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招養老女婿的法定要求 招養老女婿的法定要求
和娶媳婦都是一樣的 法律上沒有養老女婿的概念
㈡ 養老女婿啥意思
一種婚娶俗稱。指入贅者。凡家中只有女兒沒有男兒,不願女兒嫁出而招入女婿的稱為養老婿,也稱招仔婿。
凡養老婿,男的要改用女家的姓,女的要改男的姓;兩人生下的子女則一律用女家的姓。也有的男女雙方不改姓,只讓其生下的子女用女方的姓。這種女婿在家庭中同兒子一樣享有同等的權利和履行同等的義務,但在宗族活動中,除對直系親祖外,祭先祖時僅是參加者的一員,不能做主持人。另一種形式是,男女雙方不必改姓,都有繼承雙方父母產業的權利和履行贍養雙方父母的義務,其兒女有用男方姓的也有用女方姓的,稱為半招嫁。還有一種形式是,如果丈夫死了,女人不願再嫁而招入新的丈夫的,俗稱疊牆頭。這種形式,男女有改姓的也有不改姓的,但其兒女均用前夫原來的姓。這種女婿與養老婿一樣,其權利和義務相同。過去由於宗法觀念作祟,養老婿、半招嫁、疊牆頭中的男人在社會上均受人歧視。如今提倡男女平等,在贍養方面都是雙方的,因為現在獨生子女多了。
㈢ 法律規定養老女婿可以嗎
女婿對配偶的父母不承擔贍養義務,但是女婿有協助配偶贍養的義務。如果女婿自己主動承擔贍養義務,法律並不拒絕。並且如果喪偶女婿承擔了較多的贍養義務,可以作為第一繼承人繼承遺產。
【法律依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㈣ 岳父岳母要來女婿家養老,他們是主人還是客人。求高人指點:怎麼辦
他們是客人,但作為女婿你要讓他們有主人的姿態,讓他們沒有壓力自由輕松一點,因為岳父岳母去女婿家可能會有一點不自在,所以你要想法讓他們放鬆,就像在自己家一樣
㈤ 女婿有沒有義務養老
「養兒防老」是很多人的一種意識,經過了幾千年的形成,已經根深蒂固地存在於人們心中。而事實也是如此,贍養自己的父母,是每個人都有的責任。
可是,現在就有一個問題擺在了一些人的面前:女婿有沒有義務養老?
所以,在這里討論「女婿有沒有義務養老」這個問題是沒有多大的意義的,因為有的婚姻本就是搭夥過日子,自然是不會贍養了,而有的婚姻就是真的天賜良緣,那就會贍養了。
如果你與那個男人關系不好,就別指望著他會贍養了,白費心思。如果你與那個男人相親相愛,你不說,他也會贍養的。
㈥ 女婿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嗎
昨天,有網友在後台留言,吐槽自家老公。吐槽什麼呢?就是她老公不願贍養自己父母。他倆都是獨生子女,婆婆生病的時候,她盡心盡力地照顧,都快住進醫院照顧了。因為在她看來,自己和老公結婚之後,他的父母也就是自己的父母,自己當盡心盡力。同理,自己的父母,老公也該是一樣的態度。
而在今年,自己爸爸在醫院開刀住院,需要他們照顧的時候,老公卻以女婿對岳父母沒有贍養義務而拒絕。並在之後告訴她:「等你父母老了,你自己贍養他們,我沒有這個義務。」聽到這話,網友就炸了,作為女婿,怎麼沒贍養義務,我就該幫你照顧你爸媽?
所以網友就很不理解,這當女婿的,真的就沒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嗎?針對這個問題,很多人都不太理解。畢竟,在多數人的觀念里,婚後都有一起贍養彼此父母的義務。那法律上到底是如何規定的呢?看完下面的你就明白了。
家人之間互幫互助,才能長久
一家人,很難把所有事都分得清清楚楚的。並且一家人最重要的就是,你難的時候我拉你一把,我難的時候,你拽我一下。這樣互幫互助的關系,才能長久。若只考慮自己,那當自己需要幫助的時候,也無人幫自己。家人之間互相幫助,才能長久。愛對方,就會愛對方的父母。
㈦ 女婿有沒有義務一定要給老丈人養老,你怎麼看
關於養老的問題其實挺復雜的,100個家庭不說有100種情況也有50種情況:有不需要小孩撫養的(老人有收入,身體健康),有補貼孩子的(老人收入多於孩子的),有兒子養的、有名義上兒子養實際上是女兒們養的(住在兒子家,但錢是女兒們給的),有兒女們共同撫養的,也有女兒養兒子不養的,還有隻有一個人養而其他子女不養的……等等,因為老人的情況不一樣,子女的情況不一樣,每人的觀念不一樣,結果當然不一樣,以傳統觀念和道德理念其實並不能解決一切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不合理自然要鬧矛盾,要調解改變。至於樓主說的情況,女方的父母還是蠻年輕的,如果是真心幫助小孩的,到哪家都是個寶;如果坐著那兒等吃,我想哪個子女都難容忍。總體上來說,父母是子女共同撫養的,大家一定要坐在一起商量的,生活費怎麼給、醫療費怎麼給、怎麼照顧,父母是獨立生活還是輪流在子女家居住還是只在一個子女家居住,很多事情是要丑話說在前的,包括父母財產分配等等都是這樣。像樓主說的那樣一定要小女兒一個人養那肯定是沒道理的,別說要男方出錢,就是不要男方家出錢、做上門女婿也沒這個道理。樓主所說男方經濟實力一般,更要慎重考慮,不要輕易答應,一定要量力而行想清楚,婚是要結的,但不平等的待遇一定是不能抗的(不要到時候你想扛也抗不了),任何事情大家都是能坐在一起說清楚的,也許各人有各人的理,但始終還是有公理的。不要迷信法院,不管什麼問題最終還是靠自己的。
㈧ 養老女婿和上門女婿區別
法律上女婿就是女婿 沒有上門女婿和養老女婿一說
㈨ 女婿有沒有義務養老為什麼
子女都有同等贍養老人的義務,這句話中的女字,指的是女兒,不包括女婿。女兒女婿雖是一家人,一個鍋里吃飯、一起掙錢養家糊,但是,雙方與對方家長的法律關系是不一樣的,既有鋼性的一面,也有德性的一面。鋼性方面的,法律規定有就必須有,法律沒有規定的就沒有。德性方面的可有可無,全看德育、關系、外部因素干涉。假設女兒沒了,只能憑女婿的情份了,不存在義務的強制。
㈩ 女婿養老可以嗎
可以養老,但要你的女兒和他關系好,不然誰會養一個與自己無親無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