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裡麵包括哪些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
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
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 包下來" 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商業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
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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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第三章基本醫療保險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⑵ 什麼是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指的是一個人因為年齡或其他因素從職場退出時,公司或僱主必須給予退休雇員的一筆較大額酬勞。這筆金額,雇員可以選擇要一次提領全額(一次性退休金),或是分期以年金(終身俸)方式領取。
退休在不同的國家及職業有不同的法定年齡或工作年資,滿此年齡或年資的職員,被視為應該退出職場,將位置讓給年輕人。此時僱主必須給予一筆大額金錢作為勞工勞苦一生的獎勵,並以此作為不工作後的養老生活費和醫療費來源。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由於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90年代才開始逐步建立,因此過渡性養老金作為一種過渡性安排,不是每個人都享有的。
只有在《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參加工作,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才享有過渡性養老金。
即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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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端
近年來由於世界市場競爭的激烈化,使得有些企業為了降低人事成本,避免付出大筆退休金給退休的員工,而以工讀、人力派遣等非常規僱用取代正職員工(但企業仍不能規避為工讀、人力派遣員工,依勞退新制提撥退休准備金)。
甚至以各種手段,如任意調動工作、減薪或是逼退等,讓屆退勞工自行離職逃避退休金給付而造成許多社會問題。尤其是部分國家的退休金計演算法偏向長期在同一僱主下工作的勞工,所以當資方倒閉或是轉換資方時,退休金的年資計算引發很大的紛爭,常常勞工都是受損的一方。
有些國家採用制度改革法律防止這些行為,並推動國民年金等年金式國民保險制度,由政府託管定期提撥的金錢,等勞工退休後由政府將退休金轉交勞工,以加強基本的保障。
⑶ 人老了到底應該靠誰養老最可靠
個人認為:過去養兒防備老,現今養兒防肯老。
當今金錢至上,忘恩負義的文明社會里:兒子兒媳女兒女婿有時間,有愛心,有耐心養寵物狗,也沒時間,沒愛心,沒耐心,沒良心來養生他(她)養他(她)的父母雙親!
不管你是工人或者是農民,如果沒有足夠的退休養老金,就應當在還能工作掙錢的時候,未雨綢繆,為自己積蓄必要的存款,以備將來養老之用。絕不可把自己養老的錢,也全部無私奉獻給子女。而現實中,這種無私奉獻的父母實在太多太多,最終老無所養,成為老年人生的悲哀。
手中有錢,心中不慌。不想給兒女添煩添亂,不想給自己找不自在,最好的去處,就是養老院。那兒才是養老的樂園,有無微不至的關懷和照顧,衣服臟了有人洗,病了有醫護人員及時照料,房間干凈的象賓館。平時還有許多的老年朋友一起聊天娛樂、打牌下棋……
⑷ 問沒有退休金的人老了靠什麼生活這個問題,是神經病嗎,為什麼有人說問這個問題是神經病
沒有退休金的人老了靠什麼生活,這個問題是個什麼樣的問題,是中國以後的社會大問題。說問這種問題的是神經病的,也有點偏激了。現在大部分人都不是在有保障的國企單位或者公務員什麼的,很多都是普通的打工仔,他們以後的保障肯定不如有國企那些的單位。說實話,中國的養老社會體系那些也還很薄弱,並不能夠保障到每個國民。所以,養老什麼的,有些人會說到時老了有兒女養老,這個是可以的。不是所有人都有養老退休金那些的話,這部分人養老的確是要兒女負擔一下的。關於養老問題,是個社會大問題,不是一句兩句可以說好的。每個人的情況不同,以後養老的話也不同的。不管怎麼樣,沒有退休保障那些的人啊,還是老老實實賺錢,該幹嘛就幹嘛,以後的事情誰也無法預測。做好現在的自己吧。
⑸ 老了養老金,老了退休金,退休養老金,退休退休金
養老金和退休金是一回事嗎?有什麼區別?
其實一般來說,我們大家領取的都叫做養老金。養老金的發放來源就是大家交納的養老保險所匯集形成的基金。
依據我們社會保險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可以每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
所以說,我們現在普遍的企業職工,領取的也是都叫養老金。
2014年10月,我們國家實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開始交納保險,因此,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領取的也叫做養老金。
沒有交納社保之前,其實,只是個人不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而已。
社會保險法規定,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工人,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退休金是怎麼來的?現在我們領取的都叫養老金了,退休金是怎麼回事呢?其實叫退休金也不對,應該叫做退休費。它的來源實際上是我們的國發1978年104號文件,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里邊明確規定。工人和幹部退休以後,每月發給退休費。
這里稱謂是發給。由於當時特殊的歷史背景,1978年我們都是全民所有制企業或者國家機關,沒有現在各式各樣的用工主體。以前的時候,我們的工人幹部都是需要國家供養終身的,也就是用工主體承擔退休後的養老責任。
現在設立養老保險基金之後,我們已經逐漸有國家供養,轉變為社會供養。養老基金有社會籌集承擔。
其實,現在我們國家還是有存在一部分領取退休費的幹部。主要就是以前離休的老工人,2014年10月以前退休的事業單位老人。
所以,養老金和退休費的區別就在於出資主體的不同。總體來說,退休費已經是歷史的產物了,會漸漸消失在未來的時間長河裡,未來我們都是需要領取養老金的。
⑹ 養老金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第45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49條第3款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該條第4款還規定:「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二、制定和修訂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是針對老年人這一特殊群體的保護、保障制定的專門性法律。 為了切實保障老年人權益不受侵犯,2013年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改時增加了新的規定:即除增設了老年監護制度外,新法在家庭贍養與扶養方面還作了較全面的增添:一是對家庭養老作了重新定位,將現行法「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修改為「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二是進一步明確了贍養人對患病和失能老年人給予醫療和照料的義務;三是針對現實中老年人住房等財產權益易受侵害以及老年再婚配偶法定繼承權難以保障等問題,進一步加強了對老年人財產權益的保護;四是充實了精神慰藉的規定,把「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將屬違法;五是增加了有關組織應當對不履行義務的贍養人和扶養人予以督促的規定;六是原則規定了國家建立健全家庭養老支持政策。此外,還完善了贍養協議的相關規定,增加了禁止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同時,修改後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確立了對常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埠老年人實行同等優待的原則,倡導全社會優待老年人。修改後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還首次增設宜居環境一章,重點規定了無障礙環境建設,無障礙是老年宜居環境的一個基本要求,這主要是考慮到殘疾人中有相當一部分是老年人,老年人隨著年齡增長所面臨的失能或者殘疾的風險會逐步提高所致。此外,修改後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還對老年友好型城市以及老年宜居社區建設作了規定。
三、在民事法律中有所體現。比如,《民法通則》第104條第1款規定:「婚姻、家庭、老人、母親和兒童受法律保護。」
四、《婚姻家庭法》有明確要求。該法第2條第2款規定:「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全法權益。」第21條第1款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該條第3款還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五、《勞動法》第70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第73條規定: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1、退休;2、患病、負傷;3、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4、失業;5、生育。
六、《刑法》第261條第1款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⑺ 養老保險和重大疾病保險
重大疾病保險在不幸出現大病後,一經確診,就可以拿到賠付金;醫療保險則要根據治療的費用單等證明材料作為憑證進行報銷。下面為大家推薦《2017年重大疾病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區別,二者該怎麼選擇》,歡迎閱讀。
2017年重大疾病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區別,二者該怎麼選擇
重大疾病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為保險對象,當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時,將診斷證明及相關證明資料提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按照購買的額度進行賠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
重大疾病保險的最基本的功能就是治病。它保障的是在不幸出現重疾後,給予巨額醫療費用。目前來說重大疾病的治癒緩解率不低於90%,而它的目的除了給予大額的醫療費(包括檢查費、手術費、病床費等)之外,還能保障在結束常規治療之外的恢復費用(包括康復、營養、護理等費用成本)、因病不能參加工作導致的收入損失以及家人的後續生活保障等等。因此,重疾險保險的還是人的生命的長度問題。
醫療險:
醫療險:是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治病花費醫療費用後,將醫療費單據和相關證明材料提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在保障范圍內賠付報銷的一種保險。特別提醒的是實際的保險不能超過花費報銷,一般來說是社保報銷的補充,來解決社保不能報銷的醫療費用。
根據目前的主流醫療保險產品來看,主要分為門診醫療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
按照醫療保險報銷來看,主要分為費用型醫療保險和津貼給付型醫療保險。
其中,門診醫療保險是解決小病,住院醫療保險主要用於大病。目前的醫療保險產品以費用型為主,也有津貼給付型。就像根據你的住院天數和手術的大小,進行定額報銷補貼,與實際發生的費用無關,每天大約幾百元吧,根據你買的津貼給付型保險了,但是對於大病住院來說,作用並不大。
醫療保險是社保的補充,當然也就能保險社保內的,也能報銷社保外的,這是值得注意的一點。還有就是醫療保險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治病,主要用於疾病的治療費用,對於後期的康復等其他損失一概不賠付。
重大疾病保險和醫療保險該買哪一個?
相同點:
重大疾病保險和醫療險都屬於健康保險,都是用於治病的,都可用於醫療費的保險。
不同點:
1.賠付時間不同
重大疾病保險在不幸出現大病後,一經確診,就可以拿到賠付金;醫療保險則要根據治療的費用單等證明材料作為憑證進行報銷。
2.賠付額度不同
重大疾病保險是根據你買保額進行賠付,與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無關。假設買了100萬保額的重大疾病保險,當發生了重疾之後,滿足保險合同的賠付,那麼就要賠付你100萬。至於錢你用於何處,與保險公司無關;
醫療保險是根據你在醫院治療所發生的實際費用進行賠付,特別提醒的是進行過社保保險和「免賠額」以下的費用都不給保險。每款醫療保險都設有免賠額,一般有0元、1萬元等設定。同時醫療保險有嚴格的保險規定,而且我們報銷費用不能超過實際發生治療總費用。
3.保障時間不同
保險市場上大多數的重大疾病產品都為長期型保險產品,而醫療保險多為1年期的短期型保險產品。長期重大疾病產品一般保障為20年、30年、50年甚至終身,而短期醫療保險產品多保障1年。
4.保費不同
長期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是按時繳費,同值繳費,不會隨著你繳費年限增長,而出現保費增長的現象;短期醫療保險產品通常會隨著年齡的增長,保費也會增長,而且短期醫療保險產品多為不續保產品,就是購買了一年之後,第二年可能就不給續保。同樣的兩款產品,其中一款承諾續保,那麼相對的承諾續保的產品會比不承諾續保的保費高,免賠額也會高。
看完上面的異同,我們大致了解了重大疾病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區別,從風險發生的幾率來看,醫療保險比重大疾病發生的幾率要高,但是呢,隨著重大疾病的年輕化,重大疾病發生的幾率在逐年上漲,所以重大疾病保險不可忽視。
重大疾病適用於所有人,醫療保險其實也適用於所有人,但是醫療保險更適用於有特定需求的人群,像有牙科疾病、婦科疾病等人群,這樣根據需求去購買,性價比也比較高。而重大疾病保險由於是長期險種,保障是未來我們身體有可能發生的風險,對每個人來說都比較重要。
這位用戶在兩者之間舉棋不定,其實重大疾病保險和醫療保險互為補充,並不沖突。一般來說,在經濟條件可以的情況下,重大疾病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購買,如果經濟條件有限的情況下,先購買重大疾病保險,等手頭寬裕了再補充醫療保險。所以建議用戶兩者都購買上。如果只買的一種的話,建議購買重大疾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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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和退休金有什麼區別,您真的清楚嗎?
退休金和養老金有4大不同
概念不同
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繳費方式不同
退休金和養老金最大區別就是繳費問題。
退休金由單體或企業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繳費即可享受。
而社會養老保險費用一般由參保人員的單位代扣代繳,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往往遵循統一的繳費准則。
資金渠道不同
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
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
領取方式不同
退休金和養老金有什麼不同之退休金的領取方式: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職工退休後一次支付退休金,企業支付退休金後對職工退休退職無任何給付義務,後者指在職工退休後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社會養老保險金由政府部門機構統一發放,養老金的領取問題方面,對每個社會成員有統一的養老金領取規則。
符合什麼條件才能領取基本養老金?
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②已參加養老保險並繳納保險費;
③繳費(含視同繳費)至少滿15年。
每人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數額
為什麼不一樣?
每位參保的退休人員,都能領取基本養老金,但數額不盡相同。具體來說,養老金數額出現差異主要有以下原因:
①工齡不同。一般來說,工齡越長,累計繳費年限就越長,養老金就越多。
②工資不同。工資越高,繳費基數就越高,養老金就越多。
③退休年齡不同。退休年齡越晚,繳納的養老費用越多,養老金就越多。
④各地社會平均工資不同。當地經濟越發達,在職職工平均工資就越高,依次計發的養老金就越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⑻ 哪些病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什麼病可以提前退休,職工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就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8)老養老金應硬病有哪些擴展閱讀:
提前退休的條件:
1、工作年限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小於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事業編制人員,本人自願申請,經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業單位標准核定養老金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或工齡25年以上的人員,如本人自願,經組織批准,可以提前離崗。
3、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3周歲、女年滿48周歲(女性工人4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經本人申請,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市有關部門批准後,允許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