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養老服務 > 建立養老院走什麼程序

建立養老院走什麼程序

發布時間:2022-04-12 06:37:57

① 一個公司想開養老院需要哪些流程 咨詢哪些相關的部門

養老機構籌備階段涉及的工作非常詳細,大概有以下一些流程:

一、選定經營場所

無論是規劃新建,還是舊房改造,養老機構的經營場地選址屬於綜合考量的結果,既包括土地營運成本,又包括租金價格,同時,還涉及周圍環境分布狀況以及國家和地區綜合規劃要求。

在此,為了協助創業者了解和掌控投資方向,我們僅就涉及養老服務對象所關心的層面提供一些選擇經營場所應該注意的事項。

1.基地選址應該注重交通方便,臨近城市醫療點,這樣有助於依託社會醫療資源;

2.環境配置應該以綠色環境為主題,遠離雜訊和污染源,讓老年親近自然、享受自然;

3.用地規模宜考慮遠期發展,且地形地貌平整,不宜有過大、過多的高差,便於年老體弱者行動;

4.主要出入口宜設在城市次要道路上,道路設計應簡潔流暢,方便救護車、消防車及輪椅通行;

5.主要道路應有足夠的夜間照明設施,並有明顯的交通標志;

6.嚴禁將養老機構設置在《市環境保護條例》和市環境保護部門認定的污染區、危險區以內的區域;

7.禁止利用危房、簡易房設置養老機構,房、簡易房的鑒定,按照市建設行政部門的規定。

二、籌措投資資金

籌措資金是成功開業的基礎和前提,無論選擇何種方式或者規模,在正確估算的前提下,必須事先准備足夠的投資資金,有關具體的投資金額因人而異,無法具體評估,就資金來源而言,籌措資金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幾種:

1.自有資金:即個人所擁有的可變現資產

2.銀行借款:即向銀行提出融資計劃

3.合資經營:即聯合其他人員共同投資,風險和利益共擔

4.綜合融資:即在投入自由資金的前提下,即向銀行貸款同時夥同他人合資經營

三、場所裝潢裝飾

基於養老機構經營對象的特殊性,養老機構的裝潢裝飾應盡量體現溫馨、方便、愜意,在保證監護系統、應急系統、照明系統、衛生系統等安全配置的前提下,具體的要求建議如下:

1.基調:由於養老機構屬於關懷性住宅或公寓,人員流動並不頻繁,但對環境設施的便利性要求非常高,其次,周圍環境的布置應力求自然韻味;

2.牆面:外牆面盡量體現現代元素,要融合整潔、大氣、寬闊的設計風格;

3.色調:房間內以自然採光為主,輔以照明用燈,不必講究現代燈光感覺,以體現自然的韻味,內牆面盡量點綴一些山水畫,不可使用廣告圖案來裝飾;

4.其他:有關坡度、間距、布局等要素

四、落實組織架構及編制預算計劃

作為養老機構負責人,首先是確定落實養老機構組織框架,這是今後籌備養老機構美好藍圖的基礎,落實人員編制,才能實施招工計劃,才能預測每個部門,每個工種所需人務情況及勞動費用支出情況和員工食宿安排情況,人員編制的制定,原則上要按既不浪費人力資源,又不影響經營動作的原則進行,保證養老機構的順利開業並使管理走上正規化。具體分為三大部分:

1.落實養老機構組織架構

2.落實人員編制及各崗位工資制定和工資總預算

3.落實籌備期間人員分工

五、招聘員工

按照《市養老機構管理和服務基本標准(暫行)》條例規定,養老機構人員除了服務技能要求外,對服務人員與服務對象之間的比例關系有一定限制。

有關究竟配置多少服務人員以及員工如何適應經營者的經營和管理理念,創業者可在結合相關指導政策的基礎上,依據服務宗旨和經營風格,進行針對性篩選和甄別。配置比例和技能要求如下:

(一)比例要求

1.護理員與住養老人的比例為:

(1)護理員與一級老人比例1:2.5至3.5;

(2)護理員與二級老人比例1:3.5至5;

(3)護理員與三級老人比例1:5至10;

(4)護理員與專護老人比例1:1.5至2.5。

註:一級老人指不能自理老人、二級老人指可半自理老人、三級老人指可自理老人、專護老人指完全不能自理和癱瘓老人。

2.行政管理人員占職工總數10%以下;

3.城市養老機構和有條件的農村養老機構主要領導應具備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接受社會工作類專業知識的培訓;

4.養老機構內各專業工作人員,應當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護理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合格,由市民政局發給《市護理員執業證書》後,持證上崗;

5.城市養老機構和有條件的農村養老機構配備一名以上的社工、康復師等專業人員;

6.城市養老機構和有條件的農村養老機構專職廚師不少於一名;

7.各養老機構有專(兼)職營養士(師)。

(二)基本技能要求

② 個人想開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八條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說明;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第九條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條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第十一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第十二條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結《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第十四條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2)建立養老院走什麼程序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六條民政部門對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和年檢工作實行政務公開,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社會福利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門根據情況給予警告、罰款,直至建議登記管理機關取締或者撤銷登記,並按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構成犯罪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國家關於老年人、殘疾人和孤兒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侵害服務對象合法權益的;

(二)未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擅自執業的;

(三)年檢不合格、限期整改後仍不合格的;

(四)進行非法集資的;

(五)未辦理變更手續,其活動超出許可范圍的;

(六)其他違法行為。

③ 個人如何開辦養老院

摘要 1.如果個人想申請辦理敬老院性質的企業,應當以申請者本人提出申請。它可以是公司制的,也可以是合夥企業或個人獨資企業。

④ 個人開辦養老院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開辦養老院,首先要起草章程,並有具體的養老場所,還必須招聘一定數量且具有相應資格的服務人員和醫務人員。符合條件後,必須先向當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出籌辦備案申請,並提交開辦人員的身份證證明、籌辦申請書以及能提供的養老資源情況,比如床位數量、服務人員數量、資金來源等。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收到申請後,對資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會在規定期限內做出准予籌辦的備案決定,並通知申辦人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申請人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再連同有關資料向工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工商部門收到申請後,會對是否取得民政部門的備案同意以及名稱等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准予登記,並發給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關於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的通知》
(一)開展全國養老院服務質量大檢查、大整治活動。全面排查養老院服務質量問題與不足,明確整治方向和內容,推進養老院服務質量大轉變,夯實養老院服務質量可持續改善基礎。
(二)加快養老院服務質量標准化和認證建設。建立全面涵蓋養老院服務質量的標准化和認證工作體系,按照改革要求推進政府標准和市場標准科學供給,積極推進養老機構在「企業標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上公開服務標准,接受社會監督,推動形成養老院分類等級服務標准及監管機制,探索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認證工作。
(三)開展醫療衛生服務。通過興辦醫療機構或與醫療機構開展多種合作等方式,提升養老院醫療衛生服務和健康管理水平,增強養老院服務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能力。
(四)加強養老院安全管理。樹立全員風險防範意識,加強安全設施改造和設施配備,完善安全應急應對機制,提升風險防範能力,把養老院服務質量建立在牢固的安全管理基礎上。
(五)提高養老院管理服務人員素質能力。全面貫徹以人為本、以需求為導向的服務理念,建立部、省、市、縣、機構分級培訓體系,完善專業人員保障和激勵政策措施,支持養老院引入醫生、護士、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員,支持養老院不斷提高持有國家養老護理員職業證書的養老護理員比例。

⑤ 想辦家庭式養老院要辦什麼手續

一、辦理家庭式養老院應具備以下條件
1. 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2. 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范》
3. 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4. 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5. 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以孤兒、棄嬰為服務對象的社會福利機構,必須與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共同舉辦。
二、辦理機構申辦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
三、申辦材料
(一)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 開辦組織或個人的身份證明
2) 籌辦申請書。內容包括:設置機構理由、規范的機構名稱
3) 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包括:建設地址、建設規模、床位數量、內部設置、機構性質、資金來源及證明、房屋場地使用證明以及規劃設計的總體設計方案圖紙;租用房屋場地、設施開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需提供四年以上的合法租賃證明
4) 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5) 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6) 個人以合資、合作形式申請籌辦養老服務機構的,還應當提交雙方簽約的協議書或合同書
符合籌辦條件的,由民政局發給籌辦批准書。
(二)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 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2. 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3. 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4. 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5. 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6. 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7. 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8. 有方便快捷的醫療服務條件(可與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社區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書或者內設醫療機構的批准證書)。
(三)社會福利機構變更章程、名稱、服務項目和住所時,應當報民政部門審批。更換主要負責人,應當報民政部門備案。社會福利機構分立、合並或者解散時,應當提前個月向所在地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報送有關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及相關材料,並由民政部門報請當地政府對其資產進行評估和處置後,辦理有關手續。
四、辦理程序申請人提出籌辦申請並提交有關材料→縣級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如被批准)申請人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並提交有關文件→縣級民政部門審查,做出決定→通知申辦人→辦理登記手續。
五、辦理時限民政部門自受理籌辦申請之日起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做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六、經同意籌辦的社會福利機構具備開業條件時,應當向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之日起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七、收費標准不收取任何費用七、取得了《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以後,要向民政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後才可以正式營業。

閱讀全文

與建立養老院走什麼程序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戶口影響退休金嗎 瀏覽:144
養老金繳費基數不同有什麼區別 瀏覽:974
我的父母的作文有哪些 瀏覽:443
重陽節手抄報簡單小學生 瀏覽:309
深圳職工養老金基數 瀏覽:477
老年人健康思想 瀏覽:935
教師養老保險交多少 瀏覽:510
老年人乾咳什麼原因 瀏覽:533
北京市中人退休金有消息嗎 瀏覽:560
濰坊市老年大學瑜伽表演視頻 瀏覽:897
北京社保養老金怎麼漲 瀏覽:790
農電服務公司退休年齡 瀏覽:729
養生館在美團選什麼品類 瀏覽:155
2017農村養老險 瀏覽:300
老年人患上腸梗阻應注意什麼 瀏覽:433
養老保險轉嗎 瀏覽:567
特稟體質的人如何養生 瀏覽:242
股市養老金是什麼 瀏覽:117
樂清男孩父母為什麼要報警 瀏覽:219
退伍軍人到四川養老保險怎麼交 瀏覽: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