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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革命面臨哪些挑戰

發布時間:2022-04-10 05:43:29

㈠ 目前,我國的老齡化社會面臨哪些挑戰

1、人口老齡化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挑戰最為直接。
首先,人口老齡化對社會保障覆蓋面提出了挑戰。
其次,人口老齡化對現行的家庭養老方式提出了挑戰。
再次,人口老齡化對我國養老金支付能力提出了挑戰。
最後,人口老齡化必然對我國醫療保障制度提出了挑戰
2、 人口老齡化挑戰勞動力結構的調整能力
3、人口老齡化挑戰消費產業的服務能力
一方面,14歲以下人口的消費總量逐漸下降,該群體的整體購買力也隨之下降,針對該年齡段所生產的服裝、日用品、保健品以及文化教育等數量及產業相對減少。
另一方面,老年消費品需求增大,老年人口消費總量持續上升,從而改變著人們的消費結構,影響人們的消費偏好。

㈡ 法國的退休金改革為何引起公憤改革內容是啥

——析法國近期社會沖突的深層原因

22日,法國交通系統大罷工造成巴黎地鐵站內人滿為患。

22日,法國政府、交通部門和工會「三方會談」首輪談判宣告破裂!致使全國陷入混亂的交通大罷工由此進入第9天。除罷工外,接連兩天法國均爆發了示威遊行。醫務人員、教育系統、公務員、警察、郵電、航空部門職工、煙草店老闆、漁民等社會各階層人士均「大街上見」。法國社會沖突因薩科齊總統推出的體制改革而進入高潮。

起因:退休金改革

這次社會沖突與1995年希拉克總統和朱佩總理推出同樣改革而引發大罷工幾乎如出一轍。唯一不同的,是社會背景發生了深刻變化,包括法國國內和全球化高速發展中的國際大 環境兩個領域。從理論上來說,從9天前開始的交通部門大罷工,首先是因退休體制改革而引發的。法國因各種工作性質的不同,規定了多種特殊的退休金制度。其中地鐵和鐵路職工因工作艱辛而享有國家規定的特殊養老金政策,即可以在支付37.5年的養老保險金後全額領取退休金而退休。這樣,其他國家職工大多要干到65歲才能退休,而鐵路和地鐵職工可以提前退休。

問題在於37.5年所交納的退休保險金,並不能支付提前離職職工的退休金,國家必須對虧空部分進行補貼。早在十幾年前法國政府就醞釀著要取消這一特殊政策。一則國家已經負擔不起這筆大約30億歐元左右的支出,這佔法國國家各種補貼的6%。二則鐵路和地鐵工人的工作條件和環境早已與當年制定這一政策時大為改善,不再存在特殊艱苦的問題。法國有些制度確實制定於很久以前,如國家歌劇院職工所享有另外一種特殊退休的制度制定於1698年!而鐵路職工養老金制度制定於1855年。1945年曾對舊制度做出了一定的修正。但總的來說,開煤燒的火車和今天按按電鈕的高速列車的工作,兩者早已不可同日而語。因此薩科齊總統下決心要修改所有特殊規定,將交納退休保險金的年限一律提高到40年,以填補國家赤字。

從表面上看,這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問題。鐵路與地鐵特殊養老金涉及的人數並不多,但鐵路和地鐵職工並不準備放棄他們的這一「既得利益」;或說他們同意放棄,前提是國家進行另類補貼,但如果這樣,對政府來說等於沒有改革。因此雙方談判破裂,即在討價還價中尚未找到一個平衡點。由於交通是一國經濟命脈的「血管」,一旦堵塞,後果嚴重。9天來,法國每天因罷工而損失近4億歐元。

目前工會組織決心要給政府點顏色看看——畢竟二十多年來在法國罷工者從未嘗過敗績。而法國政府也一再強調,這一次「絕不再讓步」。薩科齊指責工會以少數人利益拿全國公交乘客作為「人質」,是不可接受的。政府顯然在動用一切力量,試圖削弱罷工者的決心和意志。雙方沖突肯定將會加劇。

斗爭:勞方維護權益

但這次罷工的真正意義,並不在於2.5年的退休金問題,而涉及更為深層的因素。

冷戰結束後,東方社會主義陣營瓦解,以市場經濟和民主體制為代表的西方現行資本主義制度成為全球主流。「歷史終結」論被及時地提出來。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國際社會普遍認為,階級斗爭從此成為一個歷史名詞,全球都將共享「和平紅利」——一個富裕、和平、民主的世界將會甚至已經出現在地平線上。

然而全球化和對利潤的追逐,卻使資本主義的本質重新充分地表現出來。冷戰時的「福利資本主義」現在看來並不是資本主義的本質,而是在社會主義陣營存在的情況下的一種「讓步政策」而已。當外部的壓力消失後,這幾年西方國家內部,特別是法國,追逐利潤變得日益瘋狂。事實上,就在法國政府以解決赤字為借口要取消鐵路和地鐵職工的「特殊退休制度」的同時,其他不公平的現象卻在法國社會迅速發展。法國社會幾十年來首次明確向資產者傾斜。

只要舉幾個例子即可理解這一不公平現象的嚴重性質:法國道達爾石油公司由於石油價格的上漲而盈利高達90億歐元,但這一盈利卻只對執股者分紅,即資本的勝利。在要求鐵路和地鐵職工勒緊褲帶的同時,政府卻通過立法,將高達150億歐元的稅收還給法國最富有者(通過稅收封頂政策)。當政府決心修改特殊退休金制度的同時,法國大老闆的退休金或賠償金卻提高到歷史空前的程度(理由是向美國看齊)。事實上有專家指出,改革特殊退休金制度給國庫只能帶來區區2億歐元而已。但給富人減稅一項就使國家多支出150億歐元。這是無法說服窮人的。

但法國政府這樣做也並不是沒有理由。法國在全球化背景下,競爭力越來越差,原因就是法國人工資太高。法國的出口越來越困難,貿易赤字不斷增加。不對富人減稅的話,就會有很多資金流向低稅收的周邊國家,特別是一些小國,如比利時、盧森堡等。因此,法國政府這次確實是下定決心要將改革推到底。

結局:最後一次罷工?

事實上,從歐洲的范圍來說,這一改革與歐洲目前的總體趨勢是一致的。英國早在十來年前就由撒切爾夫人強行改革而將自由經濟推給英國人。人們對英國煤礦工人長達一年半的大罷工慘遭失敗至今記憶猶新。德國也在默克爾上台後左右翼聯手向工會「宣戰」,迫使德國社會接受一系列痛苦的改革。法國目前可能是歐洲「最後的一個堡壘」。

社會學家們注意到的是,在英、德等真正推行了全面自由經濟的國家,罷工已經成為一種「奢侈行為」。工人在嚴酷的社會背景面前,已經沒有選擇。法國如果這次罷工失敗,政府下一步的改革措施必然是放寬解僱條件,隨後即降低工資,提高企業競爭力和利潤收入;也就是說,窮人將日趨貧困化……2006年當時的政府總理德維爾潘推出「首次青年僱傭法」就是一個先例。當時工會和學生的示威、罷工,在執政黨內部因爭奪總統大選起內哄的有利時機,獲得了成功。但這一次,則不是那麼容易取勝了。

對此,右翼政治家和左翼工會領導心裡其實都很清楚。法國預算部國務秘書桑蒂尼在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漏出了一句真話:「這次罷工很有可能是法國的最後一次……」言下之意非常明確:一旦罷工失敗,從此工會力量將走向消亡。事實上法國公眾對公務員罷工帶來諸多不便也都心甘情願地忍受,就是因為他們的罷工從長遠來看,有利於被僱傭者。在法國,私營企業職工幾乎無法罷工。如果這次罷工失敗,用不了多久,憲法規定的罷工權利,將會成為一種擺設。

法國選民也已經意識到這一點。法國政治圖譜這幾天正在迅速地朝著兩極分化。極左翼的「工人革命團」領袖貝尚什諾的民望因明確且全面支持罷工迅速上升,相反對罷工至今態度曖昧的社會黨總統候選人羅亞爾則直線下跌。兩者在民意測驗中已經持平。這非常說明問題,也證明法國社會危機正在加劇,而工人們也明白了這一點。在罷工獲得成功的可能性越來越小的情況下,出現了高速火車系統遭致人為破壞的現象。這是絕望中的工人的一種無望掙扎。對此,政府與工會都是一致的:破壞者將遭致司法的無情鎮壓…
法國改革養老金制度(綜述)

新華社記者 ;郭京花

法國總理若斯潘21日宣布對法國現行的養老金制度進行改
革,雖然只是提出了改革方向,並沒有具體措施,但仍在法國
社會各界引起很大反響。

二戰後,法國建立起來的養老金體系實行的是分配製,即
用企業和職工交納的社會保險分攤金作為退休人員的退休金。
退休金管理機構把在職人員的分攤金匯總後,按有關規定分配
給退休人員。這種分配方式打破了新老企業和盈利高低企業間
的差異,較好地解決了企業負擔不勻的問題。退休人員欲拿到
全額退休金,在私營部門供職者要達到40年工齡,公立部門的
職員須達37年半工齡。法國的養老金制度十分繁雜,除了多行
業的基礎系統外,還有各行業的增補系統。

近年來,法國養老金制度遇到了無法迴避的難題。一是社
會面臨人口老化,戰後出生、被喻為「嬰兒潮」的一代人從20
05年起將逐漸步入退休行列,老年人口比例將劇增,而就業人
口相對減少,每年進入勞動市場的人數將少於退休人員。二是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平均壽命更長了,預計到2040年,
法國人的平均壽命將比現在提高6歲,男性和女性將分別達到8
0歲和89歲。壽命的延長意味著對養老金需求的增加。

法國計劃委員會去年向政府遞交的一份報告指出,按現在
的養老金制度,法國的退休金金額在國內生產總值中所佔的比
例將從目前的12%增加到2040年的15%左右,而1959年,這一
比例僅為5.4%。從在職與退休人員的比例看,目前10個在職
人員供養4個退休人員,40年後,這一比例將是10∶7。若要保
證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不低於就業者,維護社會各方人士的利
益,改革養老金制度勢在必行。

改革養老金制度是法國近年來歷屆政府面臨的棘手難題,
因為它涉及到各個社會階層和所有人的利益。若斯潘提出的改
革方向強調堅持退休金分配製這一基本原則,立足於通過刺激
經濟增長,增加就業崗位,減少失業人數,來應對養老金制度
所面臨的挑戰。

面對退休人員即將大增而帶來的壓力,若斯潘決定進一步
加強去年設立的養老金儲備基金,將其數額由今年的200億法郎
增加到2020年的1萬億法郎,以渡難關。這筆錢從哪裡來?若斯
潘說,來自國家在國營企業中所佔有的股份,比如法國電信公
司。具體辦法是拿出部分股份還是用股息作為儲備基金,還有
待進一步研究。

政府提出將逐步縮小公職人員與私營部門的職員在領取全
額退休金所需要達到的工齡方面的差異,但未提出具體措施。
若斯潘只是建議將公職人員的部分獎金納入退休金計算。政府
對各種增補系統的改革不作硬性規定,但希望由勞資各方談判
協商解決。

若斯潘還宣布在兩個月內成立有關養老金制度的方向委員
會,由勞資代表、國民議會議員和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員組成,
任務是保證養老金制度改革的連續性,同時就養老金制度各種
不同系統間的平衡問題向政府提出建議。

法國輿論界普遍認為,若斯潘的改革計劃謹慎,能在多大
程度上解決問題,尚需觀察。

㈢ 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困境

我國與其他國家養老保險制度比較

一、國外養老保險制度簡介
由於世界各國的政治制度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不等,歷史傳統各異,不同國家之間養老保險制度存在較大差異。世界各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都比較晚,但發展卻很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不同類型的養老保險制度,按照其覆蓋范圍、保障水平和基金模式,大致可分為以下類型:
(一)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以美、德、法等國家為代表,貫徹「選擇性」原則,即並不覆蓋全體國民,而是選擇一部分社會成員參加,強調待遇與工資收入及繳費(稅)相關聯。保險對象一般為工薪勞動者,養老保險費由僱主和雇員共同負擔。待遇水平適中,如美國的平均基本養老金替代率為43%左右。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於低收入人群。
(二)儲蓄積累型養老保險。儲蓄積累型養老保險以智利、新加坡等國家為代表。這些國家的政府強制性規定公私單位的所有雇員都必須參加養老保險,政府的養老基金監管局負責規范與監督基金的管理,不具體參與實際管理事務。私營性質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作為法定的經營管理者。政府對養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標准、財務狀況、資產結構進行監管,並要求其交納風險准備金;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嚴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獨立化的原則來進行管理,基金可以用於購買政府債券、企業證券和民營化的公共設施;基金所有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從自己選擇繳費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領取養老金,或者將積累的養老金連本帶利轉向人壽保險公司以支取年金。
(三)福利型養老保險。福利國家型養老保險以英、澳、加、日等國家為代表,貫徹「普惠制」原則,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全體國民,強調國民皆有年金,因此稱為「福利型」或「普惠制」養老保險。在這一制度下,所有退休國民,均可無條件地從政府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金。需要說明的是,這種普惠制的養老保險待遇,一般水平很低,不足以維持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退休者要維持自身的基本生活,必須同時加入到其他養老保險計劃中。
(四)國家型養老保險。國家型養老保險制度曾經在大多數計劃經濟國家實行,以前蘇聯、東歐國家為代表。按照「國家統包」的原則,由用人單位繳費,國家統一組織實施,工人參與管理,待遇標准統一,保障水平較高。這種養老保險制度不利於企業參與市場競爭,不利於勞動力的流動,不利於培養勞動者個人的自我保障意識。目前,正在退出國際社會保障領域。

二、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概述、現狀及主要特點
(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概述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歷史沿革主要可以分為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1951年在蘇聯模式的基礎上建立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該制度持續實施到1956年底。
第二階段,恢復性改革階段。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工會制度被廢除,勞動保險基金被用於其它用途。這一時期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實際上是企業辦保險,其特徵是:企業職工的退休養老資金有企業從生產收益中籌集,並在企業營業外項目列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放養老保險金,而職工個人不承擔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義務。
第三階段,探索性改革階段。進入20世紀90年代,我國的計劃經濟體制進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有企業全部展開,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以迫使養老保險在內的社會傳統保障制度進行改革,建立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
第四階段,個人養老保險基金賬戶實行試點階段。2000年12月,國務院第42號文件《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險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我國在東北三省進行了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在做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提高統籌層次、加強養老保險規范化和信息化建設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為在全國范圍內完善這個制度積累了經驗。
第五階段,全國覆蓋改革階段。2005年12月3日國務院正式頒布《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這一決定主要針對隨著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和城市化的發展,現行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顯現出的一些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在總結我國20多年來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探索和實踐經驗,經過充分的調研論證和2001年以來東北三省試點實踐的基礎上作出了改革決策。
(二)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現狀
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由三個不同層次的養老保險組成,即基本養老保險計劃、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計劃和個人儲蓄型保險計劃,由此初步構建了我國現代養老保險體系的制度框架。
第一個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它是按國家統一政策規定強制實施的為保障廣大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我國對城鎮企業職工強制實行統賬結合、部分積累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保障水平較低,覆蓋面較廣。在部分有條件的地區,我國政府鼓勵當地政府開展農村養老保險的探索和試點。
第二個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計劃。它由政府政策鼓勵,企業自願建立,企業或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費為職工建立個人賬戶,通過商業機構運營,給付水平由繳費和投資收益率決定。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建立的一種輔助性養老保險,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目前我國只有極少數效益比較好的企業為職工辦理了補充養老保險,尚處於零星發展的狀態。
第三個層次是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它是由職工個人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補充保險形式。後兩個層次中,企業和個人既可以將養老保險費按規定存入社會保險機構設立的養老保險基金帳戶,也可以選擇在商業保險公司投保。
(三)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特點
我國是一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口眾多、經濟水平較低,是一個典型的二元結構社會,工業比較落後,農業比重較大,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人口結構的差異很大,加上歷史、政治、經濟和文化等原因引起的各種利益差異,使新舊矛盾相互交織,情況極為復雜。在這樣的基本國情下,造就了我國特有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為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該制度在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採用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的形式,社會統籌部分由國家和企業共同籌集,個人帳戶部分則由企業和個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繳納。其中存在著不少問題,如覆蓋范圍不夠廣泛,大量的城鎮個體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還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空帳運行,沒有真正實現部分積累的制度模式,難以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需求;基本養老計發方法不盡合理,缺乏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機制還不健全,養老金總體水平還不高;統籌層次比較低,基金調劑能力還比較弱;企業年金發展滯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等等。

三、國外與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比較分析
(一)我國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層次偏低
在養老金方面,瑞典和英國兩國的養老金制度都包括統一標準的國家的養老金,與收入相聯系的補充養老金,各種職業津貼等制度層次。日本的養老保險也分為三個層次:國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濟組合年金、厚生年金基金。德國養老保險包括:法定養老保險、企業補充保險、個人養老保險。美國有多種養老保險,其中企業年金和個人年金比較發達。截止2007年底,我國已有北京、天津等13個省市實現了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遼寧、安徽等7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市級統籌為主;其它省份仍以縣級統籌為主。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分散在全國1800多個統籌地區,成為世界上一道獨特的「景觀」。養老保險基金的分散管理,在實踐中導致了很多問題:一是限制了保險的社會共濟作用,低層次統籌的格局加劇了資金供求的結構性矛盾;二是加大了基金管理的風險,增加了基金監管的難度;三是過低的統籌層次,導致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困難,阻礙了勞動力的自由流動。
(二)我國社會養老保險覆蓋面過窄
瑞典養老金的覆蓋面具有普遍性,凡是達到在瑞典居住或工作的法定年限者都可以參加基本養老金制度。英國的國家基本養老金制度也具有普遍性,它的條件是所有滿足國家基本養老金制度所規定的年齡和資格標準的老年人都可以領取。德國養老保障的受益人涵蓋普通雇員、礦工、公共部門、雇員、自雇者;農民、農業工人,被排除於制度之外者很少。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一般限於全民所有制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的固定職工,而占人口較大比重的農民群體和數量逐漸增多的靈活就業者,還沒有被納入養老保險的框架之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依然較窄,說明我國的養老保險體系社會化程度不夠,其所應有的保障功能還未實現。
(三)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
從國外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的發展實踐來看,尤其是總結美國、新加坡等養老保險法制建設比較規范的國家的先進經驗,養老保險必須建立在一整套嚴密的法律體系支撐下有效地發展下去。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不完善是與國家養老保險立法不完善密切相關的。我國養老保險法律體系不完備,完善養老保險立法已是當務之急。迄今國家對養老保險尚未單獨立法,代而行之的是各種政策、暫行規定、通知、決定等低層次的行政法規模式,且經常變動的政策文件,缺乏整體性和權威性。導致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缺乏原則性的依據,不少退休勞動者的養老費用被拖欠,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維護,使《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缺乏實施的物質基礎。(四)我國養老保險的資金來源渠道單一
國外的養老保險資金一般說來有三條渠道:勞動者繳納受保工資的一個比例,僱主繳納工資總額的一個比例,政府做出一定貢獻。發達國家中採取雙方負擔的標准模式是僱主和雇員共同繳費。繳費通常與收入水平相聯系,受保工資有一個最高限額。僱主和雇員的繳費比例可以是相同的,但大多數國家僱主比例更高。政府的貢獻來自於國家總收入,也有少數國家取自專項稅收(如煙草稅、酒精飲料稅)。我國養老保險資金的主要來源是征繳養老保險收入及其利息收支、財政補貼,受到經濟條件的制約,養老保險費的欠繳與流失情況十分嚴重。另一方面,由於老年人口數量的不斷上漲,享受養老保險的人數不斷增加,養老金的支出逐年增加,導致部分地區的收不抵支,原有的積累逐漸減少。此外,養老保險管理費用的不合理增加導致養老金開支更加「吃緊」。
(五)我國領取養老金年齡過輕
為了適應21世紀老齡化社會,1994年日本把領取養老金的起始年齡推遲到65歲,對沒有工作或低薪的勞動者,可在60~64歲期間支付部分養老金。瑞典基本養老金和與收入相聯系養老金的年齡資格未滿65歲。美國通過一項國會立法,將退休年齡從65歲推遲到67歲。我國現行法定退休年齡規定是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特殊工種職工可以提前5年退休。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區和企業為減輕職工下崗和事業壓力,通過採用提前退休的方式解決就業的矛盾,實際上就是把就業的壓力轉移給養老保險,把近期問題推向遠期。
四、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及戰略構想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實踐以及當前國際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的大趨勢,為我們深入思考養老保險制度科學發展的路徑,提供了充足的土壤和養分。現實的約束條件決定了我們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對原有的制度安排推倒重來,但是,卻迫切需要對原有的政策進行必要的調整與完善。
(一)推動養老保險統籌層次的提高
提高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從理論上講有兩種路徑:一種思路是自下而上,從縣、地市再到省級統籌,從而進一步發展到全國統籌。這種思路看似較為穩妥,實則十分緩慢。目前我國採用的就是這種思路。另一種思路是自上而下,一步到位。一步到位實行全國統籌,企業繳費形成的統籌賬戶資金統一由中央政府籌集、管理、調劑和調動,個人賬戶資金由省級機構負責管理和運營。這就將名義上地方負責、實際上中央出錢的暗補變為明補,充分明確中央政府承擔養老保險的財政責任,進而增強人們在養老保險上的預期和信心,增強人們對於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二)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制度
首先,建立統一制度、統一規則的全國「大一統」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動實現城鄉全面覆蓋、人人皆有保障、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養老保障體系,符合建立和諧社會的政策需求,有助於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其次,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制度,才是解決我國養老保障制度問題的根本之策。有媒體報道,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動因是財政負擔問題。若僅將減輕國家財政負擔作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將成為「頭痛醫頭」的改革,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降低到企業水平,而公務員養老改革卻不納入改革的范疇,必將增加事業單位養老改革的阻力。將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公務員養老改革、農民工養老改革分而治之,我國養老制度的「碎片化」將從「二元」演變為「三元」「四元」,其面臨的問題和困境將更加嚴峻。
(三)加強養老保險政府配套措施
政府應當建立專業的社會保險監督機構,及時全面地將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情況公開化,並切實實行問責制;讓承擔繳費義務的直接責任主體勞資雙方及其代表組織工會和僱主組織參與養老保險事務的監督管理;國家加強養老保險的法制化建設,建立完善的養老保險法律體系,用法律法規及時解決在養老保險參保、退保中出現的問題,保證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管理,提高資金安全性,強化保險費的收繳功能、達到保險基金收支平衡、防範保險基金支付風險。
(四)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的新來源
通過徵收特種稅來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政府可以考慮徵收遺產稅、消費稅,以及從個人所得稅、利息稅中劃出一定的比例來補充養老保險基金。還可以從國有土地出讓金、發售社會福利彩票等渠道籌資。一些專家建議建立保險基金對企業的持股,使其獲得了穩定的基金來源,增強支付各項社會保險金的能力;同時,企業因讓渡了一部分產權,也有利於將原來承擔的社會職能轉給社會保險體系。這也有利於減輕企業的負擔,有助於企業改革。按照行業、地區,參照企業現行的稅後利潤上繳比例確定資產的平均報酬率,將歷年來政府從企業中提取的超過這一水平的資產收益視為投資抽回,將國家的再投資和政府補貼視作投資追加。投資抽回與投資追加的差額,即資產存量中勞動積累形成的部分。
(五)適當延遲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我國職工的退休年齡應適當延長,不同性質的勞動者不應「一刀切」規定退休工齡,即不分職業、學歷,勞動者統一按到規定年齡實行退休。而且性別也不應是退休年齡的考慮的必要因素,勞動者的學歷、職業應列於新體制制定退休年齡的考慮因素。採取「一刀切」規定退休年齡,將造成高素質勞動力的極大浪費,同時對高學歷的勞動者來說也是不公平的。因此,建議新的養老保險立法將勞動者的學歷作為參考因素來規定退休年齡,應比未接受高等教育者延長若干年。

五、總結
隨著我國老齡化人口的加劇及家庭結構的變化,養老問題日益突出。進入21世紀後,我國養老保險面臨嚴峻的挑戰。不斷出現的養老統籌層面低、籌資難等問題,已使現有的養老保險制度力不從心;而傳統的養老模式與現實要求相距甚遠。在養老保險制度的改善和完善上,不能一味照搬西方模式進行大范圍甚至全國性的社會統籌,必須認真分析中外養老保險制度差異,准確定位制度改革方向,結合我國國情與經濟實力,正確地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從而構建符合國情和深得人心的新的養老保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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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目前,我國老齡化社會面臨哪些挑戰

1、人口老齡化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挑戰最為直接。
首先,人口老齡化對社會保障覆蓋面提出了挑戰。
其次,人口老齡化對現行的家庭養老方式提出了挑戰。
再次,人口老齡化對我國養老金支付能力提出了挑戰。
最後,人口老齡化必然對我國醫療保障制度提出了挑戰
2、
人口老齡化挑戰勞動力結構的調整能力
3、人口老齡化挑戰消費產業的服務能力
一方面,14歲以下人口的消費總量逐漸下降,該群體的整體購買力也隨之下降,針對該年齡段所生產的服裝、日用品、保健品以及文化教育等數量及產業相對減少。
另一方面,老年消費品需求增大,老年人口消費總量持續上升,從而改變著人們的消費結構,影響人們的消費偏好。

㈤ 養老金革命的名詞解釋

發達國家養老金系統的風險水平在逐步提高。越來越多達到退休年齡的員工所期待的終生保障,到頭來只剩下一些養老金承諾和毫無價值的借條。
這種局面是如何造成的?更重要的是,我們現在必須做些什麼來重新思考、重造和改革失敗的養老金制度?
《養老金革命》一書對造成當前養老金危機的原因進行了逐條分析。本書由獲獎作者,全球公認的養老金和投資分析師基思P.安巴克希爾(Keith P.Ambachtsheer)撰寫。書中涉及的研究探索為商業、勞工、政府和專業群體成員,在養老金設計、組織架構、投資信念、風險管理、績效評估和結果披露等方面提供了適時而深刻的見解。[1]
《養老金革命》揭露了當今養老金方法的缺陷,進一步提出了一種新的安排由於幾十年無效的養老基金監管遇到了當前退休人員數量激增的事實,傳統的養老金計劃目前依賴借款和借來的時間在艱難地運行。《養老金革命》揭示了決策者從現在開始能夠做什麼及必須做什麼才能夠扭轉這種危險局面,以及如何通過可持續發展的軌道為數以百萬計的員工提供退休收入

㈥ 從養老危機看保險發展

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發展面臨的主要難點一、「九五」情況回顧我國正處於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
在原有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以下所說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涉及城鎮,一般不包括農村地區)的基本特徵是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對職工的醫療、養老以及貧困救濟負全部責任;企業在職工安全保障方面的支出全部計入經營成本。目前的改革方向,主要是將終身僱傭改造為可以自由流動的勞動合同制以及通過市場競爭就業,將由企業承擔的醫療、養老等安全保障轉移到社會統籌管理的安全保障體系中,將企業全額負擔本企業職工全部安全保障費用改變為企業和個人共同向社會保障繳納社會保障基金,由社會統籌體系負責對職工個人的保障金發放。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和人口大國,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還只能以「低水乎、廣覆蓋」為基本原則。從1998年以來,這個「低水平」的基本含義是確保城鎮家庭的基本生活來源。
1999年,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點是確保「下崗」職工生活費足額按時發放。政府財政仍是實現這一保障目標的主要資金來源。其中,中央財政直接投入255億元,比1998年增加了近100億元。到1999年末,全年共有國有企業下崗職工1190多萬,其中實現再就業的有450多萬,到年底還有下崗職工約650萬。到1999年末,93%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其中90%領到了基本生活費。全國有9433萬職工和2900多萬離退休人員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有9900多萬人參加了失業保險;有2100萬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參加了大病醫療費用統籌和離退休人員醫療費用統籌,部分地區已進行了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工作在1999年基本實現,全年共發放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1800多億元,按時足額發放率達到98%以上。全年還補發前期國有企業拖欠的養老金120多億元,其中地方籌資53億元,中央財政支持76億元。
1999年7月,我國政府出台了提高城鎮中低收入居民收入的政策。到10月1日,全國600萬下崗職工、80多萬失業人員和2700多萬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待遇水平得到相應調整。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標准月人均增加86元,失業保險金月人均增加44元,企業離休人員月人均增加145元,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60元。
1999年,除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外,我國的城鎮登記失業率仍保持在3.1%左右。按照完善市場就業機制的要求,全國啟動了100個城市勞動力市場建設試點,有45個城市初步實現市內勞動力市場計算機聯網。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積極落實「三年千萬」的再就業培訓計劃,為390萬下崗職工提供了職業指導和培訓。創業培訓也在全國30個城市開始試點,並取得一定成效。
1999年,國務院發布了《失業保險條例》,為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指明了發展方向、提供了法律依據。截至1999年底,全國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人數已達9900多萬,比上一年增加了1900多萬,是歷年來覆蓋范圍最大的,全年失業保險基金收入110多億元,基金的承受能力明顯增強,年底每月有超過100萬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比年初增加40%。
在醫療保險制度方面,有關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分別制定了有關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葯店、用葯管理、診療項目、服務設施標准和結算辦法等6個配套文件,基本建立起了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新的醫療保險制度。全國有24個省份出台了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總體規劃,315個地級以上統籌地區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占總數的90%。
在社會福利事業方面,1999年末我國全國各類社會福利院床位達108萬張,收養8l萬人。城鎮建立起各種社區服務設施18萬個,其中社區服務中心6572個。全國667個城市、1682個縣已全部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共有525.7萬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濟。全年銷售社會福利彩票91億元,籌集社會福利資金20億元,接收社會捐贈6億元。
二、「十五」發展面臨的主要難點
1.「下崗」職工歸入一般社會失業人口,失業保險基金可能出現收支赤字
在1997年國有企業富裕人員大量涌現的時候,我國採取了一個體制轉軌過程中的過渡性政策,即為「下崗」職工組建「再就業服務中心」。國有企業富裕人員離開勞動崗位後可以有三年的期限去重新接受勞動技能訓練、尋找新的就業崗位。在這三年中這部分失去工作的職工可以不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企業和政府仍要為他們發放生活費。在此期間,「下崗」職工人數未被統計在社會失業人口之內,他們的生活費也不由社會失業保險基金承擔。
但從2000年起,按照最初的政策期限,已領取生活費三年但尚未找到工作的「下崗」職工將開始需要與原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他們的生活保障將由社會失業保險基金負責。2000年將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下崗」職工人數將達500萬人。這個數字已經接近1999年末時我國的社會登記失業人口(670萬人)。
1997年,我國繳納失業保險基金的單位60.3萬個,參加失業保險的總人數為7961萬人,占同期城鎮從業人員17705萬人的45%。1997年底,失業保險基金共節餘97億元。由於「下崗」職工將很快歸入一般失業保險范圍,從1999年1月起,失業保險繳費標准從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提高到3%。1998年我國的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總額為5l億元,其中,發放失業救濟金20億元,醫療補助金0.7億元,喪葬費76萬元,撫恤金300萬元,轉業訓練費6.6億元,其他19.7億元,管理費4億元。共有158萬人領取了失業救濟,人均失業救濟水平為1291元。1999年我國參加失業保險的職工人數達到9900萬人,比1998年增加1900萬人。同年失業保險基金收入為125.2億元,比1998年增加56.8億元。當年基金支出91.6億元。其中失業保險金支出32.7億元,用於醫療補助、喪葬補助和撫恤金等支出的部分為1.42億元,當年基金節餘33.62億元,累積節餘159.85億元。
根據物價和工資水平推算,2000年人均救濟水平可能會達到1400元。如果2000年由「下崗」職工轉換而來,新增500萬人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口,那麼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將至少要增加70億元。從1999年失業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看,在2000年,我國的社會失業保險基金可能將開始出現較大收支赤字。
2.養老保險基金現收現付制度可能難以長期維持
1999年,我國全國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為1965.12億元,支出1924.85億元,當年節餘40.26億元。全國累積節餘733億元。但各地區出現嚴重不平衡。經濟發達程度較高的沿海7個省累積節餘454.76億元,佔全國節余總量的62%。與此同時,有16個省出現了收不抵支的情況。以1999年的支付水平計算,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累積節余只夠支付養老金5.06個月,比1998年減少了1.72個月。1999年我國全國養老金收繳率為93.25%,比1998年提高了3.01個百分點。1999年全國月人均離退休費為494元。當年實繳養老保險費與繳費工資之比為21.56%。
我國目前實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1997年才開始實施的。按照這個制度,職工的養老金將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個人帳戶養老金,籌資按職工本人工資的11%繳費,其中企業負擔3%,個人繳納8%,長期積累,退休後,每月按總積累額/120計發;另一部分基礎養老金,相當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20%,籌資仍沿用現收現付模式,由企業按工資總額的5%繳納。目前與這個制度相應的最大問題是,在新制度實施前已退休的人員和新制度實施前參加工作的在職職工的個人帳戶養老金中沒有先期的繳費積累。這部分人的養老金只能依靠養老保險基金的現收現付。而這部分人在新制度實施前領取的工資中已經作了養老金的扣除,這部分扣除在原有國有經濟的體制下被用作了投資。這就是我國體制轉軌過程中支付與企業對養老保險基金的隱性負債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採取了長期加大企業統籌費率的辦法,期望逐步消化隱性債務。這個改革方案面臨的挑戰是,目前的企業既要為新制度下的在職職工積累養老金,又要為原有制度下欠繳的個人帳戶提供基金,形成了嚴重的雙重負擔,據預測,如果企業完全承擔這種雙重負擔,我國企業對養老保險基金的繳費率從2000年到2030年將持續高達35%左右。這顯然是企業無力負擔的。
從目前學者討論的情況看,我國應對這一挑戰的主要思路集中於三個選擇。(1)出售部分國有資產,用國有資產的變現收入補充個人養老金帳戶。(2)發行20年至30年期的超長期國債,用財政的發債收入補充個人養老金帳戶。(3)通過開征利息稅等新稅種,並指定新稅種收入用於補充養老金收入不足。事實上這三個選擇可能需要同時採用才能應對可能的養老保險金支付危機。
3.企業經營狀況不良導致保費不能足額收繳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面臨的另一個難題是由於國有企業的經營狀況普遍不良,養老保險基金一直不能足額收繳。一些處於虧損狀態的企業無力繳納或以各種方式拒繳。1998年有些地區的收繳率(實際收繳額占應收繳數額的比例)甚至降至50—60%。不少地區已出現養老金收不抵支,進而導致越來越多的養老金拖欠問題。有關統計結果顯示,至1998年3月底,全國共拖欠離退休人員養老金46.79億元,涉及離退休人員283萬餘人;欠繳養老保險費100萬元以上的企業近5000家,欠繳金額170億元;欠繳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近200家,占同期欠繳的48%。截止到1998年底,全國共欠養老保險費359億元。這種狀況在1999年仍未得到有效扭轉。從2000年的情況看,由於市場狀況有所改善,這種欠繳情況估計會有所好轉。但總體上看,養老保險費不能足額收繳的難題仍將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存在。
4.老齡化社會加速到來,社保體系面臨提高繳費率的壓力
我國養老保障體系面臨的最大挑戰是老齡化社會的加速到來。統計結果顯示,從1991年至1996年,全國參加養老統籌的在職職工數年均增長4.3%,而領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員數年均增長9.0%;參加養老統籌的在職職工的負擔系數由1991年的0.21提高到1996年的0.26.從今後情況看,這種趨勢還在進一步加劇。為支付中老年職工養老需要的繳費率也會進一步提高。這很可能會導致一種惡性循環:企業的繳費率越來越高,也就有更多的企業無力繳納或拒繳,為維持支出壓力,則需進一步提高繳費率,直至最後出現收繳和支付危機。目前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超過1.26億人,占總人口的10%以上,到2025年,老年人口將達到2.8億人,占人口總數的比重將達18%,到2050年將達到4億人以上。
5.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與保值增值仍未找到完善的解決方案
目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中,一個長期性問題是保險基金缺乏安全、有效的投資方式。從發展過程看,我國的社會工資水平上升較快,從而養老保險金的支付額也將不斷提高。如果再考慮到通貨膨脹因素,個人帳
戶積累部分的基金迫切需要有安全、穩定、且收益率較高的投資方式以實現保值和增值。在1999年以前,我國的保險基金幾乎只能用於銀行儲蓄或投資於國債。由於從1996年以來,我國一年期儲蓄存款的利息率水平已經從10.98%降低到2.25%的歷史低點,國債利息也發生了相應降低。儲蓄或投資國債的收益已經微乎其微。在2000年,保險基金被允許進入證券投資市場,但為規避風險,只能投資於市場中的「證券投資基金」,不能直接地進行股票投資。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基金缺乏獲取投資收益的渠道,實際上面臨很大的未來支付風險。近來,我國很多學者以及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人員都在呼籲,我國應允許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股市,以鼓勵發展投資型保險產品,而非間接通過購買證券投資基金進入。估計在不久的將來,保險基金,其中包括政府控制的社會保險基金和商業保險基金都有可能被允許進入股票投資領域。
三、主要政策展望
2000年3月,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在九屆人大三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就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提出了六方面的政策措施。其中,一是要堅持和完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三條保障線」制度,企業再就業中心要向下崗職工按時足額發放基本生活費,並代他們繳納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金。二是企業和社會籌集不足的部分,財政要予以保證。對確有困難的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中央財政將繼續給予支持。三是各地方務必加強對社會保障資金的監督,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保證專款專用。四是要依法擴大社會保險的覆蓋面和提高保險費征繳率。在城鎮強制推行以養老、失業、醫療為重點的社會保險。五是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預算要適當調整支出結構,增加社會保障支出比例。六是要採取多種措施加快勞動力市場建設,逐步使下崗職工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保障基本生活,轉向享受失業保險,走向勞動力市場就業。
從目前看,2000年及以後一段時間內我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目標與具體措施將集中於以下若干方面。
1.實現養老金社會發放
我國前期在養老保障方面的一項重要改革措施是基本養老保險金由行業統籌全部移交地方管理。在80年代的改革開放初期,我們曾將由企業負責發放的養老金改革為由企業所在的行業統籌。但這種行業自成體系的管理體制,難以實現更大范圍的風險共擔。而且,同一地區同類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有高有低,也影響到人們的社會公平預期。從1998年9月起,基本養老保險由行業統籌移交給了地方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即實行統一的地方統籌。原來實行行業統籌的鐵道、交通、電力、水利、郵電、民航、石油、中建、有色9個行業和銀行的養老保險基金統一實行了地方管理。在地方統籌的基礎上,1999年,我國開始推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改革。即將原來通過企業發放的養老金改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通過省銀行、郵局等發放到離退休人員手中。這樣做不僅減輕了企業的負擔,還可以使離、退休人員不受企業的一些行為或經濟效益的影響,通過養老金的社會發放來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資料,1999年末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率已達到80%以上的地區有6個:上海市100%,福建省91.4%,山東省89%,陝西省84%,雲南省83.6%,重慶市80.8%。在2000年中,退休人員與企業事業單位相脫離、養老金社會化發放以及退休人員由社區管理服務的工作將在全國普遍推開。
2.強化養老金征管
2000年全國企業離退休人員將增加200萬人;總數將達3100多萬人,養老金全年支出預計達2000多億元。要保證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需要採取進一步的切實有力措施強化養老基金征繳和開辟新的籌資渠道。對過去屢次發生拖欠的地區、企業應當實施重點監控。因歷史原因拖欠的基本養老金,有關責任機構和企業應盡快補發。在強化養老基金征繳方面,對生產經營正常、能夠正常發放工資的欠費企業,要逐戶追繳欠費;對有資金能力而拒不補繳的單位,應當堅決依靠法律手段征繳。要爭取在2000年末使全年的養老基金收繳率達到90%以上。
3.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
2000年的另一項重點工作是要在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上取得新的突破,力爭實現城鎮養老保險全覆蓋。其中,要特別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工作力度。估計這些企業中的參保人數將增加1200萬人。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為扶持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2000年1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已發布規定,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存入銀行個人帳戶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在稅賦優惠的基礎上,2000年我國在加強社會保障體制建設方面的政策措施還可能包括如下幾個方面:(1)增加社會保障方面的財政支出。1999年l—10月份,政府在社會保障方面的財政支出比前一年同期增加了391.7%,2000年財政支出中的社會保障支出將繼續進一步地成倍增長,主要是增加對失業人員、離退休人員和其他需要救濟居民的支出。(2)強化社會保障資金的徵收,重點解決基本生活保障和養老、醫療、失業保障金不到位的問題,努力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3)通過減持國有股股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或發行長期國債的方式,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採取非常措施彌補由於歷史上國家對職工的「隱性負債」而形成的資金缺口。此外,從目前看,至少對一些下崗、事業人口集中的老工業基地、西部經濟落後地區,中央財政補貼仍是必須的。各地也已普遍將最低生活保障金列入當地財政預算,支持省內欠發達市、縣以及省屬企業職工的最低生活保障。
5.建立現代化的管理系統
為確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民政部已開發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軟體」,正在全國推廣應用。目前,我國地級以上的城市已初步建立起計算機管理網路。估計在今後一到兩年的時間內,計算機管理網路將擴展到全國所有的縣、市、區,最終形成全國性的現代網路規范管理。
6.繼續因地制宜地推進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體系
作為一個農業大國,只有將現有的8億農民劃歸社會保障網,我國的社會保障才能成為一項完全意義上的基本社會制度。目前民政部已經承諾,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將列入民政部2000年的重要工作日程。其總的思路是因地制宜,穩定推進,不搞「一刀切」。已經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方,在管理和操作上可借鑒城市的管理經驗,使之進一步規范化和科學化;尚未建立這一制度的地方,要繼續做好調查研究和摸底測算工作,為今後工作的開展做好准備。
7.加快醫療保障體系的改革步伐
目前我國的醫療保險體系發展相對滯後於失業及養老保險。1999年我國全國確定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的只有28個省(市)。到1999年底,全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為594萬人,比1998年增加83萬人。同時,有23個省開展了大病醫療費用和離退休人員醫療費用社會統籌,參保人數為147l萬人,比1998年增加383萬人。今後一段時期內需要進一步強化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的發展。但總體看,醫療保險的發展落後於失業與養老保險發展的現象將可能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存在。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㈦ 如何應對人口老齡化給養老保險帶來的壓力

2005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浮出水面。2006年1月1日,養老新政開始實施,在擴大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做實個人賬戶、調整新的計發辦法等方面提出了實質性舉措。直面二十年養老保險改革難題,養老新政開始步入艱難的攻關戰。

老人:新政影響不大

老章是名退休幹部,正如一首歌里唱到的,「幹了一輩子革命工作,也該歇歇了。」如今的他,每天遛鳥、打太極拳、跳健身操,生活過得悠閑自在,而支撐他幸福晚年的經濟支柱,則來自於他現在每個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

而老章的大學同學老汪的晚年境遇則大不一樣。老汪退休前是一家企業的工程師,他現在的退休金還不到1000元錢,支撐一家人的生活只能說是勉強夠用,為了下崗的孩子和自己的晚年著想,老汪在退休之後又去一家企業當起了會計。

對於中國大多數的老年人來說,老汪的情形更代表了大多數普通老人的養老現狀,日子過得拘謹而節制,和想像中的幸福生活還有一段距離。

「這次的養老金改革對老人的影響不大,就是說目前老人能拿到的養老金不會有任何變化,既不會減少也不會增加。」

這是專家的看法。

實際上,這次養老新政的出台,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保證離退休老人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據了解,為了離退休老人的養老金發放,近五年來,中央財政基本養老保險的轉移支付補貼金額高達2093億元。

據了解,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各項繳費比例已高達40%,在亞洲地區僅次於新加坡。為維系這一制度的正常運轉,不得不挪用在職職工的個人賬戶資金,形成了約7400億元的空賬,並且每年還在增長。

養老保險制度轉軌中出現的最大難題,就是巨額「隱形債務」問題。數據顯示,截至2005年底,中國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虧空達8000億元,且每年以1000多億元的規模持續擴大。

中人:養老新政的受害者

「20年以後等我老了,能領到的退休金會因此變少嗎?」在一家企業工作的馬勇對自己的未來有些悲觀。已過而立之年還在為事業打拚的他並沒有過多地考慮自己的養老問題,但他對自己未來養老金是否會減少顯得十分在意,「到那時候,社會上競爭壓力肯定會更大,養老金要是少了,生活質量如何保證?」

「改革意味著政府將通過提高社會統籌的比例來籌集更多的資金,以支付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專家的看法是,在基礎養老金不變的情況下,個人賬戶規模的縮小,將使在職職工未來的養老金水平縮水。

有人算了一筆賬,假設一名養老新政實施前參加工作且在新政實施後才退休的職工,如果他的平均月薪3000元,養老保險繳費期限為10年;再假設10年後本地月平均工資是3000元,那麼退休後,他在政策變化前後各能領到多少養老金呢?

如果按養老新政之前的養老金政策看,這名職工在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養老金是880元;如果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即實施養老新政後,那麼他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養老金690元。

也就是說,在養老保險制度調整後,這樣的「中人」職工每月的養老金少拿了190元。對此,「新政」給出的應對辦法是,國家將專門對中人發放「過渡性養老金」,這可以理解為是一種補償,但發放標准和形式尚未有明確規定。

有關專家認為,「中人」在改革前並無個人積累,這意味著國家對這部分人負有「隱性債務」,「養老新政」實際上是通過犧牲在職一代的福利,來保障退休職工的福利。而且,再過30年,現在在職的一代人將到退休年齡,中國將進入人口老齡化的頂峰。屆時,在個人賬戶養老金積累不足的情況下,為了支付日益增加的養老金,如果政府仍然採取現行的政策,即進一步縮小個人賬戶比例,提高社會統籌比例,將使未來工作的新一代個人賬戶養老金進一步減少,最終可能使養老金制度完全成為現收現付制。從養老金支付的自身規律看,中國作為一個人口眾多而收入水平相對較低的大國,沒有積累的養老金制度難以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巨大挑戰。

新人:養老不易

李楠可以說是一個新新人類,80後出生的他剛剛參加工作還不到3年,但每月2000多元的工資還不夠自己用,談到養老,他就一臉愁容,年輕時攢不下錢,老了以後怎麼辦呢?

剛參加工作的劉志堅最近一直在和同事討論這樣一件事情:自己結婚以後,如何來照顧雙方的老人,雖然父母一再告訴他不用擔心他們的養老問題,但劉志堅還是覺得父母加起來不到1000元的退休工資在現在這個社會越來越不夠用。

目前中國60歲以上的人口已經超過了14%,到2030年,中國人口結構將從現在的15個勞動力供養1個老人變為3.3個勞動力供養1個老人。老齡化社會的到來將使得養老成為一個大問題。

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一位學者認為,西方國家進入老齡時期一般都花費一百年左右的時間,而中國從控制生育到進入老齡化只用了18年時間。「我們這個社會『未富先老』,所承擔的養老責任越來越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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