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叫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醫養結合等
1、居家養老(服務),是指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託、以專業化服務為依靠,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決日常生活困難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服務內容包括生活照料與醫療服務。主要形式有兩種:由經過專業培訓的服務人員上門為老年人開展照料服務;在社區創辦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務。
2、社區養老是以家庭養老為主,社區機構養老為輔,在為居家老人照料服務方面,又以上門服務為主,托老所服務為輔的整合社會各方力量的養老模式。這種模式的特點在於:讓老人住在自己家裡,在繼續得到家人照顧的同時,由社區的有關服務機構和人士為老人提供上門服務或托老服務。
3、機構養老,是指以養老機構為主導,為老年人提供解決日常生活困難的社會化養老服務模式。養老機構是指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生活護理、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最常見的如養老院、敬老院。
4、。「醫養結合」是指將老年人健康醫療服務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將護老中心和老年醫院相結合,將生活照料和康復關懷相結合的新型養老服務模式。既包括傳統的生活護理服務、精神心理服務、老年文化服務,更重要的是包括醫療康復保健服務,具體有醫療服務、健康咨詢服務、健康檢查服務、疾病診治和護理服務、大病康復服務以及臨終關懷服務等。
Ⅱ .什麼是家庭養老、集體養老和社會養老
現階段我國農村養老存在家庭養老、集體養老、社會養老三種方式。
(1)家庭養老。家庭養老就是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由家庭或家庭成員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生活保障的養老方式。主要是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個方面。我國有幾千年文明的歷史,尊老、愛老、敬老是我國的傳統美德,家庭養老一直是我國農村養老的最主要方式,據有關部門統計,中國農村家庭養老約占整個養老保障的92%,並且在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仍會占據主導地位。1996年10月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老年人有被贍養的權利,從法律上確認了家庭養老的地位。
(2)集體養老。集體養老就是農村基層組織對「三無」老人,即無依無靠、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孤寡老人實行「五保」制度,即保吃、保住、保穿、保醫和保葬。我國的五保制度,有的採取分散供養,即由村級組織負責,由鄰里照顧;有的採用集中在養老院(敬老院)供養,將「五保」老人安排在鄉鎮或村養老院,統一安排吃、穿、住等生活需要,安排工作人員負責日常照顧。前者,在我國目前有200多萬人。
隨著我國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集體養老方式也在逐漸弱化,農村集體辦敬老院的個數由1990年的27886個下降到1997年的16498個;到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農村社會保障部門由民政部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移交,受多種因素影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出現參保人數下降、基金運行難度加大等,政府這項工作的進度有所放緩,認為我國目前尚不具備普遍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開始進行清理、整頓和規范。
(3)社會養老。農村社會養老是政府為保證廣大農民年老後的基本生活保障組織實施的養老保障制度。我國從1991年開始實行,但目前這種養老方式還不具有普遍性。24.如何建設農村社會保障服務網路自從我國開始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一直比較重視農村社會保障服務網路建設,從1991年開始進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到2001年,建立農村社會保障服務網路的鄉鎮達到2萬個,佔全國鄉鎮總數的43.4%。具體情況見表3-1。
表3-1 全國農村社會保障服務網路情況
以上農村社會保障服務網路是民政部門為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通過大量工作建立的。但1998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歸勞動與社會保障部時,這些服務網路仍為民政部門進行民政事業的橋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遍布全國農村的網路體系,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開展,也是從1998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出現停滯的重要原因之一。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由民政部負責時,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服務網路,截至1997年底,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已達2005個,建立養老金保險代辦點33140個,全國建立農村社會保障服務網路的鄉鎮17935個,覆蓋率達到40%以上,這是廣大民政工作者深入農村聯系群眾取得的重要成果,也為當時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吸引了大量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數由1992年的3500萬人,增加到1997年的7452萬人,增長了113%。但從1998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移交到勞動與社會保障部以後,由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沒有建立起開展這項工作的網路體系,使得農村社會養老工作出現下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數由1998年的8025萬人,下降到2002年的5462萬人,減少了32%,既影響了農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積極性,也使得國家對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進度有所放緩,從1999年開始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進行改革、規范,到2001年國家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進行整頓規范。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博士生導師曾毅教授指出:「農村養老保障問題,現在是處於停頓,現在所謂叫整頓改革,其實就是全部停下來了,我個人認為這個狀況必須盡快的扭轉,政府有這個責任把這個重要的事情繼續往前推進,在90年代的時候是民政部搞這個事兒,現在把農村養老保障挪到勞動保障部,勞動保障部沒有網路,開展這個工作非常困難。」因此,要把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工作繼續往前推進,必須盡快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服務網路。
如何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服務網路?是由勞動保障部負責建立,還是利用其他的網路?
從長遠發展的角度看,應當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立和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網路,可以充分發揮組織和引導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積極作用,便於國家制定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落實和實施,減少沒必要的枝節。但目前可能會遇到一些困難,需要國家一定的投入,才能使基本處於停頓狀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盡快得到扭轉,需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做大量的工作。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涉及到我國70%以上人口的養老問題,是一項龐大而艱巨的系統工程,國家投入一定的資金,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去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服務網路,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一項偉業,對於中國來講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戰略措施,可以說是構築一道新的萬里長城來防止中華民族在未來的幾十年甚至更長時間出現的老年危機。相對於巨大的社會效益,當前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網路所付出的努力和國家的投資就顯得微不足道。
Ⅲ 什麼是養老模式,有幾部分組成
1、家庭養老,即老年人居住在家中,主要由具有血緣關系的家庭成員對老年人提供贍養服務的養老模式。主要在以東方文化為底蘊的日本、新加坡等國家。這種模式適合不願意脫離熟悉環境且子女有經濟能力、閑暇時間、照顧精力和照顧意願的老年人。
2、居家養老,即老人居住在家中,由社會來提供養老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歐美等發達國家佔主要。該模式適合子女無暇照顧,有一定自理能力且不願意離開原有熟悉環境的老年人。
3、機構養老,即將老人集中在專門的養老機構中養老的模式。主要有:養老院、護理院、臨終關懷機構。
4、其他養老模式。1)互助養老;2)以房養老;3)旅遊養老;4)候鳥式養老;5)異地養老;6)鄉村田園養老
(3)什麼是養老擴展閱讀:
2017年28日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國發〔2017〕13號)提出,到2020年,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健全。
(一)居家養老
和世界上任何國家一樣,我國將以居家養老為主。但是,我國家庭規模小型化和「4-2-1」結構家庭日益增多,傳統意義上的居家養老模式發生重大變化,需更多藉助於社區服務和專業化養老服務機構。其中,長期照料、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等老年護理服務蘊涵著巨大的社會需求。
優點:符合中國傳統的養老習慣和觀念,成本低。
問題:隨著中國家庭人口模式的變化,子女少老人多已經成為嚴峻的現實;居家養老越來越困難。
(二)機構養老
是指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生活護理、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
優點:集中居住便於管理和服務。
問題:投資大,回收周期長,盈利困難;監管困難,對經營中發生在機構內的傷病、死亡等重大問題沒有相應明確的解決辦法,時有糾紛困擾經營者;服務人員培訓難度大;入住者成本高,低收入家庭難以長期支撐;隨著老年人的增多,養老機構明顯供給不足。
(三)居家養老和社區服務相結合
是指在社區建立一個支持家庭養老的社會化服務體系,由社區服務人員提供居家養老的服務,而不是由家庭成員所提供。提供「三助」「兩托」「兩咨詢」服務:助餐、助理、助醫;日托及全托服務;法律咨詢和心理咨詢等。
優點:符合政府養老產業政策,鼓勵各種形式資本進入居家養老服務領域;符合大部分老人「養老不離家」的思想。
問題:資金和人員缺口大。投資回報率較低,後續支撐難度大;服務受眾廣,因而對服務品質和人員要求高,服務人員難以滿足要求;社區養老功能不全、服務能力不強的現象也普遍存在。
(四)居家養老與社會服務相結合
由政府購買服務,企業負責運營,是一種居家養老服務提升模式。老人住在家中,由社會來提供養老服務。通過信息平台整合社會資源,根據老年人居住、需求等情況,打造綜合服務型、護理康復型、嵌入照護型等各類功能型照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流動健康服務車、緊急救援、家政服務指派、體檢康復、送餐到家、上門家政等功能服務。
優點:居家養老能夠充分整合利用家庭、社區資源,使養老成本大大降低。
Ⅳ 養老保險是指什麼
養老保險指的是社會保險的一種,是為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而統一辦理的社會保險。具體而言,養老保險屬於社會保險五類中的一種,而且由企業和職工按工資的一定比例逐月繳納,職工退休後,國家按一定標准逐月付給養老金,直至職工死亡為止。因此養老保險是每個人都應該及時交納的,保障退休之後的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Ⅳ 養老的理念是什麼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養老理念和措施也在不斷地發展和完善。上個世紀末,世界老齡聯合會提出了21世紀的養老新理念,開始了從舊的養老理念向新的理念轉變。
第一,從安身立命向情感依託轉變。 我曾作為訪問學者,與美國密蘇里―哥倫比亞大學的幾位資深社會心理學家座談。他們說,美國的許多老年人羨慕中國的老年人。為什麼呢?中國的老年人退休後都有個家,而美國的老年人大都孤獨地住在養老院里。可見,在從安身立命向情感依託轉變方面,我國的老年人業已處在了世界的前列。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國傳統的家庭模式也在改變。幾世同堂的標准型家庭逐漸減少,核心型家庭逐漸多了起來。這就是說,我國的老年人享受天倫之樂的機會也越來越少,而淡化親情,甚至失去友情乃至愛情的人卻多了起來。
第二,從物質享受向精神享受轉變。人生追求的兩大基本需要,一是物質需要,二是精神需要。只有這兩大需要都得到滿足,晚年才有幸福可言。就目前來看,我國老年人在這一轉變中存在兩大問題。
首先是物質享受水平不高。其中有客觀原因,更有主觀原因。有些老年人,即使有物質享受的條件也不捨得去享受。這種現象,在我國老年人當中相當普遍。
其次是精神享受水平更低。比如說,年輕人講究穿名牌,這穿名牌既是物質享受又是精神享受。可是我們的老年人,即使有錢又有幾個捨得去買名牌呢?
再說旅遊,這本是一種精神享受,可是不少老年人一算計要花多少錢就打退堂鼓。可見,在我國實現這一轉變的前景還比較渺茫。
第三,從經驗養生向科學養生轉變。我國具有悠久的歷史文化傳統,養生的經驗極為豐富。用今天的科學水平來檢驗我們千百年來的養生經驗,去粗取精,去偽存真,來指導我們進行科學養生,是一個重要的轉變。例如,古人在修身養性方面,非常強調「和為貴」、「忍為高」。這「和為貴」肯定沒錯,但這「忍為高」就不那麼科學了。實踐證明,許多身心障礙的發生正是一忍再忍造成的。不忍怎麼辦?一是容,即寬容、容納;二是發泄,當然必須是良性發泄。這樣養性,才更符合人的本性。
第四,從追求生命數量向追求生命質量轉變。一個人是否活得幸福,不完全決定於物質條件,關鍵在於他會活不會活。美國心理學家米爾頓有句格言―思想是自己的主宰,它可以把天堂變成地獄,也可以把地獄變成天堂。所以,聰明的老年人,總看事物的光明面:也有些人,專看事物的陰暗面。回首往事,悔恨滿腹;面對現實,這也不滿意那也看不慣;展望未來,活一天少一天。這種不會找滿足的人永遠也體驗不到幸福,也就無從提高生命質量。所以,我們老年人,應該理智地面對生活,積極主動地去找滿足,去體驗幸福,這樣才能提高我們的生命質量。
Ⅵ 養老是什麼意思
養老是社會保障的一個種類。益養老平台總結了養老的定義:
原為一種古代的禮制,擇取年老而賢能的人,按時供給酒食,並加以禮敬。
第二個意思是年老在家休養,現在的養老政策多是這個意思。
第三個意思是扶養年老而不能自給的人。
Ⅶ 養老是什麼意思
養老起源於原始社會末期,夏商兩代繼承之,但西周才在制度上臻於完善。《禮記·王制》:「凡養老,有虞氏以燕禮,夏後氏以饗禮,殷人以食禮,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養於鄉,六十養於國,七十養於學,達於諸侯。」這說明西周規定按年齡大小由地方或國家分別承擔養老責任,在政策上,不僅中央要負責養老,地方也要負責養老。凡年滿五十的則養於鄉遂之學,年滿六十的則養於國學中的小學,年滿七十的則養於國學中的大學。這種養老制度,自天子以達諸侯,都是相同的。不過一國的長老,由諸侯致養,若是天下的長老,則由天子致養。西周養老不僅鑒於老年人積累有豐富的知識經驗,更出於宗法的等級社會的需要:按長幼之序,定尊卑之禮。正如《王制》所說:「養耆老以致孝。」《禮記·鄉飲酒義》也說:「民知尊長養老而後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長養老,而後成教;成教而後國可安也。」這就是西周重視養老制度的根本原因。
漢朝養老
國人一直非常關心孩子的成長,有關家教方面的理論與實踐很多,甚至一些名門望族的家訓成了傳家法寶,像嚴氏和曾氏就是比較著名的。但對老人的贍養似乎遜色得多,既缺乏必要的機制,也缺乏系統的理論。特別是今天的中國,已經進入老齡社會,老年人口過億半,養老越來越成為社會的大問題。縱觀古今,各朝各代贍養老人的做法差異很大,最好的要算漢代了。
西漢初期,國家剛剛恢復安定,皇帝就頒布了養老詔令,凡80歲以上老人均可享受「養衰老、授幾杖,行糜粥飲食」的待遇。漢高祖詔曰,凡五十歲以上的子民,若人品好,又能帶領大家向善的,便可擔任「三老」職務,由鄉而縣,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盡免徭役,每年十月還賜予酒肉。漢文帝詔令:「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飽。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今聞吏稟當受鬻者,或以陳粟,豈稱養老之意哉!具為令。」
到了成帝建始年間,又將享受這種法定待遇的老人最低年齡降到了70歲。每年秋天,由地方政府普查人口,對高齡老人進行登記造冊,舉行隆重的授杖儀式。如《後漢書·禮儀志》中記載:「仲秋之月,縣、道皆案戶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禮有加賜。玉杖長尺,端以鳩飾。鳩者,不噎之烏也,欲老人不噎。」從這個記載來看,漢代的養老敬老,不僅務實,而且還有良好的健康祝願。
據1959年在甘肅武威縣咀磨子18號漢墓內出土的一根鳩杖杖端系著的王杖詔書木簡,以及1981年在同一地點漢墓中出土的一份西漢王杖詔書令冊木簡記載,漢朝的養老敬老法規始終一致,沒有間斷過,而且每隔一段時間皇帝就要詔告天下。
最耐人尋味的是西漢詔書中明確寫道:「高年賜王杖(即前文中的玉杖),上有鳩,使百姓望見之,比於節。」「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趨。」當時的「六百石」官職為衛工令、郡丞、小縣縣令,相當於處級幹部。那也就是說,漢代的七十歲老人在「政治」上享受處級待遇,持王杖進入官府不必趨俯,可以與當地的官員平起平坐。
漢代老人的「政治」待遇還體現在可以「行馳道旁道」。馳道是專為天子馳走車馬的,絕對禁止他人行走。即便是皇子,也不允許。可見漢代老人是何等特殊
Ⅷ 什麼是養老模式
所謂養老模式就是指養老的方式。老人以什麼形式養老,就是什麼養老模式。
關於養老模式,益養老小編簡單的介紹幾種吧!
是指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生活護理、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綜合性服務的機構。機構養老的優點在於基礎設施完善、生活服務和醫療衛生方便,老年人可以集中居住,便於管理和服務。但是負擔較重,一般老人的養老金負擔不起。
近年來,國家通過運營補貼、稅費減免、貸款補貼等政策促進養老機構發展,我國的養老服務機構蓬勃發展,2017年我國養老機構床位數量高達744.8萬張,93.4%的養老機構提供不同形式的醫療服務,護理型床位佔到46.4%。
幾個文化水平相仿、性格相投、志同道合的老年人在一起共同租住、生活、娛樂,相互幫助、照顧、交流、學習,每個人承擔一定的家務。該方式凸顯了老年人對集體互助養老方式的期望和對精神慰藉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能解決空巢老人的心理問題。
但是健康老人參加「抱團養老」還行,困難的是那些患病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大家住在一起,難免會面臨日常家務負擔、金錢支出的分擔、彼此人際關系等等問題。而且國家沒有相關規范和要求。
以天氣氣候條件和身體狀況為前提,在外地短期租住旅遊。一邊旅遊一邊養老,這種條件下可以享受到優美的環境,獨特的氣候條件,愉悅身心,達到怡情養性、延年益壽的目的。不過服務對象有限制,應為自理老人,身體條件不好者不可行;成本較高。
當然,養老模式還有很多種,適合自己的才是好的養老模式。
Ⅸ 所謂的養老是什麼
買社保等年紀大了就有生活費用了!這也是養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