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沒交過養老保險的怎麼交
法律分析:如果個人參加社會保險,就應當按照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的辦法執行。養老保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失業證和2張1寸照片,到當地的社保中心的營業窗口辦理。自由職業者,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B. 以前沒交過養老保險的,現在怎麼交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中斷了不是以前的就白交了,養老保險是按月累計到年限。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五十四條 國家完善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機制,支持鄉村提高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標准正常調整機制,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國家支持農民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鼓勵具備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業產業化從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國家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等社會救助水平,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年人以及殘疾人、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支持發展農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
C. 個人如何交養老保險從來沒交過,都需要什麼材料
摘要
D. 農村沒交過養老保險的怎麼交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農村戶口人員是不能正常購買社保的,只能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E. 沒交過養老保險的第一次交怎麼辦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9-26
F. 養老保險以前沒交過不知道現在怎麼交
以前交過社會養老保險,可是中間有幾年沒交,現在想續交,但中間沒交的幾年不補是可以的,只要勞動者繳納滿15年,到了退休的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的。
個人如何補繳養老保險:
一、自由擇業人員需攜帶本人城鎮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復印件。
二、解除勞動關系人員需本人城鎮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復印件,本人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以及復印件。
三、失業人員需本人城鎮戶口簿、身份證以及復印件、本人失業證以及復印件。
四、個體工商戶需營業執照、身份證及復印件。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G. 五十多歲了養老保險還一次都沒交過要去哪裡交
摘要 可以去你們當地的社保局帶上你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一寸的白底照片就可以繳納了。
H. 養老保險三年沒交想續交應該怎麼辦
關鍵是:你現在距離退休年齡還有幾歲呢?之前交了10年,現在還是可以到社保局續交的,再補交5年就達到要求的年限了,中間那十幾年的不能補交。但是退休工資遠遠達不到你連續繳納15年的水平,因為中間的滯納金、退休金系數等等有很大的影響。續交以後當然要每年都要交了,一直交到退休為止,如果到法定退休年齡任然達不到繳費的最低年限(15年)的,可以適當延長,也可以申請一次性返還。
具體的辦理程序你還是到遵義縣社保局咨詢吧,他們能查到你的繳費記錄,也能給你提供較好的繳納建議。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I. 沒有交過養老保險的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