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職工入養老保險需要哪些證件
首先你要去社保開戶 帶著企業勞動備案手冊 一般還需要組織結構代碼證 和營業執照 稅務登記表的副業 開完戶 在可以入職工的養老保險
⑵ 買養老保險,需要什麼證件
申請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前往戶籍地街道辦或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即可。部分農村由村委會統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具體辦理手續必須依據本地養老保險政策執行。我國政府還規定單位職員離職後可以以個人身份參保。
個人第一次辦理養老保險,需要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張,直接到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進行辦理即可。
了解自己的繳費標准,一般情況下,個人年繳費養老保險的金額=年繳費基數 × 21%。其中,年繳費基數是有本人在上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進行選擇的。
基本作用
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指標的,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它的實施具有以下作用:
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
⑶ 養老保險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申請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前往戶籍地街道辦或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即可。部分農村由村委會統一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具體辦理手續必須依據本地養老保險政策執行。我國政府還規定單位職員離職後可以以個人身份參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⑷ 繳納養老保險需要帶什麼證件去
個人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
一、需要提供的資料:
1、本人戶口簿,身份證;
2、與原單位脫離關系證明;
3、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系)退工單;
4、《養老保險手冊》。
二、受理程序:
1、辦理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終止合同證明;
2、個人提出代理申請;
3、區人力資源開發中心出具調檔通知;
4、檔案到位;
5、簽定委託代理協議,確定繳費基數,定期繳納有關費用;
6、辦理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終止合同證明和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系)退工單;
7、憑退工單,確定繳費基數;
8、簽定委託代理協議,繳納有關費用。
⑸ 繳納養老保險需要帶什麼證件
繳納養老保險只要帶身份證銀行卡就可以了。
⑹ 養老保險需要帶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需要提供的資料:1、本人戶口簿,身份證;2、與原單位脫離關系證明;3、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系)退工單;4、《養老保險手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⑺ 轉養老保險需要帶什麼證件
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你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3、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