地,其社保轉移就是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社保轉移對於人們的工作生活意義巨大,可以讓參保人在轉換地域後持續的參保,讓他們擁有持續的保障。
『貳』 跨省換工作,社會保險怎麼辦
一、跨省換工作後,為了養老保險關系連續不間斷就必須辦理轉移手續。
二、養老保險關系異地轉移操作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向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轉入申請, 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需提供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開據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轉入地企業的勞動合同和身份證。
2、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出據《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通過電子信息平台發送到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轉入地社保機構通過電子信息平台接收到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的電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及相應轉移資金後,自行辦理接收個人帳戶和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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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參考資料:網路 社會保險)
『叄』 問一下養老保險的跨省轉移問題。具體到哪個部門辦理辦理的流程辦理需要的材料
具體到社保局辦理
流程為:1,離開單位,找單位開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2,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復印件)和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到單位所在地社保局開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3,回到新參保地,分兩種情況:(1)個人參保繳費: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開始繳費後,個人持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復印)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申請轉移。
(2)單位參保:在單位參加養老保險並開始繳費後,由單位代辦人持現單位《勞動合同》(復印)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申請轉移。
『肆』 到外省工作 養老保險怎麼辦
具體全國各地的實際情況有區別,應該以當地為准,當事人應該去當地咨詢一下:
1、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養老保險採用 「雙轉移」模式,轉移手續如下:
一是攜帶包括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二是帶齊這些手續,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此後,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舊參保地兩地社會部門將處理轉移事項。只要審核通過,參保者將在45個工作日後接收到社保部門完成轉移的通知。
2、醫保賬戶可隨人劃轉。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台的《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從2010年7月1日開始,流動人員跨省就業時可以轉移自己的醫保關系,個人賬戶可以跟隨轉移劃轉。
而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當勞動者離職之後到新城市就業,即可加入當地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將通知原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勞動者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原就業地在中止參保手續的同時出具參保憑證備查。同時,個人賬戶余額通過保險經辦機構轉移。這意味著,只要你在新就業地參保醫療保險時提供足夠真實的參保信息,那麼所有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費心了。
3、工傷及生育保險
這兩種保險屬於「當期交納當期享受」的險種,並不存在轉移的問題。
4、失業保險轉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系隨之轉遷。如需辦理手續,在職職工在本省內或向外省遷移,應到受理其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經辦機構出具職工參保及繳費情況證明,職工憑此證明到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不需轉移資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職工失業保險手冊》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並按遷入地標准領取失業保險金,不需劃轉資金。失業人員跨省遷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並劃轉所需資金,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資金劃轉手續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系。
4、公積金異地購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規定,個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單位已為其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那麼他就可以將在原來住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轉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辦理時,該員工需要提供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賬號、開戶行名稱、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給在原居住地的原單位,通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申請辦理。
因地區差異,各個省市會有所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社保局和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為准。
『伍』 換工作了到了外地養老保險怎麼辦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回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答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
3、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陸』 養老保險的問題去哪咨詢
法律分析:可以咨詢社保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柒』 養老保險有問題的去哪裡咨詢
法律分析:全國每個城市,包括縣級單位都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你在哪個城市工作或生活,有養老保險方面的問題,都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捌』 換工作到異地了養老保險怎麼辦
一、首先你是可以在天津上養老保險的,這個和戶口沒有關系;假如說你不在天津工作了,要回河北省工作,養老保險是可以由原單位轉移到現單位的。
二、辦理轉移養老保險,首先要到你「要轉到地的社保中心」辦理一個同意接收函(各個地方對這個沒有統一的稱呼),然後拿著這個單子,給你原來那個城市給你上保險的那個單位,讓他們給你辦理轉出手續。
這個手續一般是:
1、本人把接收函給原單位。
2、原單位到社保中心辦理轉出。
3、社保中心把要轉出職工的保險清單列印出來,社保中心的財務出具轉出養老保險金額。
4、原單位把這些單據給職工本人。
5、職工本人把單據給現在的企業管理社保的經辦人。
6、經辦人首先拿著單據到現在繳納保險的社保中心財務查詢你原來的保險金額是否已經到賬。
7、到賬後,經辦人需要攜帶職工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和原社保機構開出的所有單據原件辦理保險合並。
因此,可依據上述方法並根據你個人的具體情況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帳戶轉移手續。
三、查詢個人社會保險的繳納情況,通常可以有以下幾種方式:
1、向繳納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般是社保中心)查詢,如果當地提供網上查詢服務,可以通過網上查詢。
2、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查詢繳納的險種、繳費工資基數以及繳費時限。
3、檢查自己的工資條,看是否有社會保險扣款項。如果有,應當是已經繳納。
4、核實自己是否填寫過相應的申報表或信息表,是否提供過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
四、給你一張卡:勞動保障卡,這個卡就是把以前的社保卡跟醫療卡合並了。只要這一張卡就可以看病或者辦理其他業務了。
(8)跨省市工作要去哪個機構咨詢養老保險等問題擴展閱讀:
社保專業申請資料:
一、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繳費職工於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二、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四、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