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嫁的女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嗎律師你好
雖然我不是律師。但是我可以告訴你。中國的法律沒有任何一條寫著女性不用贍養父母。女生是可以不贍養公婆的但是有輔助丈夫贍養公婆的義務。也就是說,如果你丈夫健在的話,你可以從旁輔助或者不聞不問,但不能阻止你丈夫去孝敬公婆,贍養公婆同樣的作為女方丈夫也有協助女方贍養父母的義務,並且不能阻止女方去贍養自己的父母。作為女兒,更不可以以自己是女性為理由。卻不履行贍養自己父母的義務。而且正常的情況下,父母養你小,你養父母老這是很正常的中華傳統觀念。是你的父母做了什麼讓你寒心的事情所以你才要這么問的嗎還是你對女性有什麼不一樣的認識?
2. 女兒出嫁後還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嗎
出嫁後的女兒還要贍養老人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成年子女,只要具有贍養能力,就應當履行對父母的法定贍養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放棄,否則會構成違法,情況嚴重的,還可能涉及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3. 已經出嫁的女兒有沒有贍養娘家兩位老人的義務
對的,不管出嫁與否,女兒同樣要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贍養責任不因出嫁與否而消滅,外嫁女兒不承擔贍養責任的,可以起訴女兒。
4. 出嫁女兒應該給父母多少贍養費
法律分析:1、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准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
(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6)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對於老年人的基本贍養費,可以設各地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及各地低保補助為上、下限,結合贍養人收入的比例(如20%左右)進行計算。即按贍養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數額對照前述上、下限,如該數額在此區間內的則以該數額確定贍養費標准,如該數額高於或低於上、下限的,則以上限或下限確定為贍養費標准。
2、對老年人生病發生的醫療費,除保險理賠外,其餘費用應按醫療部門的票據額計入贍養費中。
3、對因生病或年老體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無法照料的,應將護理費用計算在贍養費內,而這一費用將根據有關養老機構證明或當地一般雇傭人員標准計算。
4、對於老年人的住房費用、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和必要的保險金費用應當以相應支出發票為據計算贍養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5. 子女贍養老人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實踐中,以下與子女履行贍養義務有關的六個問題需要明確:1、父母無力撫養幼年時的子女的,子女獨立後應當履行贍養義務。雖然法律為父母子女間規定了互相扶養的對等的權利義務,但這並不是說這兩個權利是必須「等價交換」的,子女不能將父母是否對其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因此,子女對老年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得以此為由而解除。2、因父母的錯誤行為給子女造成心靈、身體傷害的,子女是否有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父母在撫養子女過程中,一些一般性錯誤行為曾給子女造成心靈傷害的,子女成年之後,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但是,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3、沒有經濟收入的已嫁女兒有無贍養義務。出嫁女兒本人沒有收入的,不能作為拒絕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義務的理由。4、贍養父母不能以「分家析產」為條件。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不受父母有無財產、是否分過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響。5、子女怎樣分擔贍養扶助義務。父母有多個子女的,應當共同承擔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每位子女承擔義務的多少,應當根據各個子女的生活、經濟條件進行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6. 出嫁女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嗎
出嫁的女兒不分家產也有贍養老人的義務。法律規定是: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7. 嫁出去的女兒有義務贍養父母嗎
法律規定有贍養義務,和子女的婚姻狀態無關
8. 都說養兒防老,那女兒出嫁後還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嗎
女兒出嫁後仍然要贍養父母。我國的傳統思想是養孩子防老,重男輕女。特別是住在農村的老人認為贍養老人是兒子的事。老人遺產的繼承,家庭財產的分割都是兒子的分內之事,沒有女兒。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在這種觀念支配下,一些女兒,特別是出嫁的女兒,往往忽視了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女兒也一樣,受父母撫養,平等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成年子女都有義務贍養父母。也就是說,在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方面,男女平等,女兒嫁人不取消贍養義務。
在傳統文化思想和現實生活中嫁人的女人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俗話說「養孩子防老」,這個成語的養兒防老並不意味著男人的表現,其意圖在於一個「孩子」字之間。無論是生男還是生女,都是父母的子女。難道不是嗎?有些家庭想生孩子,但偏向的是不能滿足這種要求。有些家庭生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偏生的都是兒子。這一切都是命運捉弄人。是自然的自然結果。跟隨世界,順理成章地不違反自然規律,不需要面對生兒育女、朋友等,只要付出一切就行了。要以心態偽裝自己,不經意間不可取!偏見的偏向心理和思想是使人落伍,走向正確文化思想的方向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