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五保老人為何要集中供養 集中供養的條件是什麼
五保老人集中供養對他是很有利的,因為他無兒無女,無贍養撫養能力,有些生活根本無法自理,集中後便於管理
⑵ 申請五保戶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有無年齡限制
有的,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
第六條 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
第七條 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應當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因年幼或者智力殘疾無法表達意願的,由村民小組或者其他村民代為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對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的,在本村范圍內公告;無重大異議的,由村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評議意見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並將審核意見和有關材料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和有關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批准給予農村五保供養待遇的,發給《農村五保供養證書》;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對申請人的家庭狀況和經濟條件進行調查核實;必要時,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進行復核。申請人、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應當配合、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八條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不再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的,村民委員會或者敬老院等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以下簡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向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報告,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審核並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准後,核銷其《農村五保供養證書》。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死亡,喪葬事宜辦理完畢後,村民委員會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向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報告,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准後,核銷其《農村五保供養證書》。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
第二條 本法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
第三條 國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
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
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
第四條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是國家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
國家和社會應當採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權益的各項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第五條 國家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對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倡導全社會優待老年人。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老齡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並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國務院制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第七條 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應當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服務。
提倡、鼓勵義務為老年人服務。
第八條 國家進行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增強全社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意識。
全社會應當廣泛開展敬老、養老、助老宣傳教育活動,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
青少年組織、學校和幼兒園應當對青少年和兒童進行敬老、養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和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制教育。
廣播、電影、電視、報刊、網路等應當反映老年人的生活,開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宣傳,為老年人服務。
第九條 國家支持老齡科學研究,建立老年人狀況統計調查和發布制度。
第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和敬老、養老、助老成績顯著的組織、家庭或者個人,對參與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老年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十一條 老年人應當遵紀守法,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十二條 每年農歷九月初九為老年節。
⑶ 特困人員供養的內容有什麼
《暫行辦法》根據我國社會救助制度發展情況,將 特困人員供養的供養內容明確為以下四項:
(1) 提供基本生活條件。《暫行辦法》將傳統工作中的 供給糧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給服裝、被褥等生活用
品和零用錢,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三方面供養內容 合並歸納為「提供基本生活條件」。
基本生活條件一般包括 吃、穿、住等內容。
(2)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生活照料的內容主要 包括為特定的供養對象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等方面
的照顧和幫助,體現了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養人員的特殊照顧。
(3) 提供疾病治療。目前,特困供養人員患病一般是到 定點醫療機構或者設在供養服務機構內的醫務室(站、點)
治療。
解決特困供養人員的疾病治療問題,要從當地實際出 發,醫療保障水平要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4) 辦理喪葬事宜。各地在辦理特困供養人員喪葬事宜 時,應當遵守殯葬管理的相關規定,尊重少數民族習慣。辦
理特困供養人員喪葬事宜所需費用,可從特困人員供養資金 中列支。
供養標准對於保障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起著決定 作用,應當按照滿足《暫行辦法》規定的供養內容所必需的
費用確定。各地在制定特困人員供養標准時應當充分考慮當 地居民的人均消費支出、疾病治療、喪葬等所需費用。特困 人員供養標準的制定可以採取以下兩種形式:一是由省、
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即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 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提出方案,報本級人民政 府批准並在本行政區域內公布執行。二是由設區的市級人 民政府制定。即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
統計、物價等部門提出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 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
⑷ 農村五保戶的「集中供養」與「分散供養」分別是什麼意思
1、農村五保戶集中供養
集中供養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提供供養服務。
2、農村五保戶分散供養
分散供養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可以由村民委員會提供照料,也可以由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提供有關供養服務。
農村五保戶的供養內容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第九條規定,農村五保供養包括下列供養內容:
(一)供給糧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給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療,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五)辦理喪葬事宜。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16周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的,應當保障他們依法接受義務教育所需費用。
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疾病治療,應當與當地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相銜接。
⑸ 民政部門特困供養對象包括哪些人
國家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給予特困人員供養。
特困人員供養的內容包括:(一)提供基本生活條件;(二)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三)提供疾病治療;(四)辦理喪葬事宜。
特困人員供養申請審批程序:
(一)申請。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寧海縣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認定表》。
在申請特困人員供養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戶口簿、身份證和醫保卡復印件,管理審批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核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困難情況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將家庭信息輸入縣核對平台比對。
(三)審批。縣民政局將收到報送材料和信息比對報告進行復核,提出審批意見。對於無異議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辦理。
(四)公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結果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政務公開欄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3天。對不符合條件的,將有關材料退回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五)供養。特困供養人員可以在當地的供養服務機構集中供養,也可以在家分散供養。特困供養人員可以自行選擇供養形式。
特困供養人員不再符合供養條件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告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並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准後,終止供養並予以公示。
⑹ 特困老人有哪些政策及供養年齡
國家對老年人的特困人員有以下供養制度: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提供基本生活條件;提供疾病治療;辦理喪葬事宜。特困供養人員可以在當地的供養服務機構集中供養,也可以在家分散供養。特困供養人員可以自行選擇供養形式。
【法律依據】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十五條
特困人員供養的內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條件;
(二)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療;
(四)辦理喪葬事宜。
特困人員供養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確定、公布。
特困人員供養應當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銜接。
⑺ 農村集中供養老人應該有哪些待遇
我國《婚姻法》中並沒有對贍養費的統一規定,可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個人收入、老人身體狀況等確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司法解釋:一切有經濟能力的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維持生活的父母,都應予以贍養。對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應根據父母的實際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負擔能力,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贍養費用一般不低於子女本人或當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兩個以上子女的,可依據不同的經濟條件,共同負擔贍養費用。經濟條件較好的子女應當自覺、主動地承擔較大的責任。贍養人之間也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並徵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如果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需要贍養的父母可以通過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在處理贍養糾紛時,應當堅持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的原則,通過調解或者判決使子女依法履行贍養義務。對負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情節惡劣構成遺棄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⑻ 五保戶集中供養的話有哪些待遇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國務院令第456號)第十條規定:農村五保供養標准不得低於當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並根據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
農村五保供養標准,可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區域內公布執行,也可以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制定,報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國務院民政部門、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村五保供養標准制定工作的指導。
形式:實行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相結合。根據五保對象的意願,可吸收五保戶入敬老院集中供養,五保戶入院自願,出院自由。實行分散供養的,應當由鄉鎮政府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受委託的撫養人和五保對象三方簽訂五保供養協議。
⑼ 五保老人的五保是指哪五保
所謂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幾項: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孤兒為保教)。五保主要是針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老人、未成年的孤兒和殘疾人而設立的。
⑽ 五保都哪些啊
1.五保是指五項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2.五保是指: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孤兒為保教) 。五保戶是指《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中的五保供養對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無法定扶養義務人,或者雖有法定扶養義務人,但是扶養義務人無扶養能力的;
(二)無勞動能力的;
(三)無生活來源的。法定扶養義務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規定負有扶養、撫養和贍養義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