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年轻人的压力很大,要背负高额的房贷,高昂的教育成本等等。所以老年人也体谅他们,不希望加大他们的压力,养老更多是靠自己。因此,人们的参保意识也不断提高,希望退休后能够靠养老金来维持生活。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分为两种,一种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员,也就是有单位帮你缴纳大部分,自己交一部分;另一种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包括2亿多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朋友等。
最典型的是很多人找一家公司挂靠,但又没在那里上班,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按照《社保法》规定,一经发现这种行为,不但要退回骗取的养老金,还要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第五类是进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人。一旦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那他的资产都要被用来偿债,包括社保在内。如果老赖仍然在领养老金,那就需要退回。据了解,今年以来已经有安徽、新疆等多地发布了通知,有针对性地打击那些“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并要对“违规”人员进行追偿。因此,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其亲属都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否则要承担后果。
Ⅱ 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属于什么行为
属于“一般性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立即暂停支付其养老保内险待遇,及时通知待遇领容取人员自行选择一个经办机构作为其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机构,其他重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对其养老保险关系予以清理。根据规定,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个人账户退还金额应扣除重复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不足抵扣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还。被参保人员选为继续发放养老金的经办机构,应在确认参保人员其他养老保险关系已经清理后,方可恢复发放其养老金。
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立即暂停支付其养老保险待遇,并依法严肃查处。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前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对2011年7月1日以后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依照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退还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待其退还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及上交罚款后,退还其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金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Ⅲ 骗取国家退休金,是触犯什么刑法
社会保险不属于商业保险,骗领社保资金的行为不构成保险诈骗罪,应定性为(普通)诈骗,如金额在3000至10000元以上的,应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Ⅳ 属于诈骗吗.冒领养老金会怎么处理
冒领养老金,如果数额较大就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Ⅳ 违规办理退休提前领养老金怎样处理
只要确定是违规办理,
严重的可以取消退休资格。
Ⅵ 乱缴,乱领,重领养老金的有关人员会开除吗
违规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指待遇领取人员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死亡冒领。即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亲属继续冒领死者城乡居保待遇的行为。
2、 服刑冒领。即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服刑,其亲属未及时申报暂停发放待遇,仍继续冒领服刑人员待遇的行为。
3、 重复领取。即参保人员重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跨统筹区域重复参加城乡居保并重复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
违规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哪些法律后果?
违规冒领待遇属于违法行为,必须要退回冒领、重复领取的待遇,拒不退回的,还会受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参考法律法规如下:
1、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八条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稽核的程序是什么?
1、 发现疑似问题。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充分运用公安、民政、卫健、司法等部门大数据,通过数据比对及年度资格认证等方式,发现疑似违规领取待遇行为。
2、 核查违规事实。社保经办部门通过数据核查、现场调查、上户核查等方式核实违规领取待遇人员、资金等事实,核算违规领取待遇金额。
3、 处理违规问题。对违规领取待遇人员或其亲属(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下发《追回社会保险金告知书》,责令退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对拒不配合退回的,移送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退回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
违规领取待遇人员或其亲属(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退回违规领取的待遇资金:
1、 工作人员协助退款:持《追回社会保险金告知书》前往社保经办部门,请求相关工作人员协助退款至退款账号。
2、 指定银行柜面退款:持《追回社会保险金告知书》到指定银行退款至退款账号。
3、 网上退款:利用网银、手机银行、微信或支付宝转账退款至退款账号。
如何避免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
1、 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及户籍地街道社区协办员应及时上报死亡信息办理待遇终止发放手续,注销登记保险关系,防止死亡冒领待遇。
2、 待遇领取人员在押服刑的,其亲属及户籍地街道社区协办员应及时上报服刑信息办理待遇暂停发放手续。待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供相关司法文书至社保经办部门申请待遇恢复发放,从服刑期满后的次月起续发待遇,停发期间待遇不予补发。
3、 参保人员在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时,应如实提供有关申报材料并告知是否已参加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情况,防止重复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 待遇领取人员应每年(季)按时参加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未完成资格认证的,将统一暂停发放待遇,待其补办认证手续后再续发并补发待遇,防止违规领取待遇。
Ⅶ 差额补贴事业单位领导挪用全体职工养老金是什么性质
挪用职工扣养老金,进行盈利活动的,如果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罪。
法律分析:挪用公款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有两个,如果是用于非法活动的,数额是三万以上,如果是归个人使用的,数额是5万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Ⅷ 追回多领取养老金属于行政执法范畴吗
属于劳动保障监察机关的行政执法范围,但是,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追讨,涉嫌刑事犯罪的可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Ⅸ 哪些行为属于冒领养老金 冒领养老金怎么处罚相关规定
以下七种列举出的行为都属于冒领养老金:
(一)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内期限报备,冒领养容老金;
(二)遗属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遗属抚恤金;
(三)冒用他人档案材料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参保退休骗取养老金;
(四)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五)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及丧葬费;
(六)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参保资料办理参保补费手续骗取养老金;
(七)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养老金冒领即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它破坏国家养老保险的公平公正性和互助性,导致社保基金收支不平衡加剧。
根据《社会保险法》之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Ⅹ 湖南一退休干部酒驾服刑仍领养老金被查,案件中存在哪些法律法规
2020年12月21日,湖南永州市祁阳县住建局已经退休6年的邹某龙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即使退休之后的自己也会有这一天: 《中共祁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决定书》 被送到面前。
在这之前的3年,也就是2017年的3月20日,已经退休但是又被单位返聘到县里的信访局去负责信访接待的调处工作的邹某龙辞去了聘任,在当晚和工作多年的同事共进了告别晚餐。这天的22时11分的实好,邹某龙骑着一辆摩托车载着朋友在途经民生南路地段的时候,被正在值勤的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过现场的酒精测试以及后续的抽血检测鉴定,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违规领取养老金后,社保经办机构会及时通过打电话、入户等多种形式来通知违规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本人或死亡人员家属,会告知尽快退还违规领取的社保待遇至指定的社保基金专用账户。还有就如开头所看到的,《中共祁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决定书》 被送到面前。