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贍養老人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我國是一個具有傳統美德的國家,歷來以撫養子女贍養老人互相幫助等為美德,其中贍養,是指子女對父母的供養,在物質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我國關於贍養老人的法律法規比較完善,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該條是遺棄罪的具體規定。
一、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絕贍養。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5條第1款規定:「贍養老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由此可見,贍養人的贍養義務是由法律明文規定了的,贍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同樣,在贍養老年人這個問題上也是不能附加任何條件的。
父母將孩子養育成人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情,尤其是為人父母之後,更加理解自己父母的良苦用心。所以當自己撫養孩子之後,更應該對於自己的父母起到一個贍養義務。不僅要在物質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而且對於患病的老年人,應該也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不能讓老年人住在條件低劣的房屋裡面。如果說在我們小的時候,父母讓我們住這樣的房子,我們肯定也是非常不願意的,尤其是現在父母的年齡大了,那麼對於這種老年人,我們一定要更加仔細的進行贍養和照看。
二、最好的是陪伴和金錢同時到位。
對父母和老年人來說,他們最需要的就是孩子的陪伴不要說金錢到位了,但是人從來不回來,那麼對於這些父母和老年人來說是沒有任何意義的。父母寧願你們拿回來的錢少一點,但是也多回來陪陪他們。就像小時候的孩子一樣,也不希望父母外出去賺錢,希望他們在家陪著我們健康成長。
② 贍養老人
1.無論是誰在贍養老人,5個孩子都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如果真的是其中一個人盡得贍養義務比較多,可以考慮多給,但不能剝奪其他人繼承的權利,多多少少都有的分。
2.你的二舅和妻子,現在還不能繼承你奶奶的財產,那是你奶奶那啥之後才適用的法律,如果你奶奶在生前給他們的,那叫「贈與」,「贈與」後那些財產就和你奶奶沒什麼關系了(特別是房產啥的,只要過戶手續已辦,那就徹底沒戲),如果她贈與了你二舅,那就屬於你二舅和他妻子的共同財產,你二舅死後,妻子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繼承這些財產,(配偶永遠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然後才是父母子女),從法律上說就和你奶奶沒什麼利益牽扯,而且一旦你二舅死後,這段婚姻即結束,你二舅的妻子就沒有義務再贍養她的婆婆,如果她養,那是她有良心,她不養,你也沒有辦法,畢竟強迫一個寡婦贍養婆婆從法律上沒有依據。
3.最後只剩下一條可能約束到的,那就是:「贍養協議」,如果老人和一個沒有血緣關系的人建立贍養協議:你贍養我,我死後把財產都給你,空口無憑,立字為據,最後還要有證明人,這樣的話可以。但即使是這樣,也只是約定,你二舅的妻子哪天翻臉了,我就不要你的財產了,我也不養你了,這樣從法律上還是無法約束,構不成遺棄罪,畢竟你奶奶還有其他的孩子。
4.現在看來只能指望剩下的孩子盡贍養義務了,但是,待你奶奶百年之後,遺產還是有你二舅妻子的一份(如果她沒有再嫁的話)。
③ 什麼是贍養老人
法律分析:我國是一個具有傳統美德的國家,歷來以撫養子女贍養老人互相幫助等為美德,其中贍養,是指子女對父母的供養,在物質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三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七條 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④ 贍養老人的義務內容是什麼
1、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或者租賃關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2、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3、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贍養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變化而消除。
4、子女不僅要贍養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關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給予扶助。當年老、體弱、病殘時,更應妥善加以照顧,使他們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4)什麼叫贍養老人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八條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第十九條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條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⑤ 贍養老人的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老人贍養費標準是參照當地的生活水平,結合老人基本生活、醫療、居住的需要來確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⑥ 贍養父母的定義是什麼
贍養是為人子女的法定義務,當父母年邁的時候,是需要履行贍養義務的。贍養不僅是指精神方面的贍養,還包括物質方面的,是需要支付贍養費,陪伴父母的。那麼,兩個兒子如何贍養老人?中國《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 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 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贍養義務包括物質供養,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個方面。
⑦ 贍養老人的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贍養老人的規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⑧ 贍養老人有什麼法律規定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贍養人通常需要履行對老年人在經濟上的供養、在生活上的照料以及在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一般是指,老年人的孩子以及其他按照法律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需要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患病時,還要提供醫療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⑨ 贍養是什麼意思
贍養是指子女或晚輩對父母或長輩在物質上和生活上的幫助。
贍養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1、子女父母贍養
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2、晚輩對長輩贍養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這種贍養是有條件的,即須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負擔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
(9)什麼叫贍養老人擴展閱讀
違反贍養義務的民事責任構成要件:
1、有侵權損害事實。贍養人違反贍養義務會造成被贍養人無飯可吃、無房可住、無衣可穿,流落街頭與他鄉。
2、加害行為的違法性。《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都明確規定贍養人的義務。其違法表現為不作為,即應該承擔贍養義務而不去承擔,加害行為的違法性是顯而易見的。
3、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贍養人不作為的違法行為直接引起被贍養人生活處於困境,生命垂危甚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