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職人員死亡個人帳戶養老金怎麼退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專金;在未達到法屬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1、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如有餘額可以繼承。
『貳』 請問辭職以後養老金怎麼辦
職工提出辭職後,用人單位封存賬戶
職工離職後,用人單位將《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登記卡片》及其《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增減人員登記表》一並提交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科作職工的個人賬戶封存處理。封存後,單位會將職工的《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登記卡片》、《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封存單》等相關手續交還於職工。
職工個人辭職後可繼續交費,也可辦理轉移。
一、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交?
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登記卡片》、《養老保險個人悵戶封存單》、《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等相關手續以靈活就業人員名義辦理續保手續。
靈活就業人員只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項,按靈活就業人員核繳,因地域差異有所不同,一般情況下:
繳費基數按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100%或300%兩檔自由選擇。
繳費比率:養老保險按20%左右核繳。
舉例: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1500元,你選擇100%的基數繳費則每月應繳費用估算如下:
養老保險金=1500×20%×1(月)=300(元)
其中記入個人帳戶額=1500×8%=120(元)
進入統籌基金額=300-120=180(元)。
企業代繳社保(代辦社保收費標准)
二、辭職後可辦理養老保險轉移
辦理轉移手續後在新單位續保(新單位在異地的需要異地社保中心的確認或者等待政策允許轉入後再辦理)。
辦理轉出手續後以個人身份續保(持身份證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辦理)。
停保一段時間,以後再續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報銷醫葯費。
因轉移、轉出和停保,前後幾次個人的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累計計算。
三、辭職後並符合條件的可辦理養老保險退保
城鎮戶口的不能退保,農業戶口的可以退保(持身份證、社保卡、原籍政府回鄉證明辦理)。
農民有賴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可以退保,但農民身份變為居民身份是大趨勢,所以不提倡退保。
如果到退休年齡交養老金不滿15年,那等到退休的時候國家會把個人賬戶上存的8%的養老金全部退回。
國家規定,退錢的時候只退給個人自己扣交的錢,單位為職工交的錢全部都為國家做貢獻。因此國家把單位為你交的21%的錢全部劃到國家的養老統籌基金里了。
『叄』 養老金怎麼領
養老金領取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規定年限: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8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8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拓展資料:養老金領取申請流程
用人單位應在其職工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當月,先到地稅部門辦理停保手續並確認當月扣款成功,再為職工到對應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本市戶籍的社會失業人員向其戶籍所屬區退管部門申請。
非本市戶籍的社會失業人員可向任一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辦。
『肆』 關於養老保險金如何停保
1、按「退休」原因停保的,提交《城鎮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個人帳戶記錄表等相關資料。
2、因「死亡」原因停保的,提交《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戶藉注銷證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和個人帳戶記錄表等。
3、因「出國定居」原因停保的,提交《出境登記卡》及戶口注銷證明等。
4、因「統籌范圍轉出」或「跨統籌范圍轉出」原因停保的,提交轉入單位接收證明或轉出單位、轉出個人的轉移申請(轉移單)、《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和個人帳戶記錄表等。
5、因故「暫停繳費」的,提交開除、除名、辭職、辭退、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失蹤、服刑等相關證明。
(4)養老金怎麼關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的享受待遇,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1、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死亡待遇。
(1)喪葬費
(2)一次性撫恤費
(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注意:養老保險應盡量連續繳納,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凡企業或被保險人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按有關規定不繳費的人員除外),被保險人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條件。
『伍』 養老金多少和哪些因素有關
(一)計發基礎不同造成的差異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
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
(二)養老制度與薪資結構的不匹配導致人們對退休雙軌制深惡痛絕。
由於經濟結構存在不合理現象,企業之間的收入差距很大,有的壟斷企業員工收入遠遠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的中小企業員工收入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收入也呈現多元化趨勢。人們忽視了行業間和行業內的薪資結構差異,而集中關注部分高收入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高工資、高福利現象,並對此表達強烈不滿。
(三)企業年金制度的自願實施將造成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差異持續擴大。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基本養老保險保證公平,企業年金體現對工作期間的激勵。
基本養老保險的設計初衷是為了滿足人們的基本生活需要,所以基本養老保險的替代率不高,加上企業年金之後才能保持一個較高的替代率。
(四)養老金調整機制的不同使二者的差距未能消除。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低於工資上漲率的比率調整,而且他們的基數不同,公務員調整基數包括全部養老金。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數只是基本養老金,基數和比率均低的結果造成二者的絕對數差距並未縮小,只是它們之間差距的相對比例有所下降。
(5)養老金怎麼關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五、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逐步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
六、加強基金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暫不具備條件的,可先實行省級基金調劑制度,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徵收、管理和支付的責任。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基金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依法加強基金監管,確保基金安全。
七、做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
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
並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八、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
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職業年金的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確保養老金發放的籌資機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各級社會保險征繳機構應切實加強基金征繳,做到應收盡收。
各級政府應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平穩推進。
十、逐步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提高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普遍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加強街道、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加快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為退休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陸』 養老金怎麼取出來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養老金只有退休後才能按月領取。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柒』 養老保險停發怎麼處理
退休職工因為沒有進行資格認證停發基本養老金的,按要求完成認證後即會補發,通常在次月與其它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發放時一並發放。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
第四十六條社保經辦機構每年對退休人員開展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工作。社保經辦機構在核發待遇時,主動告知退休人員應每年參加資格認證。
第四十八條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可通過社保經辦機構直接組織,依託街道、社區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平台以及原工作單位協助等方式進行。退休人員因年老體弱或患病,本人不能辦理資格認證的,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可派人上門辦理。
異地居住的退休人員由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委託居住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異地協助認證。出境定居的退休人員,通過我國駐該居住國的使領館申辦健在證明或領事認證,居住地尚未與我國建交的,由我國駐該國有關機構或有關代管使領館辦理健在證明或領事認證。
第四十九條社保經辦機構應通過資格認證工作,不斷完善退休人員信息管理,對發生變更的及時予以調整並根據資格認證結果進行如下處理:
(一)退休人員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資格認證且符合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的,繼續發放養老保險待遇。
(二)退休人員在規定期限內未認證的,社保經辦機構應暫停發放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重新通過資格認證後,從次月恢復發放並補發暫停發放月份的基本養老金。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於對異地居住退休人員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協助認證工作的通知》
勞社廳發〔2004〕8號
(五)認證結果處理。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協助認證表後,要認真復核,經審核確認退休人員仍具有領取養老金資格的,應繼續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在限定期限內沒有收到退休人員的協助認證表,應暫停發放養老金,並再次向退休人員發函催辦認證手續。退休人員發生死亡、下落不明、被判刑收監等情形,或經催辦反饋了認證信息並被其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認的,應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1〕8號)的有關規定,分別做出停發、暫時停發、補發並恢復發放養老金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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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養老保險金斷保是怎麼定義的
養老保險中斷,但可以繼續繳費,只要在退休前繳滿15年,退休後就可以辦理退休了,領回取養老金。被保險人領取基答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隨本市經濟發展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被保險人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低於最低標準的,按照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實行正常調整制度。具體調整方案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報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執行。
企業和被保險人或者其他人員採用多領、冒領等手段騙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按照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處騙取金額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基金劃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基本養老金不能按時足額發放或者造成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流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由有關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